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古代的侧室
- 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那些事(Ⅳ):人情风俗探由来
- 王二编著
- 670字
- 2015-06-04 15:13:00
所谓侧室,即指古代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妾。封建王朝皇帝们的侧室称妃,清朝王爷的侧室称侧福晋,民国达官贵人的侧室称姨太太,普通人的侧室则一般称为“小妾”、“偏房”。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侧室”。侧室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这首先从原配为“娶妻”和侧室为“纳妾”的说法上即可看出来。娶妻需要明媒正娶,大正门抬进大红花轿,新娘着红腰裙,新郎新娘要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纳妾就不同了,一顶青布小轿从后门抬进,新娘着绿腰裙,天地和高堂就免了,应该拜的是丈夫和其正室妻子。
《礼记·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钱谦益乘船舫与秦淮八艳之首的柳如是行匹嫡之婚礼,被一帮轻薄子弟用砖瓦掷击,弄得满船一片狼藉,妻妾地位之悬殊由此可见一斑。
妻妾制度是封建宗法的重要内容,古代礼制中是不允许以妻乱妾的。《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侧室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之人。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侧室的身份低下到唐宋时,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这样的法律之下,做侧室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侧室,也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另外她们还与丈夫的官品带来的诰封无缘,也不能在婚寿宴席上露面。在死后,她们也不能够和丈夫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