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专题·初梦·暖心(3)

没错,她们觉得我作为一个女人已经完全失去理智了,失恋过后的我就连对于女生而言“保持身材重于天”的至理名言都抛在了脑后。从那顿饭之后,她们看向我的眼神越发如同精神病院里看护员看向被关押的精神病人的一样,生怕一不留神我就香消玉殒与世长辞了。

寝室里像水果刀、指甲刀、圆珠笔之类尖锐的东西都被她们小心地收了起来。如果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们甚至连沐浴露、洗面奶、洗发液之类的也给收了起来。收刀具什么的以我正常人的思维还可以理解,但是收这些洗浴用品我就真心搞不明白了。

好奇地一问才知道,她们说怕我一时想不开趁她们不注意把这些东西当毒药给喝了。

对这群想象力足以去写侦探小说的无良室友我简直无语了。这个时候,我只能以至少她们还没有连肥皂也收走来安慰自己了,要是在她们心里觉得我已经变态得无可救药到连肥皂都要抓起来啃的地步,我就真的要崩溃了。

好吧,我承认,在刚被甩的那段时间里我情绪确实是有些激动,但也只不过是摔碎了几个印着我们俩照片的杯子,发疯似的撕坏了几个生日时他送我的毛绒玩具,还有深更半夜喝了几瓶青啤,然后借着酒疯穿着睡衣站在女生宿舍门外,对着那些送女朋友回寝室的其他人的男朋友大声哭骂“负心人”而已。就其他方面而言,我感觉自己还是挺正常的。更何况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缓冲,我自认为已经从失恋的阴影里走出来了。当然,我说了也没人会相信我,每一次和寝室里的姐妹们说诸如“我已经完全忘记那个贱男”之类的话,她们总会用一种如同对待受了创伤的宠物一样的态度,摸摸我的头,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我说:“霜霜,你不要老把那负心男人放在心上,忘了他吧,将来你一定会遇到更好的人的。”

这算辩解不成反加深了误解吗?知道再多的辩解也是无用的我,后来也不再提起那个负心汉的名字了,每天按部就班地上课、吃饭、逛街和睡觉。一段时间之后,寝室里的姐妹们终于相信我已经想开了(弱弱地插一句,我从来都没有过寻死的念头啊),对我放松了看管。

重获自由的我顿时无比地欢快,虽然“重获自由”这个词怎么听怎么奇怪,不过这一切都无所谓啦!我唐霜霜决定要努力变得优秀,变得耀眼,要过得比谁都好,让那个有眼无珠的负心人后悔一辈子!

对于自己未来的奋斗目标,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2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开始拿起厚厚的英文版《辞海》努力攻读起来,与此同时,我还主动报名参加了学校里的许多活动。

我甚至已经把未来的美好蓝图都给构思好了:将来的某一天我变得光芒四射,那个负心人看到了之后,连肠子都悔青了,然后他在某个人流密集的道路上像一条哈巴狗一样在我面前苦苦哀求我重新做他的女朋友,我高贵得看也不看他一眼,像电影里那些女主角一样轻轻一笑,然后优雅地从他旁边走过去。这样的情节在我脑海里无数次地出现过,嘻嘻,每次就算是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好了,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就等着本小姐努力奋斗然后变成学校里的“万人迷”了。

我立志做学霸的日子只有短短的三天而已,当一开始的豪情壮志消退之后,每次看着英文版《辞海》里那些仿佛是催眠咒语的长长的英文词条,我就觉得有一阵忍不住的困意袭来。这件事之后我终于明白,对于我这个学渣来说,要翻过学渣和学霸之间那道几乎是天堑的障碍,简直是不可能!

就算是成为学霸也不能成为“万人迷”啊,我还是老老实实安心做我的学渣享受生活好了!我为不愿努力、偷懒的自己找了个合情合理的借口。

暖春的季节,在大学外的街道两旁出现了许多摆摊的小贩,从衣服、台灯,到图书、饰品,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其中有些小摊贩还低价回收一些八九成新的二手物品。

当初那个负心汉送我的礼物还有很多留在寝室里,原本我是想把它们全都当作垃圾扔掉的,可是寝室的姐妹们说扔了也是浪费,倒不如卖掉换钱,大家还能用这些钱出去聚一次餐。好吧,我知道她们话语的重点其实是最后一句话,谁让我们寝室里的六个都是合格的吃货呢。

于是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春夜里,我独自一人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在大学外多如牛毛的小摊上寻找着一家收购二手物品的小摊。

这家小摊的老板看起来一副贼眉鼠眼的精明商人模样,估计像我这种初出茅庐的女生会被坑价坑到哭;嗯,这家小摊的老板是个中年妇女,话说女人最会杀价了,而且还是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的女人,还是换别家吧……就这样,我背着大包在街上游荡了许久,都没有找到一家合我心意的,此时的我已经快累坏了,后背的衣服也被汗水浸透了。

要不等明天再卖吧,把寝室里的姐妹们一起叫过来帮我。就在我打着这样的主意,准备掉头回寝室时,突然看到街道转角处有一家小摊上面竖着一块写着“收购二手物品”的小牌子,而且摊主看上去还是个年纪很轻的男生。

我略微踌躇了下,后来心里一想:看我一个女孩子,这年轻的小贩应该不忍心故意压低我的价格吧。抱着这样的念头,我背着包走了过去。

“卖二手的东西。”我把旅行包放在摊位前,朝着那名年轻的摊主说道。“嗯,好的,你先把东西拿出来给我看看吧,我再给你估价。”他放下手里的书,抬起头来对我说。

我偷偷瞄了下那书的名字,叫《孤独星球》,真是个很奇怪的名字,我完全没听说过。然后我对上了那个摊主的眼神,当即,我就被他的眼神吓到了,那是怎样的凶神恶煞,就像是将要择人而噬的猛兽的眼神一般。

我当时就想拿起脚下的包逃跑,可我毕竟是唐霜霜,立志要成为学校里的万人迷女生,怎么可能被这些困难给吓倒,更何况我要是就这么被一个眼神吓得抱头鼠窜,被寝室里的姐妹知道了,指不定要被笑到什么时候呢。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异样,对面的他有些歉意地说道:“对不起啊,我的眼睛天生就是这样,无论什么时候眼神看起来都是那么凶恶。”

他的语气温和而真诚,顿时让我不那么害怕了。我蹲下身从包里一件一件掏出负心汉曾经送我的礼物,让往事一幕幕在我眼前重演。

这个水蓝色的手链是他在向我表白时送我的,当时我怕戴在手上会磨损,还特意找了个盒子在里面铺上海绵小心放好;这个黑色的小木雕是在高考之后和他一起去云南旅游,路过一家木雕店时他送给我的,之后每次睡觉我都要把它放在枕边;这个银色的戒指是他在去年的情人节送我的,上面有着半心形状的缺口,戒指是一对的,他也有一枚,当两枚戒指合在一起时便能拼出完整的心形……这些礼物所承载的无数美好回忆,一幕幕在我眼前重演。

一直以为我已经完全忘了他,但是此时此刻,望着掌心中他曾赠予我的礼物,回想起收到礼物时他对我说的那些甜蜜承诺,我的眼泪终究是不听话地流了出来。

蹲在地上哭了好久我才忍住悲痛,赵明朗,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在这期间,那名有着凶恶眼神的年轻小贩一直有些尴尬地站在那里,看到我止住了眼泪,他终于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这些东西,嗯,你还要卖吗?”他有些不确定地问我。“卖!为什么不卖!我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卖了!”“你确定?”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些东西三百块可以吗?”

“可以!”我一口答应,当初在寝室里她们帮我计算过了,这些东西能卖上两百块已经算是很不错了,现在能拿到三百,简直可以说是捡了大便宜了。

“好吧。看得出来这些东西是曾经对你很重要的人送给你的,这些东西我会为你留上几天,要是这段时间里你后悔了,随时可以来这里找我。”说着,他从皮夹里掏出三百块钱塞到我手上。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远处突然有人大声吼叫了一句:“城管来啦!快跑哇!”我看到一辆白色的印着“城管”“执法”两个词的面包车开了过来,几名身穿制服的城管手里拿着警棍之类的东西从车上走了下来。整条街像是被煮沸了的开水般顿时热闹了起来,每个摊主都在快速收拾着自己摊位上的东西,有的甚至连顾客的钱也不收了,忙不迭地朝外面跑去。不例外地,那个刚刚和我完成了一笔交易的年轻摊主也正快速地把自己摊位上的东西往他带来的一个大大的旅行包里塞着。

“快跑!”就在我准备慢慢欣赏这难得一见的场景时,耳边就传来这样两个字。我还在想他这是对谁说的时,我的右手被那名眼神凶恶的年轻小贩紧拉着朝外面跑去,奔跑时耳边是呼呼而过的尖锐风声。

于是,当不成学霸的我,只好无可奈何地和这个眼神凶恶的小贩一起进行惊心动魄的大逃亡。

3

印象中那天晚上我们似乎跑了很长一段时间,穿过了繁华的街道,穿过了曲折的巷弄,飞快地把身后所有的一切都甩在脑后。还好,自从和赵明朗分手之后我就再也不穿高跟鞋了,不然估计我连跑都跑不起来。

“他们应该不会再追来了。”空荡无人的小巷弄里,那个小贩把整个后背靠在墙壁上大口地喘着气说道。

我弯着腰喘着气,胸腔里的心脏像是在不满我对它的暴政似的,“咚咚咚咚”如同打鼓般狂跳着。稍微恢复了点力气之后,我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顿时整个身体就因为害怕而僵在了那里。

这种几乎废弃的小巷里,平日里几乎都没有行人,而此时又是孤男寡女独处,更何况那摊主的眼神那么凶神恶煞,看起来就不像什么好人。要是他此时来侵犯我,我辛苦坚守了二十一年的贞操可就不保了,然后他为了保守秘密再杀人灭口。我的个天啊,我唐霜霜怎么这么命苦!

“花季少女浑身赤裸被抛尸小巷,罪恶的背后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此时的我甚至好心地替报社的编辑把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都给想好了。

不过我唐霜霜毕竟不是那么容易屈服于罪恶势力的人,对,我要反抗,我要努力逃脱魔掌!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先给面前这个小贩来一记雷霆万钧的“撩阴腿”时,他却突然转过身来看着我说:“现在外面应该已经安全了,你出去也应该没事了。”我大脑顿时有些转不过弯来,小心翼翼地问他:“你肯放我走了?”“什么放不放的啊,我又不是城管,要不是担心你一个女孩子被城管抓住罚款,我才不带着你一起逃跑呢。”“可我又没有摆摊,城管怎么可能抓我呀?”我疑惑地问道。他指了指我身后背着的那个大旅行包,说:“你随身带着这么大一个和我们摆摊的一样的大包,你觉得你和城管说你只是一个出来卖东西的大学生,他们会相信吗?他们肯定以为你和我是一起摆摊的共犯,然后把你抓过去罚款什么的,到那时候你就是身上长着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

黑暗中我的脸不由得红了红,真是无比羞愧啊!就在几分钟之前我还在怀疑人家是个变态强奸杀人犯,还在考虑着要不要给他一记“撩阴腿”呢!我发现我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满腹充满对世界恶意揣测的心理阴暗的典型。

“如果没事的话我就先走啦!你要是后悔了想赎回自己的东西随时来找我就好了。”他微笑着朝我挥手道别,然后背着大大的旅行包朝弄外走去。

虽然眼神凶神恶煞了点,但是人还是蛮不错的,我在心里给他下了定义。摸了摸口袋里的三百块钱,我也心满意足地准备打道回宿舍了。这么多钱,今晚我们宿舍里的六个吃货可以放开肚皮大吃一顿了。至于赎回那些东西,开玩笑,我唐霜霜是那种舍弃不掉过去的人吗?

就在我朝外面走去的时候,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掏出手机来一照,竟然是一只黑色的皮夹,这皮夹我认识,正是刚刚那摊主掏钱给我时拿出来的那个。

我翻了一下,里面除了一沓一千多元的钞票之外,还有几张银行卡,其中竟然还有一张我们学校的学生证,照片中确实是那个年轻的小贩,那一双凶神恶煞的三角眼简直太有辨识度了。

虽然在某一瞬间确实有着把这钱包据为己有的阴暗想法,但是我唐霜霜本质上毕竟是一个聪明(2B)、勤劳(懒惰)、开朗(没大脑)并且诚实善良的人,于是我决定明天把钱包还回去。

第二天,打听到大三中文系在阶梯教室有大课的我,老早就等候在阶梯教室门口,并顺利地把钱包还给了钱方志,也就是那个小贩,这是他学生证上的名字,还是大我一届的学长。

收到钱包时他很是惊讶,如果非要让我无节操地形容的话,就像是看到一只狗和一只猫在那里调情一样。好吧,原谅我这低俗又下流的形容,不过在这样一个金钱当道、物欲横流的时代,能够遇到像我这样拾金不昧的好人,算是他三生有幸了。

他最后硬要请我吃顿饭表达谢意,不过我唐霜霜岂会是那种做好事求回报的人,我学着电视里的女主角那样优雅地一笑(虽然很久后他才告诉我,那天我笑得就像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样难看),然后转身离开了。

4

我终于明白,回忆这种东西,并不是只要舍弃销毁掉他曾经赠予你的礼物,就可以完全遗忘的。

当一个人躺在无边的黑暗里的时候,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他向我表白时的场景,晚自习后他送我回家牵住我时掌心的温度,第一次吻上我的嘴唇时他急促的心跳,为我戴上戒指时他甜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