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日以刻计

古人在把一昼夜划分成12个时辰的同时,还把一昼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之所以把一昼夜分成一百刻,与古代的计时工具漏刻有关。古代计时,用铜壶滴漏法,“刻”指的就是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百刻。

“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换算起来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

这一做法可能起源于商代。汉时曾把它改造为120刻,南朝梁改为96刻、108刻,几经反复,直至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才又提出对96刻的改革,清初将其定为正式的制度。这样一来,就变成每小时4刻,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5分钟。

昼夜的长短,随着时节而不同。依《后汉书》,夏至昼65刻,夜35刻。冬至昼45刻,夜55刻。春分夜55刻8分,夜44刻2分。秋分昼55刻2分,夜44刻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