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残奥运动理念与和谐社会发展观下的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
- 王蒲
- 11字
- 2020-06-24 19:34:49
第四章 国际残奥运动研究
第一节 国际残奥运动的发展历史
国际残奥运动是在残疾人体育组织的成立和合作中不断推进的。各个残疾人体育组织的成立与合作的加强,正是残奥运动不断推广和发展的体现。
1960年,在罗马举行的第17届夏季奥运会结束两周后,来自世界23个国家的400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在罗马举办的第九届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这届运动会后来被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为第一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从1960年第一届残奥会的召开到1972年的第四届残奥会,基本都是由国际轮椅运动联合会(ISMGF)组织发起的。当时的赛事注重残奥运动员的康复状况,重在参与,在体育中寻找快乐,赛事的社会影响力比较小。
1960年,为退伍军人而成立的世界联合会,成立了残疾人体育的国际工作组,专门研究和推动残疾人体育运动。此组织在1964年发生了变革,成立了名为ISOD(国际残疾人体育联合会)的国际体育组织。ISOD为未能加入ISMGF(国际轮椅运动联合会)残疾运动员(如:视觉受损,截肢,患有脑性麻痹及截瘫),提供参加体育比赛的机会,最初有16个国家加入ISOD。ISOD努力推动盲人和截肢运动员参加1976年多伦多残奥会,推动脑瘫运动员参加1980年的阿纳姆残奥会,其目的是以一个协调委员会的身份让所有的残疾人运动员都能加入ISOD。与此同时,其他的残疾人国际体育组织也相继成立,如CP-ISRA(国际脑瘫体育和娱乐联合会)和IBSA(国际盲人体育联合会)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成立。
1976年以后的残奥会,随着各类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的成立,参赛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更加多样,不仅限于脊髓损伤的运动员,各类残疾特别是盲人、截肢和脑瘫运动员的参与,使残奥会涉及范围逐渐扩大。同时残奥会的举办城市刻意安排在与奥运会同一年同一个城市举办,借助奥运会扩大了残奥的影响,残奥运动得到了快速发展。
“残奥会”(Paralympic Games)这一称谓,Paralympic由词缀Para-(在……一旁,在……旁边)和(O)lympic(奥林匹克)合成而来,它延续了奥林匹克团结友爱、公平竞争的精神,同时又充分表达了奥运会和残奥会平等共存的关系。这一称谓直到1984年才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正式批准。
当残奥会的称谓得到国际奥委会的认可,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即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1988年,国际奥委会决定:夏季奥运会和残奥会必须在同一城市举行。这一决定使残奥运动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带动下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同时残疾人国际体育组织也不断地扩大。1982年,国际残疾人协调组织(ICC)成立,残疾人参与的运动项目、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和提高。残奥基金会也相继成立,此后残奥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推广。
1992年残奥运动特别是残奥会不仅仅限于鼓励运动员的参与及康复,残奥会的组织管理日趋规范,整个残奥会的竞技水平大大提高,残奥会的组织管理逐步向奥运会靠拢。同时,残奥运动也增加了新的内容,除了每四年一届的残奥会外,还开展了残奥教育和残奥科学研究。
2000年,残奥运动发展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当年10月,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在悉尼签署了《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关于组织残奥运动会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今后申办奥运会的城市必须同时申办残奥会。国际残奥委会将借助奥运会来发展残奥会。作为一个国际顶级体育赛事,现代奥运会的发展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无论从赛事组织、市场开发、媒体宣传、品牌和理念的经营等方面都已经相当成熟,在许多方面值得残奥会去借鉴。
为了协助残奥会的发展,国际奥委会为残奥会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举办残奥会各项比赛;区分并利用残奥会带来的独特交流和市场开发价值;在所有的职能部门最大限度的实现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结合,以便创造更大规模的经济效益和减少成本;确定并解决有关无障碍及残疾识别问题;规划实现奥运会和残奥会之间的顺利转换活动;残奥会的职能部门是负责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实体,所有的职能部门都要能为成功举办残奥会发挥各自作用;向所有参与残奥会的团体提供“奥运服务”要求的服务水平和范围。可以说今后残奥运动的发展将基本走奥林匹克之路,在全世界推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