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管仲

管仲名夷吾,仲是他的字。颍上(今安徽西北部)人。春秋初年的大政治家。现存《管子》八十六篇,有些为后人假托。

管仲和鲍叔牙幼年时代就是好朋友。后来,管仲去辅佐公子纠,鲍叔牙则去辅佐齐国公子小白,即齐桓公。小白继承君位后,鲍叔牙立即向他举荐管仲执掌国政。齐桓公不仅不计私仇,还对管仲格外尊重。相传当管仲从鲁国来到齐国时,桓公沐浴三次,并三洒香水,亲自去城外迎接。管仲感慨万分,他说:“开初我仕途不得志时,曾和鲍叔牙合伙经商。每次分利时,我都多取一些,鲍叔牙并不认为我这是贪婪,因为他知道我家里贫困。我也曾为鲍叔牙出主意,但都失策了,可他并不认为我愚蠢,他知道那是时机不利。我也曾几次仕于君主,但都被主人摒弃了,可鲍叔牙不认为是我不贤,而是我没遇到明主。我几次上阵作战,都避死而逃,鲍叔牙并不认为我胆怯,他知道我家有老母需要奉养。我的主人公子纠被杀,公子的大臣都自杀了,可是我宁肯受囚被辱不肯死节,鲍叔牙并不认为我无耻辱之心,他知道我不耻于小节而耻于不能建功名于天下。真是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呀!”于是,真心诚意地担任了齐桓公授予的职务,尽心尽力,夙兴夜寐。

管仲认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所以改革必须先着眼于经济方面,同时,也相应地注意到政治和军事。管仲对农业税制的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的分配形式。从而废除了集体无偿耕种“公田”的劳役税制,改为所有土地一律按土质好坏、面积大小,征收不同等级的实物税。“相地而衰征”首先是分“公田”为“份地”,改集体耕作为个体生产。通过“均地分力”,农民就可知道产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自己家庭生活的好坏,才能不怕劳苦,自觉地劳动。管仲还提倡“本末并重”,即将工商与农业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因地制宜地实行多种经营,使得鱼盐、山林、川泽之利大兴。他也很重视工农技术的发展,实行各类人员专业化。管仲认为物质条件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人们努力去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夫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远千里而不怨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波逆流,乘威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止;深渊之下,无所不如焉。”这些思想对后世也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在政治方面,管仲令士、农、工、商四种人分区居住。把全国分为二十一乡,其中工三乡、商三乡、士农合占十五乡。工商专心于本业,不服兵役。士农乡平时“食田”、耕田;一有战事,士则充当甲士或小军官,农则为兵卒。士农乡中以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各级行政机构都有负责人。战时,各级行政负责人又成为军官。每户出一壮丁,每五丁为一伍,每五十丁为一小戎。每二百丁称为一卒,每二千丁称为一旅。全国十五乡即为十五旅,每五旅合为一军,全国共有三个军。齐王与两大贵族各率一军。从上述情景不难看出,齐国的行政组织实际上是兵民合一的组织。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军事防卫,国家都拥有坚固的内部结构。

在官员管理上,管仲命令各人恪守职责,不准懈怠。若有违军令不尽责者,可一可二,再三必定严惩。还令各级官吏随时举荐贤才,否则就是“蔽明”、“蔽贤”,也要治罪。经过改革,几年之后,齐国成为了当时最富强的国家。

管仲为齐桓公制定的政治方针是以“尊王攘夷”为号召,征讨不服,平恤患难,以武力和德望称霸天下。一次,桓公因蔡姬之事欲出兵伐蔡。管仲见劝阻无效,便建议桓公先以楚已三年未向天子纳贡为由伐楚。获胜归来,再以蔡国不参加伐楚为由出兵。齐桓公听之,亲率诸侯联合伐楚,迫使楚与各诸侯签立盟约,诸侯皆服。

从公元前685年到公元前645年,在管仲执政的40年间,他一直秉承谦恭的态度,并屡次约束桓公要不骄不躁,出师有名,亲贤者远小人,为齐国称霸立下了汗马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