侠肝义胆、劫富济贫……这些只有在说书人的嘴里才会频繁出现的词汇,孟山脚下的牛村人近来常常挂在嘴边。牛村这地方很是贫瘠,贫瘠的土地却养出了一个鼎鼎有名的大侠,黑布遮面,用剑如神,绰号云飞天。云飞天劫官粮的事过去了足足半个月,街头巷尾的百姓们仍是津津乐道,丝毫没有消停的迹象。
这半月以来,他无疑成了孟山脚下的传奇,谁也想不到,这个传奇此时正坐在一堵快要坍塌的泥墙上,叼着根狗尾巴草,静静看着小院中洗野菜的孟小梳。
孟小梳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脸上蒙着厚厚的面纱,一双眼睛清亮得像浸在湖水中的朝阳,两只并不白嫩的手在菜盆里不停忙活着,丝毫不像是沾过血的样子。
想起半月前那场厮杀,云飞天的心就不由自主地紧了紧,连带着浑身一颤,嘴里的狗尾草掉在了地上。
“不是说了白日里别来找我吗,还嫌那些长舌妇们不够烦人?”孟小梳头也没抬,擦了擦额角的汗珠。
“师父,俺这不是来看看你吗,这么早连鸡都没起来,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在洗野菜,赵婶他们人呢?”云飞天挠了挠头,一脸憨厚。
他本名叫李狗蛋,父亲是个泼皮破落户,早早地死在了妓女床上,留下他这根独苗,被村里的几户人家你一口粥、我一碗饭地拉扯大。正因如此,劫官粮时被他瞧见,孟小梳才一时心软没下杀手,看着他那愣头青的模样,脑子里也不知是哪根筋接错了,竟收他做了徒弟,给他安了个“云飞天”的名号。
正说着,屋门咯吱一声从里头推开了,李狗蛋口中的赵婶走了出来,三十来岁,满脸肥肉,身材滚圆,伸着懒腰打了个呵欠,待看清了围墙上坐着的人时,脸色唰地一变:“李狗蛋你个小泼皮破落户,又呆在我家围墙上做什么,难不成想来偷东西?”
“娘,他哪儿是来偷东西的,分明就是看上那小贱货了,想来私会呢。”一只穿着粉色绣鞋的小脚,轻轻迈过门槛儿,正可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人是赵婶的女儿,名叫赵菱菱,声音清脆,人也标志,一双勾人的杏眼宛若黑葡萄,鼻梁高高,下巴尖尖,嘴里无论是使明刀还是耍暗箭,都是眼不带笑脸带笑。
“哼,想娶这个小贱货,必须经过我的同意,少说也得十两银子!”赵婶指了指在一旁默默洗菜的孟小梳,一脸傲慢地挺起了肚皮。怎么说,她也是孟小梳名义上的远房姨妈不是?
跟这种山野刁妇费口舌,简直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浪费一切,孟小梳撇撇嘴,手里的野菜在朝阳下绿得可爱。她不做声,不代表李狗蛋不做声,一听这两个长舌妇一口一个贱货地侮辱他的师父,他的脾气就跟点燃了的火把子一样窜起老高,指着赵婶满是横肉的脸就要开骂。恰在此时,一枚绿豆大小的石子击中了他,来势汹汹,将他打得哎哟一声,捂着肚子掉到墙外头去了。
扔石子的正是孟小梳,一双手浸在菜盆里,眼观鼻鼻观心,装作没事人。
“知道怕了吧,臭小子,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赵婶还以为李狗蛋是被她的威风所吓,得意地直哼哼。
“娘,她哪里是天鹅,不过是只野鸡罢了,也只配得上李狗蛋这种癞蛤蟆。”赵菱菱轻蔑一笑。娘俩一唱一和地向孟小梳嘲讽了几句,这才一前一后进屋去了。不一会儿,屋里丢出来两个黑面馍馍,咕噜噜滚到孟小梳脚边,那是她今天一天的吃食,山里头本就穷,她又是个外来寄居的,自然不会有多好的待遇。
将黑面饽饽往门口那路过的大黄狗面前一丢,黄狗嗅了嗅,一脸嫌弃地跑开了。
“村长家的狗,到底嘴刁。”她站起身,拿起抹布擦了擦湿漉漉的手,推开门走了出去。若想靠着赵婶一家养活自己,那纯粹是白日做梦,要不是自己带来了一些金银首饰之类,供赵婶给两个儿子娶了媳妇盖了房,恐怕连这黑面馍馍都不会有。
嘴角扬起一丝淡淡笑意,她瞟了一眼靠在墙角的李狗蛋:“为什么生气?”
“她们骂你!”李狗蛋扭过头揪着路边的草。
“那我少了一块肉吗?”孟小梳伸伸懒腰,一脸淡漠。
李狗蛋老老实实地抬起眼皮看了看她,瞧见她清亮的眸子时,黝黑的脸忽然有些发红:“一块也没少。”
“这不就是了。想不到堂堂云飞天,也跟那种泼妇一般见识。”孟小梳笑着嘲讽。
一提“云飞天”三个字,李狗蛋就跟吃了蜜似的,嘿嘿几声挠了挠头,脸上的怒气无影无踪。可惜师父说了,这个身份不能外传,不然能活活把赵婶和赵菱菱吓死,他想。
“你先回去吧,别跟着我。”孟小梳朝他挥了挥手,脚步不停,径直朝孟山里头去了。她在山脚挖了一个陷阱,如果是能捕到野鸡野兔之类,就圈养在玲珑空间里,看能不能下出几个蛋、生出一窝小兔子来。
说起这玲珑空间,也是怪事一桩。
穿越前,她正被十来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着,眼看就要被扫射成马蜂窝,绝望之际,捏紧了刚从博物馆盗出的玲珑坠,眼前忽然白光一闪,醒来之后,就到了这陌生的世界,成了孟家大小姐。不久,她发现这玲珑坠暗藏玄机,里头竟有一片广袤无垠的平原,地方是大,可惜除了杂草别无他物,好在能从外界带些东西进去。要是以后世道混乱了,在里头种田养鸡,倒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可购置鸡鸭是钱,禾苗菜种也是钱,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她只好将希望寄托在昨天刚挖的陷阱上。要不是被她穿越的这人底子太虚,凭她上一世的本事,单枪匹马地猎杀些山猫、野狼根本不是问题。
仰头看了一眼绵绵不绝的青山,孟小梳的眸子在朝阳下泛起明亮的光,脚步轻轻灵灵,没多时就走到了昨天刚挖的陷阱边,野鸡是有的,而且不止一只,只不过都被拔了毛,架在了火堆上,发出阵阵令人垂涎的肉香。
那少年盘腿坐在火堆旁,撕下一只鸡翅膀:“姑娘,见者有份,你要不要吃一吃?”
“吃你个大头鬼!”孟小梳一见他那一脸无辜的文弱样,就忍不住恶向胆边生,“此山是我开,陷阱是我挖,敢动此野鸡,赶紧吐出来!”
少年剔掉一根鸡腿骨,满眼的笑意:“姑娘,吃进去的东西,哪有吐出来的道理,要不我给你些银钱,这几只鸡就当是我向你买的。”
孟小梳柳眉一挑,顿觉这人看起来顺眼了些,接过他递来的鸡翅膀闻了一闻,嗯,香味似乎还不错。然而脸上的笑容还没完全绽放,目光就落在他手中空空如也的钱袋上,忍不住愤然咆哮:“没钱你装什么大爷!”
少年低头看了看那破了个洞的钱袋,又抬头看了看一脸忿然的孟小梳,脸上的笑容有如春暖花开:“姑娘,你看,我被歹徒抛在这荒山野岭,身上又没了银钱,你可否收留我一天?”
吃了本姑娘的鸡,还想让本姑娘收留你?孟小梳没好气地上下打量了他几眼,眼中忽然划过一丝狡黠的笑意,点头道:“没问题,助人为乐乃中华之传统美德。”
这家伙面色白如玉,又穿着这一身绫罗绸缎,显然是哪个富家贵族的公子哥儿,绑架来换点钱花,何尝不是乐事一件?反正只劫财,不劫色。三观不正的孟小梳这样想。
不知水姨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失踪后,会不会一急之下全城通缉。当然,这异世没有水姨,也没有组织,想到终于不用过刀口舔血的日子了,孟小梳的嘴角微微上扬,脸上的面纱冷不防被风吹起。
前一秒还盯着她秋水般的眸子发呆的少年,脸上忽然浮现一丝古怪的神色。因为他看到了孟小梳厚厚的面纱下,那张满是疤痕的脸。
“看什么看,没见过丑女?”孟小梳瞟了他一眼,神色淡漠如风中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