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探析(1949-1965)
- 汪亚光
- 1347字
- 2021-03-25 18:24:36
三、民族理论和民族运动对中国的影响——中国民族主义的诞生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西方民族解放运动和民族理论对清末及以后的中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影响在清末的中国分别产生了以梁启超为主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以孙中山为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和以毛泽东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在以梁启超为主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改良运动中,民族关系理论上的最大成就是通过借鉴西方的“民族主义”理论来展开其改良或改革运动。
纵观20世纪之交的民族解放运动,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建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了民族与国家的中介。民族国家的建构,一方面需要民族主义思潮中的民族认同作为其精神动力,另一方面民族国家的整合,亦取决于民族认同的最终完成。从民族主义在近代民族国家兴起中所承担的历史作用来看,民族主义一般涵盖两大要素:一是民族的集体认同,二是以民族国家的建立为政治诉求。在中国近代史上,最早并且最有影响地借鉴和应用西方民族主义(nationalism)和民族国家(nation-state)理论,并向国人阐发民族主义思想与民族(nation)观念的代表性人物有梁启超、杨度、章太炎、严复、孙中山等人。他们都是当时中国思想、文化、政治领域的标志性人物。其中梁启超和孙中山被认为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理论的两个主要源头。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变局,梁启超说“今日欲抵挡列强之民族帝国主义,以挽浩劫而拯生灵,唯有行我民族主义之策”,他又说“自16世纪以来,约400年前欧洲所以发达,世界所以进步,皆由民族主义所磅礴冲击而成”, “民族主义者,世界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义也,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毋侵他族之自由。其在与本国也,人之独立也,其在与世界也,国之独立也”。可见,由梁启超开始,中国当时的思想、政治、学术的前沿领域几乎都把民族主义奉为立国之本,其中尤其以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思想为这一民族主义思想发展的最高点。
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也经历了好几次大的变化,由最早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主张,到“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和“五族共和”的主张,1924年与中国共产党展开合作以后发展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之后形成以反帝为主要内容的“新三民主义”,并提出了“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见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
但是,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有一个非常致命的缺点,即这一民族主义仍然是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是资产阶级的代表在观察、处理民族问题时所形成的带有阶级烙印的原则、纲领和政策。他们必然不能摆脱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存在大汉族主义的问题,并无法解决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梁启超在其领导的维新改良运动中始终站在保护满族皇室的立场上,资产阶级革命家章太炎就极力主张汉族应该作为中华民族的领导者。这些都是“大汉族主义”的表现,更不用说仍然存在的广泛并尖锐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了。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杜绝“大汉族主义”和解决“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提到民族政策的纲领中来的,并且制定政策并付诸实际行动来解决民族间的不平等、民族隔阂、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问题的,只有中国共产党,并且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在寻求建立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民族法制制度。我们将在下文中对此内容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