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 掌握税收实务工作知识

企业税收实务工作必须以税收法律制度为依据,应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当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有冲突时,根据法律的规定,财务会计规定应当服从税法的调整。

一、掌握纳税会计的知识

为了保证国家和企业的权益,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特别注重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提供真实的信息和会计资料。对于纳税人的经营过程,由于存在着不确定性,所以必须要明确纳税会计的基本前提。

1.企业纳税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1)纳税会计主体

纳税会计主体就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特定主体。该主体必须从事税法规定的应税业务,独立承担纳税义务,运用会计手段反映纳税活动。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意味着该纳税主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的承诺。企业纳税会计应该建立在企业连续经营、非清算的基础上,按照原来的用途使用现有资产,采用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确定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

(3)货币时间价值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货币在企业经营周转过程中,由于时间因素而产生的差额价值。这是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明确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申报期限、缴库期限等。同时,企业的应纳税款必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入库。

(4)纳税会计分期

纳税会计分期是将纳税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定期间,据以及时计算、缴纳税款,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告,进而披露企业的纳税会计信息。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必须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和确定纳税年度。

2.纳税会计处理原则

(1)遵从税法原则

纳税会计在核算和监督企业的纳税活动时,必须以税法为依据,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正确确定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及时上缴税款,严格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纳税人还必须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进行税务登记,建立、健全账簿凭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发票、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2)慎用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该原则一般在安排税务计划时运用。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法很少运用该原则,一般不允许纳税人像财务会计那样预计未来费用,只有在有客观依据表明费用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才能扣除。税务处理中的应税销售额、应纳税所得额与财务会计确定的销售收入、会计利润不会完全一致。在企业税收实务中,处理可以预见的损失或费用、不确定的收入或收益时,必须慎用谨慎性原则。

(3)纳税筹划原则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企业的纳税会计在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的同时,要深刻理解税法的精神,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积极研究纳税筹划,以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

(4)接受监督检查原则

企业税务工作的办理直接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企业税收实务工作的资料真实性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堵塞漏洞,保证企业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任何违反税收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3.纳税会计核算的主要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主要设置“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此外,还应根据所交税费的具体业务,设置“管理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1)“应交税费”科目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可按应缴纳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记在贷方;企业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记在借方。本科目期末若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若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专栏。

(2)“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科目属于损益类,用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涉税业务会计核算的依据

企业发生的各项税费会计核算的依据至少有以下两种。

①应纳税凭证。应纳税凭证是“纳税申报表”,是确定本期应纳、已纳和未纳税费,以及是否正确计算应纳税费的记账依据,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是贷记“应交税费”科目的原始依据。

②完税凭证。纳税人直接缴税的,其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填发的“税收缴款书”(见表1.1),企业缴税后,以加盖收款专用章的“收据联”所载金额,作为其完成纳税义务和账务处理的依据。纳税人采用电子缴税方式的,以开户行领取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完税单据,进行会计核算。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关税的,以海关填发的“海关进(出)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见表1.2)作为进出口人的完税凭证,进行会计处理。

表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表1.2 海关进出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收据联)

二、企业税收实务的工作内容

企业税收实务工作以国家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其工作基本流程如图1.1所示。

图1.1 企业税收实务工作基本流程

1.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税务登记又称为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税务登记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和停业、复业登记4种。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2.领取发票并使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携带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3.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企业的涉税业务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业务。在企业涉税业务的处理过程中,既要熟悉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又要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进行纳税调整,并准确无误地填写纳税申报表。

4.计算各税种应纳税额,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从事企业税收实务工作时,应当熟悉国家税法政策,确认企业需缴纳哪些税种。企业应纳的税种一般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企业也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后,要根据日常涉税业务会计核算资料,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整理涉税资料,根据税法政策正确计算每个税种应纳的税额,并填制其纳税申报表。

5.进行纳税申报并进行会计处理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6.缴纳税款,并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按时缴纳税款,并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