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优秀运动员群体及其职业声望

、我国优秀运动员群体概况

(一)我国优秀运动员队伍的产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体育运动的开展。1949年10月成立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1953年11月成立了“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后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国家体委”(颜绍沪,1990:221~222)。

1952年2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了培训干部,加强训练,迅速提高我国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决定成立“中央体训班”(即现在国家体委训练局的前身)。体训班的任务是为国家培养优秀运动员,迅速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争取在国际竞赛中的胜利,为国家争取荣誉,并以他们技术上的成就来推动和影响群众体育的开展。中央人民政府对组成体训班很重视,被批准到中央体训班集训的运动员接到调令后先到人事部报到,再由人事部送到全国体总。进入体训班的运动员们多数享受排长级的标准,每人每月有9万元钱(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9元钱)的伙食费,每人每年两套由国家统一发的、胸前缝着印有“中央体训班”标志的灰色干部服(袁伟民,1994 a:73)。不言而喻,这是一支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突击队伍。1953年,各大行政区都相继成立了体训班(即后来的各省体工队的前身)。

还在地方体训班成立之前,1951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工作大队成立。此后,各大军区相继成立大军区体工队。当时,部队体工队的编制为3000人。1952年11月,中央军委正式命名全军体工队为“八一”体工大队,培养部队优秀运动员(袁伟民,1994 a:76)。

“八一”体工大队和各大区体工队的成立,形成了与中央体训班和各大行政区体训班相互学习、相互竞争、相互对抗的格局,对于推进当时我国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这些队伍就是后来所称的优秀运动员队伍。

(二)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的发展

表2-1是1953年至1995年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统计。从由此表绘制的图2-1中可看到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发展的几个阶段。

表2-1 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

据国家体委文史室编历年国家体委统计年报整理而成。

图2-1 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曲线

1. 平稳起步期(1949~1957)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艰巨任务。党和政府在恢复生产、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竞技体育在振奋民族精神、唤醒民族意识、维系民族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上的独特作用。

1950年8月,我国派队参加在布拉格举行的世界学生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体育比赛。党中央对这第一支派出国的体育队伍十分关心,出发前周恩来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了全体教练员和运动员。周恩来在接见时强调指出:你们是代表新中国去比赛的,要表现出中国运动员的良好精神风貌(袁伟民,1994 a:68)。

1953年11月,中央体委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中指出,“受过训练的运动员应在国内成为体育运动的宣传员、组织员、指导员,通过他们到各地进行巡回表演,以推动各地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各地的运动水平。”国家体委政策研究室主编.《体育运动文件选编(1949~1981)》. 人民体育出版社.1982. 第78页

1956年,陈镜开在举重坛上奋力一举,以133公斤打破了56公斤级挺举世界纪录,中国体育史上第一个世界纪录从此诞生。

所有这些,使我国优秀运动员队伍的建设经历了1953年至1957年的平稳起步期,优秀运动员队伍从无到有,人数发展到1300人左右。

2. 迅速膨胀期(1958~1961)

1958年,全国体育战线贯彻“大跃进”精神,增多比赛场次、增加锻炼机会、扩大运动队伍,使我国运动员人数迅速膨胀,达到了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史上创记录的21478人。

1959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运动会。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解放军共30个单位的10658名运动员参加了52项比赛。运动会上,有7人4次打破4项世界记录,664人844次打破了106项全国记录。

1959年,容国团在第25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中一鸣惊人,夺得男子单打冠军,中国人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世界冠军谱上。

1960年,我国登山队第一次从北坡登上珠峰,开创了不吸氧登珠峰的新纪录,创下了奇迹。

这一阶段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一直保持在15000人左右。

3. 调整收缩期(1962~1965)

1960年至1962年间,我国遭受三年严重自然灾害。在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我国竞技体育采取了缩短战线,确保重点的措施,适当收缩体育和竞技运动的规模,减少竞赛活动,精简优秀运动员的集训。

1965年9月,第二届全运会在京举行。30个单位的5922名运动员参加了22项比赛,比参加第一届全运会的运动员人数少了4736人,项目少了30项。运动会上,有24人10次打破9项世界记录,330人469次打破了130项全国记录。

从1962年至1965年的几年中,优秀运动员的人数收缩在10000左右,比上个阶段减少了5000人。

4. 急剧下降期(1966~1971)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给我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竞技运动同样也遭到严重的摧残。优秀运动队伍基本上解散,运动技术水平急剧下降,国际竞赛活动也几乎被取消,优秀运动员的人数大幅度下降,到1970年降至6288人的最低点。

5. 复苏回复期(1972~1976)

1972年,周恩来同志在广州接见运动员时谈到,“要狠抓训练,要严格要求”,“要坚持政治挂帅,很好地把体育工作抓上去,为毛主席的革命外交路线服务(袁伟民,1994:152)。”自这年起,各项运动竞赛逐步恢复,先后举办了全国五项球类运动会,第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和第一届亚非拉乒乓球友好邀请赛,并于1975年成功地举办了第三届全国运动会。这期间,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数逐步回升并保持在12000人左右。

6. 稳定发展期(1977~)

1976年10月“十年动乱”结束以后,我国的竞技运动迅速拨乱反正,得到蓬勃发展。

1979年全国体工会议确定,省级以上的体委侧重抓提高,集中力量解决运动技术水平落后这个最突出的问题。国家体委政策研究室主编.《体育运动文件选编(1949~1981)》. 人民体育出版社.1982

1979年11月,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不少单项国际体育组织也相继承认或恢复了我国有关项目协会的会籍,我国运动健儿全面登上世界体坛。

1981年,我国女排昂首跨上世界冠军领奖台成为三大球中率先走向世界的球队。

1982年,体操选手李宁在南斯拉夫刮起旋风,创下一人独得6块世界杯赛金牌的世界之最。

1984年7月29日,被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称为中国体育史上伟大的一天。27岁的许海峰在第23届奥运会上为我国夺得第一块奥运会金牌,炎黄子孙第一次以高大的形象和崭新的风貌出现在奥运赛场。

1977年至今,我国优秀运动员的人数基本稳定在15000~19000人之间。

至此,从1951年解放军体工大队成立到现在,我国优秀运动员队伍已经有46年的历史了。

(三)我国优秀运动员队伍的管理体制

我国优秀运动员队伍从成立之日起便纳入了国家集中管理的体制,运动员自进入专业队起便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为所在运动队“单位”所有,退役后的工作由体工队(政府)统一安置。长期以来各地政府之间实行“壁垒政策”,教练员、运动员不能流动(卢元镇,1996:73),或只能垂直向上流动,很难水平横向流动。这种高度集中和封闭的运动员训练和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在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干预下,曾有力地保障了我国各级运动队伍的稳定,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各项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了体育事业的发展。但也应看到,长期以来,在这种体制下,大部分地区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缺乏与少部分地区人才资源的积压和浪费并存,一些有潜力的运动员很可能因为受所在地区体育发展水平和教练水平的限制而被埋没,“体育人才管理上的地域封锁而导致人才浪费是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一大障碍(袁伟民,1995)。”

进入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用工制度的改革,优秀运动员的退役安置形成了出路不畅的严重局面。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兴起,企业对运动队赞助的投入,使各运动队之间在物质条件上的距离拉大,运动员向经济和教育发达地区的流动,向条件好的运动队和高校的流动,向国外的流动开始出现。对此,一些省份采取了严厉的限制措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85年7月发出通知,“凡外省在我省青少年体育人才中招收运动员,必须先与我省劳动人事厅取得联系,并按与省体委商定的地区和学校进行推荐和选拔,对拟选招对象,须征得省体委同意后,方可办理选招手续。军队系统在我省青少年体育人才中选征运动员,须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办理入伍手续。”“各地体育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与当地教育、劳动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坚决堵塞体育人才外流的漏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85.“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人才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委政策法规司编.1995.《地方体育法规制度汇编(上册)》134页

内蒙古自治区体委、教育厅、劳动人事厅1986年联合发布规定:“凡外省、市、自治区、部队来我区招收运动员,必须持有省劳动人事部门(政治部)的介绍信,经自治区体委同意,劳动人事部门给予办理招收手续。各大中专院校到我区从业余体校运动队招生,必须持有有关院校介绍信,经自治区体委、教育厅同意后安排到指定地区招选,否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私自接待办理。凡未经自治区体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外单位私自将运动员 〔包括业余运动员〕拉走,每拉走一名运动员将对放走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凡未经自治区体委批准私自外流区外的运动员,不得代表内蒙古以外的任何单位参加全国各类比赛。”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厅、劳动人事厅.1986.“关于严格控制我区体育人才外流的有关规定”. 国家体委政策法规司编.1995.《地方体育法规制度汇编(下册)》64~65页

浙江省公安厅和省体委1992年联合下发通知,“凡县以上体委系统人员利用职权,未经省体委同意,而私自将注册运动员(包括曾经注册而又擅自退出体校和行业各类运动队的运动员)推荐送出我省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思想不重视,管理把关不严而造成体育人才非正常外流的单位给予撤消所属市、地该年度输送运动员的全部输送费。”浙江省公安厅、体育运动委员会.1992.“关于加我省体育人才流动管理及严格把好户口出省迁移(注销)规定的通知”. 国家体委政策法规司编.1995.《地方体育法规制度汇编(下册)》173~174页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完善,改革现行人才管理体制,打破体育人才地区所有制,合理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运动员必然要进入人才市场。对于这种趋势,国家体委1993年在《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写到:“扩大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的自主权,学校在为本地区完成培养输送任务的同时,应具有为全国各地有偿代培后备人才的权利和义务。在不影响本地区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实行有偿转让。鼓励省、区、市、军队之间横向联合,共同开发后备人才”。“为了促进一线运动员的合理流动,全国单项竞赛要以竞技水平为参赛标准,改变以行政区域参赛的单一办法,允许达到水平的城市、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应水平的比赛。参加全国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不再以户口和原行政区域为准,实行竞赛资格证制度,运动员凭证注册。”国家体委文件(93)体政字19号“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附件二:关于训练体制改革”. 国家体委政策法规司编《体育改革文件选编(1992~1995)》165~166页随后,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运动员注册制度和竞赛管理体制及办法的改革,为运动员人才交流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我国优秀运动员群体的构成状况

(一)我国运动员的运动技术等级

运动技术等级是运动员运动技术水平发展的标志。

1956年10月18日,在我国参加第十六届奥运会选拔赛的闭幕式上,国家体委宣布了我国第一批49名运动健将名单。周恩来总理向运动员健将颁发了证章(张鲁雅,1990)。

1958年6月21日国家体委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制度条例(修订草案)。1963年10月1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制度,以鼓舞广大运动员积极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推动我国体育运动的开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78年7月11日国家体委再次颁布试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草案)。1981年11月16日颁布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以鼓励运动员勤学苦练,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上述四个条例将运动员的等级标准分为五级: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

1984年12月31日国家体委重新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重新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国家体委编.1990.《现行体育法规汇编(1949~1988)》. 人民体育出版社. 第123页

一般而言,在正式比赛中达到等级称号规定的技术标准,便可获得相应的运动技术等级。不同的运动技术等级由不同的体育部门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由国家体委、一级运动员由省级体委、二级运动员由区级体委、三级运动员和少年级运动员由区级以下体委批准授予。运动员高一级运动技术等级的获得无须以低一级的运动技术等级为前提,根据其在比赛中的表现可以直接获得最高一级的运动技术等级。

表2-2是部分年份我国等级运动员发展人数。从表中显示的数据看,我国每年发展的等级运动员人数比例呈上小下大的金字塔结构。发展的一级及其以上运动员是少数,在全部发展运动员中所占比例最高是1980年,占4.1 %,最低是1985年,占3.1%。本文所指的优秀运动员基本就在此列。而发展的二级及其以下运动员占了全部发展运动员总数的绝大多数,即便是最低的1980年,也为95.9 %。值得注意的是,从1980年到1995年,少年级运动员的发展人数逐年下降,15年中下降了13个百分点,这种趋势如果继续下去,将可能给今后运动员的选材和培养造成困难。

表2-2 部分年份我国发展等级运动员比例

据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历年中国体育年鉴统计资料整理而成。

(二)我国优秀运动员的性别结构

我国是一个强调男女平等的国家,在政治上妇女享有很高的地位,在竞技体育领域妇女充分展示了她们的能力和才华。从表2-3上数据可见,在性别结构上,女性在我国优秀运动员中占有很大的比重,30年来一直在35 %至40 %之间徘回。而在每年等级运动员的发展上,一级以上运动员中女性的比例在近十几年中逐步上升,由1985年的33.8 %上升到了1995年的46.4 %,10年中上升了12.6个百分点(见表2-4)。这与1990年我国全部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中,男性占88.4 %,女性仅占11.6 %李强.1993.《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与流动》. 中国经济出版社. 第237页的状况形成鲜明的对照。

表2-3 部分年份我国优秀运动队在队女运动员比例

据国家体委计划财务司编.1994.《体育事业统计年鉴》整理。

表2-4 部分年份我国发展的一级以上运动员男女比例

据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历年中国体育年鉴统计资料整理而成。

(三)我国优秀运动员的项目结构

我国运动项目的分布服从于国家整体体育运动计划。

80年代以前,我国运动项目中三大球运动员人数比例较大,基础项目受到忽视,这与当时我国未能进入奥运赛场,运动竞赛主要围绕国内比赛和国家间比赛进行,较少涉足世界大型比赛和世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以及球类运动的魅力有着直接的关系,也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球类运动的关心和关怀密不可分。1964年,当时的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元帅就曾对几个体委负责人倾诉了自己的肺腑之言,他说到:“我不晓得你们安不安心?三大球为什么上不去?三大球上不去我是死也不瞑目的(李梦华,1996)。”

1979年11月国际奥委会恢复了我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席位。1980年3月国家体委就做出了“调整好运动项目布局,集中力量把奥运会和有重大国际比赛的项目抓上去”的决定,国家体委文件.(80)体办字7号.“国家体委关于运动项目重点布局的意见”. 国家体委政策研究室主编.1982.《体育运动文件选编(1949~1981)》. 人民体育出版社.493~495页确立了围绕奥运会的我国运动项目的重点布局,并要求根据项目重点布局安排业余训练。

随后,国家体委在1989年6月正式颁布了《全国体育运动单项竞赛制度》试行方案。这一试行竞赛制度,把当时全国开展的80个项目分为4大类:一类为奥运会重点项目,二类为奥运会一般项目,三类为有优秀运动员的非奥运会项目,四类为其他项目。并按类别主次顺序安排竞赛次数、竞赛规模和竞赛奖励(李鹏志,1992:274)。

1991年国家体委确定田径、游泳、摔跤、射击、体操、赛艇、击剑、男子举重、柔道、乒乓球、羽毛球、跳水、射箭、篮球、排球、男子足球等16个项目为奥运会重点项目。围绕获得满意的金牌产出为目标,一些研究人员将上述16个项目分为了最经济类项目、经济类项目、尚经济类项目和不经济类项目四大类(表2-5),并提出优先保证和重点扶植最经济类项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经济类项目投入过小问题,对尚经济类项目实行有条件投入,限制不经济类项目投入的对策建议(董新光等,1994)。

表2-5 我国奥运会重点项目经济性分类

据董新光,1994。

政策的调整,带来的必然是参加不同运动项目运动员人数的变化。从表2-6部分年份我国优秀运动队在队运动员分项比例统计数字和据此绘制的图2-2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人数多、金牌少,投入资金多、产出金牌少的大球类项目人数比例30多年来逐步下降。在1979年我国恢复在奥运会的合法席位,实行项目重点布局的年份,在1989年按类别主次顺序安排竞赛次数、竞赛规模和竞赛奖励的年份,大球类项目的在队运动员人数比例更是大幅度下降,1979年到1980年下降了9.1个百分点,1980年到1995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而人数少、金牌多的其他体能类、格斗类项目在队运动员人数有了大幅度提高。

表2-6 部分年份我国优秀运动队在队运动员分项比例

据国家体委计划财务司编.1994.《体育事业统计年鉴》整理。

图2-2 部分年份我国优秀运动队在队运动员分项

从表2-7部分年份我国发展的一级以上运动员分项比例统计数字和据此绘制的图2-3中则可更清楚地看到,大球类项目一级以上运动员的发展人数在1980年还是第一位,到1995年就已让位于了田径、游泳。从1980年到1995年,游泳、格斗类项目一级以上运动员的发展人数则有了大幅度提高。

表2-7 部分年份我国发展的一级以上运动员分项比例

据人民体育出版社初步的历年中国体育年鉴统计资料整理而成。

图2-3 部分年份我国一级以上运动员分项比例图

表2-7 各国职业声望排序

据Erikson,1992;蔡禾,1995。

上述不同运动技术等级、不同运动项目的优秀运动员,很明显存在层次的差别,也就是存在地位分层。

所谓地位就是社会中的一系列位置,每一个位置都与一定的资源相对应。地位的分层事实上就是由于对资源分配的不均等形成的高低差别。掌握的资源多,社会地位就高,反之亦然。这里,资源包括一切有价值的物质和符号,诸如金钱、权力、声望、关系等(彭庆恩,1995)。

就运动员而言,由于其已有的运动技术等级不同、选择的运动项目不同、所处的运动队伍不同、国家对该运动项目的重视程度不同,群众对该项目的喜爱程度不同,该项目的市场前景不同,他所能获得的训练条件、物质待遇、比赛机会也就不同,取得成绩的可能性也就不一,从而掌握资源、获得的社会地位也就不一样。

、我国优秀运动员群体的职业声望

声望指测量社会地位的特殊价值量,它具有价值标准,以等级制为依据,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是划分阶层的重要指标。职业声望则是指人们对声望承担者的职业评价。而职业不仅广泛代表着社会地位,而且是日常生活的显著特征(Hauser,1985)。有些职业受人尊敬,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有些职业不受人重视,受到较低的社会评价。因而职业声望通常被用作社会地位声望的计量。

对不同国家,包括我国,职业声望的相关分析表明,不同国家之间的职业声望排序高度相关,不同群体对同一排序高度相关,不同时期的排序结果高度相关(见表2-7)。这些结果表明,职业声望排序是跨文化、跨社会(Treiman 1977)、稳定的和全球性的(Nan et al.1988)。

在我国,优秀运动员表现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体育运动本身,而作用于整个社会。“球打好了,对我们民族有精神上的作用,政治上的作用。我们经济好转了人家不一定知道,我们球打好了,一下子全世界都知道(胡耀帮,1981)。”事实确实如此。在国际体育交往中,运动员往往被看作是一个国家的“代表”,看作是一个国家的“友好使者”。我国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的每一胜利,都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激发了每一个炎黄子孙的爱国热情。许多优秀运动员在运动场上表现出的体育道德,优良作风,过人才智,拼搏精神成了各行各业学习的榜样。对取得优异运动成绩的运动员党和政府给予了极高的荣誉。所有这些,无疑有助于提高运动员的职业声望。

1983年北京市50种职业的声望调查(Lin,1988)显示,运动员在被调查的50种职业中,声望排序居第18位(见表2-8)。

表2-8 Lin职业声望得分表(部分)

据Lin,1988。

1990年在北京和广州两地同时进行了80种职业声望的调查(马艺华,1997),北京人把运动员排在了第18位,广州人则把他们定位在第25位。

1997年在北京地区进行了一次职业声望调查(马艺华,1997),在100种职业中,运动员排25位。

表2-9是1994年广州市102种职业的声望调查(蔡禾,1995)分值。对比表2-8和表2-9中的数据不难看到,人们的职业声望评价有明显的类别差异,白领职业的声望大大高于蓝领职业。这与表2-7中其它各国职业声望的排序是一致的。对比两表还可以看到,经过十年的变化,专业人员的声望地位有所下降,由1983年北京调查中排行第一,到1994年广州调查中排行第二,而干部的职业声望地位却在上升。这一种变化说明经济因素和权力因素在职业声望评价中的影响增强了(蔡禾,1995)。

表2-9 蔡禾职业声望得分表(部分)

据蔡禾,1995。

然而,不论其它职业的声望如何变化,从上述三次调查中可以得出,人们把运动员的职业声望看得比较重,其声望排序—直较为靠前,属于中层偏上,并且有稳步上升的趋势。这表明人们在评价运动员职业时,比较注重这种职业对社会的贡献。近些年来,我国运动员在国际体坛上创造了越来越引入注目的成绩,特别是在奥运会的金牌榜上始终名列前茅,在百姓的心目中增添了不可低估的砝码。这说明运动员职业的声望更多来源于社会对其的评价,而权力的变迁、收入的变化,对其影响不大。

1996年美国职业魅力排行榜(表2-10)也表明,运动员同样居于社会的中上层。

表2-10 美国职业魅力排行榜

据路透社1996.4.27

社会的认同,必然增加优秀运动员的自我满足感。正如心理学家马斯洛所指出的,人都有心理满足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并完成某些事情的欲望,而获得权力、声望、地位和自信是这种满足和欲望的前提(孔茨等,1982:645)。运动员在取得优异运动成绩时所表现出的力量、自信和能力,所赢得的声望、荣誉和权力,都使优秀运动员获得一种职业满足感。

对本文研究对象的调查表明,他们之中79.6 %的人认为运动员群体属于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只有12.8 %的认为不属于。让被调查者对运动员群体的社会地位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1993年广州市102种职业声望调查中不同职业者对自身地位认识的调查相比较,其结果见表2-11。

表2-11 不同职业者对自身地位的认识

除运动员数据外,其余据蔡禾等,1995。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运动员中有8%的人认为自己属于上层,仅次于国家机关和党群组织干部。将表中各类职业者按自认为属于上层或中上层的百分比排序,则运动员排在国家机关和党群组织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其他专业人员、个体户之后,居于企业干部、教师、事业单位干部、事业单位文员、商业人员、会计、医生、企业文员、国家机关和党群组织文员、工人、服务业人员之上,在自我评价中属于中上层。

对比表2-11与表2-8和表2-9不难看出,运动员的自我评价略高于社会评价。而“一种职业的社会评价越低,自我评价越高,该职业的满足感越强,但社会的不满足感可能产生(蔡禾等,1995)。”

、小 结

本章着重论述了优秀运动员内部的运动等级差别、运动项目结构、管理体制特点,以凸显社会结构因素对运动员地位的影响,认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体育管理体制和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调整,通过运动项目设置的变化,运动队管理体制的变迁,作用于运动员,从而影响运动员地位的获得。但,运动员职业在社会中的声望,虽经社会变化,却基本保持不变,居于社会的中上层。

那么,我们不能不提出这样的问题:优秀运动员何以获得如此地位?运动员在他们的分层体系中,又是怎样进一步获得地位的?

前文已述,一个人的地位与其占有的资源相应。而优秀运动员所掌握的最有价值的资源就是运动成绩,他的权力、金钱、声望皆源于此。正是对运动成绩的不同占有,造成了优秀运动员与业余运动员、不同等级优秀运动员之间地位的差别。这点已经不言而明。

但是,问题在于,运动员怎样获得了运动成绩?运动成绩作为重要的资源,它是怎样分配的。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将进入运动员地位获得的核心,即地位获得的机制问题。这正是本文努力尝试的事情。

最后,区分一下优秀运动员地位获得的过程是有益的。从上文可以看出,优秀运动员的地位获得过程有三道明显的分界线,一个是存在于非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一个存在于普通运动员与优秀运动员之间,另一个存在于退役运动员与新职业之间。跨越这三道分界线的运动员地位获得过程尤具分析的价值。可以称之为优秀运动员职业生涯的三个阶段:前运动员阶段──从非运动员到运动员;运动员生涯阶段──从普通运动员到优秀运动员;后运动员阶段──从退役到再就业。

下面的三章,将分别以三个阶段作为分析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