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桓公(起元年,尽六年)(3)

解云:此古者,谓三皇之时也。故《礼运》道三皇时云,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又下《系辞》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彼注云:“始去羽毛”。故郑注《易说》云“古者田渔而食之,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以此言之,则黄帝以后,始有火化而去毛羽,则此古者三皇时可知。

春曰苗。苗,毛也。明当见物取未怀任者。

[疏]“春曰苗”。

解云:《周礼》“春田谓之蒐”,何氏所不取。

秋曰蒐。蒐,简择也。简择幼稚,取其大者。

曰廋,本又作“搜”,亦作“蒐”,所求反,简择也。冬曰狩。狩,犹兽也。冬时禽兽长大,遭兽可取。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为飞鸟未去於巢,走兽未离於穴,恐伤害於幼稚,故於苑囿中取之。

长,丁丈反,年未同。离,力智反。囿,音又。

[疏]注“不以”至“制也”。

解云:正以《周礼》四时皆田故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

[疏]注“以其”至“远也”。

解云: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郎者何?吾近邑”;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漱浣也”。以此言之,则郎为近邑。言远也者,盖以郎邑在郊内,其属地在郊外,若据邑言之则为近,若据地言之则为远也。故哀十一年《左氏》郊之战,《檀弓》谓之战于郎也者,是郎邑在郊内之证也。则此言狩于郎者,据郊外属地言之,故言远,是以此注云“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不五年“大雩”之下,注云“去国远狩”是也。而旧云以其云大野远,故言远者,非。

诸侯曷为必田狩?据有囿也。

[疏]注“据有囿也”。

解云:即成十八年“筑鹿囿”之属是也。

一曰乾豆,一者,第一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髃,心中死疾,鲜屑,故乾而豆之,中荐於宗庙。豆,祭器名,状如镫。天子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二。

左膘,毗小反,又扶了反,《三仓》云“小腹两边肉”,《说文》云“胁后髀前肉”。射之,食亦反,下同。右髃,本又作“腢”,鱼俱反,又五苟反,《说文》云“肩前也”,《字林》云“肩前两乳骨也”,五口反。中心,丁仲反,下同。镫,都邓反,又音登。

[疏]注“自左”至“如镫”。解云:时王之礼,古制无文。

注“天子”至“士二”。

解云:自“下大夫六”以上,《礼器》文也。其士三者,何氏左之。案《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房西”,则知此者堂上豆数也。《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则食下大夫之礼而豆六,则知食卿、上大夫亦八明矣。周礼公之豆四十,侯、伯之豆三十有二,子、男之豆二十有四者,盖普言之。

二曰宾客,二者,第二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脾,远心死难,故以为宾客。

远,于万反。

[疏]“二曰宾客”。解云:言以为宾俎实。为,犹作也。

三曰充君之庖。充,备也。庖,厨也。三者,第三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于右,中肠胃污泡,死迟,故以充君之庖厨。已有三牲,必田狩者,孝子之意,以为己之所养,不知天地自然之牲逸豫肥美。禽兽多则伤五穀,因习兵事,又不空设,故因以捕禽兽,所以共承宗庙,示不忘武备,又因以为田除害。狩例时,此月者,讥不时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阳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牙,非所以养微。

庖,步苞反。左脾,方尔反,又步启反,股外也;本又作“膘”。右,羊绍反,《字林》子小反;一本作“胘”,音贤。泡,普交反,又百交反。捕,音步,本又作“搏”,音博,又音付。共,音恭。为田,于伪反,下音同。

[疏]注“狩例时”。

解云:即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是也。

注“此月者”至“养微”。

解云:在哀十四年,孔子欲夏之孟冬以为田狩之月。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渠伯纠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宰渠伯纠何?据刘卷卒,氏采不名且字。

纠,居黝反。氏采,七代反,后放此。

[疏]“宰渠伯纠者何”。

解云:欲言微者,而经称伯;欲言尊卿,连名言之,故执不知问。

注“据刘”至“且字”。

解云:在定四年也。刘是其采,卷是名也。

下大夫也。天子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者,上敬老也。上敬老则民益孝,上尊齿则民益弟,是以王者以父事三老,兄事五更,食之於辟雝,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率民之至也。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有五:贵有德,为其近於道也;贵臣,为其近於君也;贵老,为其近於父也;敬长,为其近於兄也;慈幼,为其近於子弟也。礼,君於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经曰“王札子”是也,《诗》曰“王谓叔父”是也;上大夫不名,祭伯是也;盛德之士不名,叔肸是也;老臣不名,宰渠伯纠是也。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

弟,大计反。更,音庚。食,音嗣。辟,必亦反。袒,音但。馈,其愧反。酳,以刃反,又士刃反。其近,附近之近,下同。札,侧八反。肸,许乙反。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天子”至“益弟”。

解云:言系官以为氏,渠是名,纠是旦字也。

注“是以”至“之至也”。

解云:《祭义》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郑注云“割牲,制俎实也。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以乐侑食也,教诸侯之弟次事亲”是也。《乐记》亦有此文。

注“先王”至“弟也”。

解云:皆《祭义》文也。

注“礼君”至“是也”。

解云:皆何氏之意,故皆取经以当之。

注“诸父”至“是也”。

解云: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也”。注云“天子之庶兄。札者,冠且字也。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是也。

注“上大夫”至“是也”。

解云:隐元年“祭伯来”,传云“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是也。

注“盛德”至“是也”。

解云: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彼注云“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於贫贱,故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是。

注“老臣”至“不宜”。

解云:渠是其名,而言不名者,谓计其官爵之时,实合氏宫名而且字,但以其年老,故兼称伯,示有不名之义也,故知之矣。

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曷为以二日卒之?忄戌也。忄戌者,狂也。齐人语。

忄戌,呼述反,狂也,齐人语。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君子,谓孔子也。以二日卒之者,阙疑。

[疏]注“君子”至“阙疑”。

解云:正以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故也。

夏,齐侯、郑伯如纪。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据蔡侯东国卒于楚,不言如也。

[疏]注“据蔡”至“如也”。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夏也。案襄二十六年“许男甯卒于楚”,在蔡侯之前而不据之者,科取一以当之,不以后见义,或者正以蔡是大国,齐之类,故取之。

离不言会。

[疏]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春秋》始录内小恶,书内离会;略外小恶,不书外离会。至所闻之世,著治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乃书外离会。嫌外离会常书,故变文见意,以别嫌明疑。

与,音预。治,直吏反。见意,贤遍反,下文注并同。别,彼列反。

[疏]注“书内离会”者。

解云:即隐二年“公会戎于潜”是也。

注“不书外离会”者。解云:即此文变会言如是也。

注“乃书外离会”。

解云:即宣十一年“晋侯会狄于攒函”是也。

注“嫌外”至“明疑”。

解云:若不载此事,以略言如,则嫌所传闻之世,合书外离会,但遇无之而已,故曰嫌外离会常书也。故书而变其文,见所传闻之世,不书外离会之意,故曰变文见意也。所以别其嫌而明其疑,故曰以别嫌明疑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叔之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仍叔之子何?据宰渠氏官,武氏子不称字,又不加之。尹氏不称子。

[疏]“仍叔之子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而文言之子;欲言未仕,而天王使之,故执不知问。

注“据宰渠氏官”。

解云:即上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注“武氏”至“加之”。

解云:即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是也。

注“尹氏不称子”。

解云: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是也。

讥。何讥尔?讥父老,子代从政也。礼,七十县车致仕。不言氏者,起父在也。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县,音玄。

[疏]注“礼十县舆致仕”。

解云:案《春秋说》文。谓之县舆者,《淮南子》曰:“日至於悲谷,是谓脯时;至於渊隅,是谓高春;至於连石,是谓下春;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舆。”旧说云日在县舆,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於君,故曰县舆致仕也。亦有作“车”字者。

注“不言”至“在也”。

解云:言仍氏子,则与武氏子文同,嫌亦无父,故曰起父在。

注“加之”至“一人”。

解云:若言仍叔子,则与僖三十三年百里子与蹇叔子之类是一人,故曰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葬陈桓公。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传曰“葬,生者之事”。

[疏]注“不月”至“之也”。

解云:正以卒日葬月,乃是大国之例,今书时,故决之。

注“传曰”至“之事”。解云:隐十一年传文。

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其言从王伐郑何?据河阳举王狩,别出朝文,文不连王,王师不道所加。

从王,如字,又才用反,下及注同。

[疏]注“据河”至“连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