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绝对坐标和相对坐标

绝对坐标是以原点(0,0,0)为基点发生的位移或距离和角度,定位点可以用绝对直角坐标来表示,也可以用绝对极坐标来表示。无论哪种坐标形式,坐标值在表示时可以使用分数、小数等,如(4.5,8.3), (10<30)。

相对坐标是相对于某一点发生的位移或距离和角度,定位点可以用相对直角坐标来表示,也可以用相对极坐标来表示。当输入相对坐标时在绝对坐标表达式前加“@”符号,如(@4.5,8.3)、(@10<30),其中极坐标角度30°表示将定位点和上一点的连线与0°的夹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