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抢先

  • 最才子
  • 华西里
  • 2630字
  • 2012-04-07 11:23:17

正当众士子跃跃欲试向要将自己的诗稿交上去时,唐老爷却突然朝身后喝了一声:“彩云姑娘,有请!”

所有人都同时停下了掏诗稿的手,看过去。

只见,从唐老爷身后那扇山水四面画屏之后转过来一个身穿湖蓝色披风,怀抱琵琶的女子。

那女子个头不高,显得非常窈窕,尤其是那腰,细细得盈盈一握,一张脸小巧清秀,看起来像是后世的女中学生,倒不似青楼当红歌妓。

正符合明朝人的审美品味,这一点,同现代人区别不大。

再看看厅堂里的众生,一个个都色授魂予模样。

琵琶一物自汉朝时从西域传入中原,因其美妙的音色和宽广的音域,是表现力最丰富的乐器。

可因为是外来乐曲,不登大雅之堂,有因为这个梦境中没有唐朝,琵琶也没能在宫廷中流行,只成为民间最热门的乐曲。

元朝时,蒙古人南侵,大量西亚人进入中原,进一步丰富了琵琶的技巧,成为元曲中最主要的伴奏乐器。

也因为如此,唱词若不用琵琶,简直就不成曲调。

琵琶弹奏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有用手指弹的,有用琴拔子的,也有戴义甲的。

估计是怕怕手指变形,彩云坐定之后,就有一个侍女捧着一个锦盒上来,打开盒子,将一套玉指甲戴到了她手指上。

只见,彩云提起右手,一个轮指。

“唰!”一声,清亮而柔美的音乐声响起。

吴节不懂音乐,可这一声传来,却让他心中一颤,有一种遍体通泰的感觉。

紧接着就是一阵如雨点般的乐声不绝入耳,又绵又密,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吴节毕竟是一个现代人,随便在电脑上一搜,什么音乐搜不到,倒没什么,只觉得这女子的琵琶弹得不错,挺好听,让人舒服。

可身边诸生一个个都已经彻底被征服了,沉浸在这美妙的乐曲之中不能自拔,有人的身体甚至还随着这雨点一样的琵琶身不住颤抖。

还好这一曲并不长,“叮”一声,余音袅袅,总算让有的人不至于出丑。

一曲终了,震天价的喝彩。

就有人喊:“久闻彩云姑娘琴艺歌喉双绝,今日听到你的琴声,晚生当真是不虚此行,还请姑娘一展莺喉,让我等开开眼界。”

“对,还请姑娘垂怜。”

然后是一片附和声。

可彩云却一脸平淡,对诸生的叫喊置若罔闻。

唐老爷见气氛如此热烈,心中也是得意,笑道:“各位,要想让彩云姑娘献歌一曲也不是什么难事,只需写一首足以打动她的绝世好词即可。本场比试,同知大人和教授大人为评判,选出前十四名,却不排名次。等选出前十四篇词作之后,再请彩云姑娘从中挑出一首满意的演唱,被选中的,就是本场头名。老朽也出一百两彩头,以资奖励。”

说完,他眼睛朝众人看过来,喝到:“各位,准备好了吗,可有词作问世?”

一百两,那可是一笔记天文数字,足够普通人家十年吃穿。来参加这次诗会的众人大多是小康人家,可这一百两对他来说,依旧是一笔让人动心的财富。

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沸腾起来。

皆喊道:“唐老爷,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吗,可以开始了吗?”

“可以了,交稿吧。”

就不断有士子站起身来,将自己精心准备了一个下午的词作放到杨宗之和府学教授身前的长案上。离开的时候,还不忘贪婪地看上歌妓彩云一眼。

彩云还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文同知、唐老爷和府学教授则拿地士子们的稿子看起来,然后小声品评。

厅堂里有些小小的骚动。

因为刚才彩云的出场让吴节走了些神。等到士子们开始交卷,他才低头看稿。

那边,吴伦却突然站起来,提起酒壶就满满地倒了一大海碗,然后走过来。一脸善意地微笑:“节弟,以前的事情是为兄不对,知道你从南京回乡,却没有细心照拂。此事是我的不对,来来来,敬你一杯,算是陪罪了。”

吴节有些愕然,这个吴伦怎么前倨后恭,态度如此和善。

可你端这么大的海碗过来,不是想把我给灌醉吧!

肯定是这样的。

吴节就伸手去挡,淡淡道:“吴伦,咱们虽然都姓吴,却两不相干。今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喝酒就免了。”

“怎么,节弟不给我面子?”吴伦还是将大海碗不住往前凑。

吴节身边,黄、姜二生也站起来,起哄似地小声劝酒,将吴节裹在其中。

吴节感觉到不好,正要推开三人。

突然间,吴伦手中的海碗向前一泼,一大碗淋漓的酒水全部倒在吴节手中的诗稿上。

唐小姐那篇词作写在上好的夹江宣纸上,被水一淋,立即就烂成了一团。

这下,即便吴节想抄唐小姐的词稿也没处抄去。

“你!”吴节忍不住竖起了眉毛,正要喝骂。

“呵呵,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手滑。”吴伦奸笑着不住伸手去抹吴节身上的水迹,然后低声问:“傻子,唐小姐的词作可曾背熟,如果没有,却是可惜了!不过,以你的智慧,这么多字,急切之下,能背熟两句就算不错。”

厅堂里满满地挤了几百人,又都忙着交卷,吴伦和吴节这边所发生的一切也没人留意。

“原来这样!”吴节这才知道吴伦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心中大怒,正要发作。

那吴伦却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悠长响亮,满是志得意满。

整个大厅立即安静下来。

听到笑声,唐老爷看了过来,不禁好奇地问:“吴伦贤侄,因何发笑?”

吴伦继续大笑:“世伯,下午的时候,晚辈已同各位同道交流过了,据小侄看来,也没什么佳作。小侄刚写了一篇《临江仙》,虽不尽人意,却有信心拿这场比试头名。”

“哦,吴伦贤侄你有如此自信?”唐老爷大喜:“快把稿子交上来给文大人和教授大人看看。”

“也就是刚才无心偶得,却没落成文字,且听我念与二位大人和唐伯父,还请不吝斧正。”

说完话,吴伦一清嗓,朗朗念道:“微雨轻烟残梦,小楼古卷香茗。回头帘下草青青,斯文半掩,煮酒踏歌行。

志远恰如云淡,心高正似风轻。逍遥何必博微名?三千诗句,指上与君听。”

……

“好!”吴伦声音刚落下,大堂中的书生们都是一阵大声的喝彩。

刚开始的时候,吴伦说出有信心拔得头筹的大话来,新津县的士子们倒不觉得如何。成都府其他几县的读书人都是心中不满。

可等吴伦这阕词一出,都是面色沮丧,不得不承认这首《临江仙》写得极好。一腔恼怒立即被又惊又佩替代。心悦诚服之余,忍不住大声叫好。

……

吴伦念完,低头在吴节耳边小声笑道:“节弟,为兄就先献丑了。唐小姐的词作我刚才也看了,那是写得真好,吴伦自愧不如啊!如果你真抄下来,为兄还真没信心拿到头名。可惜啊,现在你没有可抄的,只能便宜了我吴伦。好歹也是吴家族人,我又是你的兄长。眼睁睁看着你就要交白卷,我心中也有些不忍。要不,你求我,我帮你写一篇,好歹将这个场面应付过去。”

“你……”吴节心中有怒气升腾而起,低喝:“好下作的手段!”

吴伦讽刺一笑:“下作吗?吴伦但凭一身才学,总比你这种吃女人软饭,想着靠抄袭占便宜的小人高尚。唐小姐什么人,那可是我们成都府第一才女,你这小子凭什么配得上人家。以前之所以定下这门亲事,还不全靠你父亲的权势。如今,你吴大公子已经变成了丧家之犬,还扭着人家不放,什么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