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隐公(起二年,尽四年)(3)

[疏]注“解缓”至“是也”。解云:即下四年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至五年“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

当时而不日,正也。六月葬陈惠公是也。

当时,丁浪反,又如字,下同。

[疏]注“六月”至“是也”。

解云:即定四年“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是也。

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与夷者,宣公之子,缪公者,宣公之弟。

与夷,如字,又音馀,凡人名字及地名之类皆放首音,借假字则时复重出。爱女,音汝,下及注同。盍终,户腊反,四年传同。

[疏]“当时”至“葬也”。

解云:即此年八月“宋公和卒”,十二月“癸未,葬宋缪公”是也。而注不言之者,以下有问,不注可知也。

“以吾”至“爱女”。

解云:若,如也。言吾爱於与夷,则不止如女而已,言其甚也。云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者,言不如女,道其不贤。云盍终为君矣者,何不遂为君,不听其反让。

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左师,官。勃,名也。

冯,皮冰反。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所以远绝之。

生毌,音无,下同。与夷复曰:复,报。“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臣之不尔逐,可知矣。尔,女也。可知者,欲使我反国。吾立乎此,摄也。”暂摄行君事,不得传与子也。谦辞。

传与,直专反;下音与。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冯与督共弑殇公在桓二年,危之於此者,死乃反国,非至贤之君不能不争也。

冯杀,音试,注同。争,争斗之争。

[疏]注“冯与”至“二年”。

解云:即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是也。

注“死乃”至“争也”。

解云:至贤之君,谓受国者。正以与夷不贤,故终见篡矣。

故君子大居正。明脩法守正,最计之要者。

[疏]“故君子大居正”。

解云:言由是之故,君子之人大其適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宋之祸,宣公为之也。言死而让,开争原也。缪公亦死而让得为功者,反正也。外小恶不书,录渴隐者,明诸侯卒,王者当加恩意,忧劳其国,所以哀死闵患也。

[疏]注“言死而”至“原也”。

解云:言后人见其死乃让巳,疑非诚心至意,是以还让其子,终致后祸,故曰开争原也。

注“缪公”至“反正也”。

解云:其缪公之功,即桓二年冯弑君是也。

注“所以哀死闵患也”。

解云:哀死者,即慢之属是也。闵患者,隐之是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者何?杞之邑也。以上有伐杞。

牟,武侯反。

[疏]“牟娄者何”。

解云:外相取邑,例所不书,疑非凡取,故执不知周。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据楚子伐宋取彭城不书。

[疏]注“据楚”至“不书”。

解云:即襄元年传曰“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者是也。

疾始取邑也。外小恶不书,以外见疾始,著取邑以自广大,比於贪利差为重,故先治之也。内取邑常书,外但疾始,不常书者,义与上逆女同。不传讬始者,前此有灭,不嫌无取邑,当讬始明,故省文也。取邑例时。

见疾,贤遍反,年末“见众”同。差,初卖反。

[疏]注“内取邑常书”者。

解云:即下十年取郜、防,昭三十二年取阚之属是也。

注“义与上逆女同”。

解云:即上注云“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是也。

注“传不讬始者”。

解云:何故不发传云取邑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凡不讬始之义有四:一则见其经而不讬始,即上二年彼注云“据战伐不言讬始,纳币不讬始之类”是也。二则其大恶不可讬始,即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传云“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彼注云“传云尔者,解不讬始也”;三则省文,不假讬始,即此是也;四则无可讬始,即桓七年“焚咸丘”之下,注云“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是也。

注“取邑例时”。

解云:即下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然则“取牟娄”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曷为以国氏?据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氏公子。

弑其,申志反。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不同也。君父言弑积渐之名也;臣子云杀,卑贱之意也。字多乱,故时复音之;可知,则不重出也。完,音丸。

[疏]注“据齐”至“公子”。

解云:在文十四年秋也。商人所以得称公子者,正以商人次正当立,其罪差轻故也。

当国也。与段同义。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

[疏]注“与段同义”者。

解云:即上元年注云“欲当国为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凶逆”是也。

注“日者”至“闻例”。

解云:《公羊》之例,合书则书,不待赴告。而言从外赴辞者,谓其君被弑,此君之臣即以其日赴於天子诸侯,望天子诸侯早来救巳,是以《春秋》悉皆书日,故云日者,从外赴辞也。言以贼闻例者,言以贼弑君,闻於天子诸侯,例日。如此,故下八年传云“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何氏云“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义亦通乎此。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古者有遇礼,为朝天子若朝罢朝,卒相遇于涂,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绝慢易也。当春秋时,出入无度,祸乱奸宄,多在不虞,无故卒然相要,小人将以生心,故重而书,之所以防祸原也。言及者,起公要之,明非常遇也。地者,重录之。遇例时。

要之,一遥反,注同。易,以豉反。

[疏]“遇者何”。

解云:欲言冬见,其文曰夏;欲言会聚,又不言会,故执不知问。

注“言及者”至“遇也”。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其常遇者,即朝天子罢朝之时,相遇于涂是也。

注“遇例时”者。

解云:即隐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及此之属皆是。而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书月者,彼注云“甚恶内”是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者何?公子翚也。以入桓称公子。

[疏]“翚者何”。

解云:无公子,故执不知问。

注“以入桓称公子”。

解云:即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是也。

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据叔老会郑伯伐许不贬。

[疏]注“据叔”至“不贬”。

解云:在襄十六年夏。

与弑公也。弑者,杀也,臣弑君之辞。以终隐之篇贬,知与弑公也。

与弑,音预,下及注同。

[疏]注“以终隐”至“弑公”。

解云:即此及十年“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传云“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是也。

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谄犹佞也。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否,不也。

说,音悦。吾使脩涂裘,吾将老焉。”涂裘者,邑名也。将老焉者,将辟桓居之以自终也,故南面之君,势不可复为臣,故云尔。不以成公意者,隐本为桓守国,国邑皆桓之有,不当取以自为也。

将辟,音避,今本多即作“辟”字,后不更音。复,扶又反。本为,于伪反,下“自为”、传“吾为”皆同。

[疏]注“不以成”至“为也”。

解云:上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此传何以不言营涂裘?何以不书成公意也?言隐非正君,直为他守国而已,邑非已有,不当擅取之,取之非,是以不得作成公意解也。

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於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口,犹口语相发动也。

[疏]注“口犹”至“动也”。

解云:语,读如子语鲁大师之语。

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难,兵难也。

难,乃旦反,注同。弑隐公。”谥者,传家所加。

[疏]注“谥者”至“所加”。

解云:死谥,周道也。今始请弑已言隐公者,公羊子从后加之。所以至此乃注者,嫌是传语,故明之。

於锺巫之祭焉,弑隐公也。锺者,地名也。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传道此者,以起淫祀之无福。

祷解,丁老反,或丁报反;下古卖反,又古买反。觋,户狄反。

[疏]注“男曰觋,女曰巫者”。

解云:楚语文也。

注“传道”至“无福”。

解云:直言弑隐公,义势已尽,而必言於锺巫之祭焉者,以起淫祀之无福故也。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其称人何?据晋杀大夫里克,俱弑君贼不称人。

濮,音卜,一音剥。

[疏]注“据晋杀大夫里克”。解云:在僖十五年夏。

讨贼之辞也。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书者,善之也。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疏]注“讨贼例”至“久之也”。解云:“讨贼例时”者,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桓六年秋八月,“蔡人杀陈佗”,亦书月者,与此同也。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晋者何?公子晋也。以下有卫侯晋卒,又言立。

[疏]“晋者何”。

解云:欲言次正,而文言立;欲言非正,而举众立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下”至“言立”。

解云:以有卫侯晋卒,则知此文“卫人立晋”者,是先君之子,今始立为之君矣。又言立者篡文,知非正大子,故知公子矣。其卫晋侯卒在桓十二年冬。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诸侯立不言立,此独言立,明不宜立之辞。

[疏]“立者何”。

解云:诸侯之立,例所不书,今特言立,故执不知问。

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也。

[疏]注“据尹”至“朝也”。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秋。

众立之之辞也。晋得众,国中人人欲立之。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不称人。

碏,七略反,一音十洛反。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凡立君为众,众皆欲立之,嫌得立无恶,故使称人,见众言立也,明下无废上之义,听众立之,为立篡也。不剌嗣子失位者,时未当丧,典主得权重也。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卒日,葬月,达於《春秋》,为大国例。主书从受位也。

篡,初患反。

[疏]注“不剌”至“权重也”。

解云:剌桓公嗣子失位者,即不书晋之立矣,故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襄二十六年传云“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彼注云“欲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今书晋立,则不剌嗣子可知。

注“月者”至“国时”。

解云:大国篡例月者,即此文冬十二月“卫人立晋”;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是也。而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不月者,彼注云“不月者,移恶于鲁也”。其小国时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之属是也。

注“立纳入皆为篡”。解云:立为篡者,此文“卫人立晋”,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之属是也。其纳为篡者,“纳顿子于顿”,及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之属是也。其入为篡者,小白,阳生之属是也。

注“卒日”至“大国例”。

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宣公”之属是也。

注“主书从受位也”。

解云:谓主恶晋之从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