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隐公(起五年,尽十一年)(4)

注“凡灾”至“所致”。

解云:一日者日,即此文是。历日者月,即桓八年“冬,十月,雨雪”之属是也。历月者时,即桓元年“秋,大水”之属是也。历时者加自文为异者,即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之属是也。

庚辰,大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俶,始怒也。始怒甚,犹大甚也。盖师说以为平地七尺雪者,盛阴之气也。八日之间,先示隐公以不宜久居位,而继以盛阴之气大怒,此桓将怒而弑隐公之象。

雨,于付反。俶甚,尺叔反,始也。大甚,音泰。

侠卒。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无氏而卒之也。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无氏者,少略也。

侠卒,音协,《穀梁》云“所侠”。少,诗照反。

[疏]“侠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经不书氏;欲言微者,而记其卒,故执不知问。

注“以无”至“略也”。

解云:无氏降於大夫书卒隆於微者,故知其未命耳。

夏,城郎。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于邴。

于邴,《左氏》“作防”。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月者,隐前为郑所获,今始与相见,故危录内,明君子当犯而不校也。

[疏]注“犯而不校”。

解云:谓校接之交,不谓为报也。

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据楚公子婴齐贬,后复称公子。

复,扶又反,又音服。

[疏]“此公子翚”。

解云:正以上四年师解云言公子翚,故此弟子因以难之。

注“据楚”至“公子”。

解云:成二年“公及楚人”已下“盟于蜀”彼传云“此楚公子婴齐也,其称人何?得壹贬焉尔”,至成六年书“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是也。

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嫌上一贬可移於他事者,故终隐之篇贬之,明为隐贬,所以起隐之罪人也。

明为,于伪反,下“先为”同。

[疏]注“嫌上”至“人也”。

解云:上一贬,谓四年时也。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公败,必迈反,凡临佗曰贬,皆同此音。菅,古颜反。

辛未,取郜。

郜,古报反。

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阚不日也。

阚,苦暂反。

[疏]注“据取阚不日也”。

解云:即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是也。

一月而再取也。欲起一月而再取,故日。何言乎一月而再取?据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一月再取两邑,不日。

漷,火虢反,又音郭。沂,鱼依反。

[疏]注“据取”至“不日”。

解云: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氿、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是也。

甚之也。甚鲁因战见移生事,利心数动。

数,所角反。内大恶讳,此其言甚之何?《春秋》录内而略外,於外大恶书,小恶不书,於内大恶讳,小恶书。明取邑为小恶,一月再取,小恶中甚者耳,故书也。於内大恶讳,於外大恶书者,明王者起当先自正,内无大恶,然后乃可治诸夏大恶,因见臣子之义,当先为君父讳大恶也。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者,内有小恶,適可治诸夏大恶,未可治诸夏小恶,明当先自正然后正人。小恶不讳者,罪薄耻轻败。宋师日者,见结日偏战也。不言战者,讬王於鲁,故不以敌辞言之,所以彊王义也。

见,贤遍反,下同。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其言伐取之何?据国言灭,邑言取。又徐人取舒不言伐。

[疏]注“据国言灭”。

解云:僖五年“灭弦”之属是也。

注“又徐”至“言伐”。

解云:在僖三年夏。

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载属为上三国所伐,郑伯无仁心,因其困而灭之,易若取邑,故言取,欲起其易,因上伐力,故同其文言伐,就上载言取之也。不月者,移恶上三国。

易,以豉反,下及注同。属,音烛,適也。

[疏]注“不月”至“三国”。

解云:正以灭国例月故也。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盛。日者,盛,鲁同姓。於隐篇再见入者,明当忧录之。

入盛,《左氏》作“郕”后皆放此。

[疏]注“日者”至“录之”。

解云:正以入例时,伤害多则月,今此云日,故解也。云“再见入”者,谓五年“秋,卫师入盛”,及此为再入者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其言朝何?据内言如。

[疏]注“据内言如”。

解云:即成十三年春,“公如京师”之属是也。

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適外言如,外適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

别,彼列反。

[疏]注“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至外也。

解云:谓内乡外不言来,外乡内乃言来。今言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者,据外乡内言之,故云解内外也。

注“与聘同义”。

解云:即上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是也。

其兼言之何?据邓、穀来朝不兼言朝。

[疏]注“据邓”至“言朝”。

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是也。

微国也。略小国也。称侯者,《春秋》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薛先朝隐公,故褒之。已於仪父见法,复出滕、薛者,仪父盟功浅,滕、薛朝功大,宿与微者盟功尤小,起行之当各有差也。滕序上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先封同姓。

见法,贤遍反,年未注同。复出,扶又反,下文“不复”、注“故复”同。

夏,五月,公会郑伯于祁黎。

祁黎,祁音巨之反,又上之反;黎音力弓反,又力私反,《左氏》作“时来”。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日者,危录隐公也,为弟守国,不尚推让,数行不义,皇天降灾,谄臣进谋,终不觉悟。又复构怨入许,危亡之衅,外内并生,故危录之。

为弟,于伪反,年未注同。数,所角反。衅,许靳反。

[疏]注“日者”至“降灾”。

解云:上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彼注云“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书日,故决之。

注“谄臣进谋”。

解云:上四年传云“百姓安子,诸侯说子”是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书葬?据庄公书葬。

[疏]注“据庄公书葬”。解云:即闵元年“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是也。

隐之也。何隐尔?弑也。为桓公所弑。

弑,申志反,注及下并同。弑则何以不书葬?据桓公书葬。

[疏]注“据桓公书葬”。

解云:桓十八年冬十二月,“已丑,葬我君桓公”是也。桓亦被弑而书葬,故难之。

《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道《春秋》通例,与文、武异。

[疏]注“道春秋”至“武异”。

解云:言文、武之时,周之盛德,既无诸侯相犯,宁有臣子弑君父者?是以古典无责臣子讨贼之义。《春秋》据乱而作,时则有之,因设其法,故言与文、武异。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雠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子沈子,后师。明说此意者,明臣子不讨贼当绝,君丧无所系也。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

冠氏,古乱反,下同。

[疏]注“沈子”至“师也”。

解云:知子沈子为已师者,正以下文宣五年传云“子公羊子”同故也。

注“不但”至“他师也”。

解云:即昭十一年传云“子曰‘我乃知之矣’”之属是也。

公薨何以不地?据庄公薨于路寝。不忍言也。不忍言其僵尸之处。

僵,居良反。处,昌虑反。

[疏]注“不忍”至“之处”。解云:不终天年者,非人所欲,故谓被杀之处为僵户之处,读如齐人强之强,非强弱之强。

隐何以无正月?据六年输平不易。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嫌上诸成公意,適可见始让,不能见终,故复为终篇去正月,明隐终无有国之心,但桓疑而弑之。公薨主书者,为臣子恩痛之。他国自从王者恩例录也。

去,起吕反。

[疏]注“嫌上”至“录也”。

解云:即元年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归赗”之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二年“子氏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五年“考仲子之宫”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非止一处,故以诸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