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宣公(起元年,尽九年)(3)

解云:此皆《文王世子》文。彼注云“内朝,路寝廷也”。云“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彼注云“谓以宗族事会也”。云“外朝以官,体异姓也”者,彼郑氏云“外朝,路寝门之外廷。体,犹连结也”。云“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者,郑氏云“崇,高也。以爵贵贱异位”。云“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者,郑氏云“宗人掌礼及宗庙也。以官,官各有所掌也。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云“升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者,彼文云“其登馂献爵,则以上嗣,尊祖之道也”,注云“上嗣,祖之正统。爵,谓上嗣举奠也”,今此何氏以“登”为“升”,复无“献”字,盖所见异也。云“丧纪以服之精觕为序,不夺人之亲也”者,彼文作“轻重”字,此作“精粗”者,亦所见异也。其上文云“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注云“大事,谓死丧也。其为君虽皆斩衰,序之必以本亲也”是也。

然后处乎台上,引弹而弹之,已趋而辟丸。巳,已诸大夫也。

已,音纪。是乐而已矣。以是为笑乐。

是乐,音洛。赵盾已朝而出,与诸大夫立於朝。有人荷畚。荷,负也。畚,草器,若今巿所量穀者是也,齐人谓之锺。

有人何,本又作“荷”,胡可反,又音何。畚,音本。

[疏]注“齐人谓之锺”。

解云:即昭三年《左传》云“齐旧四量:豆、区、釜、锺”是也。

自闺而出者,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从内朝出立于外朝,见出闺者,知外朝在闺外,内朝在闺内可知。

[疏]注“宫中”至“之闺”。

解云:《释宫》文。孙氏曰“闱者,宫中相通小门也。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阁”,李氏曰:“皆门户大小之异”是也。

赵盾曰:“彼何也?夫畚曷为出乎闺?”彼何者,始怪何等物之辞,熟视知其为畚。乃言夫畚者贱器,何故乃出尊者之闺乎?呼之不至,怪而呼,欲问之。曰:“子,大夫也,欲视之,则就而视之。”顾君责已以视人,欲以见就为解也。古者士大夫通曰子。

解,佳卖反,又如字。赵盾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赫然,已支解之貌。赵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主宰割杀膳者,若今大官宰人。熊蹯不熟,蹯,掌。公怒,以斗摮而杀之,摮,犹{敫手}也。{敫手},谓旁击头项。

摮,五羔反,又苦交反,犹{敫手}也。{敫手},口吊反,击也。支解,将使我弃之。”赵盾曰:“嘻!”趋而入。灵公望见赵盾,愬而再拜。愬者,惊貌。礼,臣拜然后君答拜。灵公先拜者,畚出盾入,知其欲谏,欲以敬拒之,使不复言也。礼,天子为三公下阶,卿前席,大夫兴席,士式几。

愬,所革反,又诉路反。

[疏]注“礼天”至“式几”。

解云:《春秋说》文。亦时王礼也。

赵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头至地曰稽首,头至手曰拜手。

[疏]注“头至地”至“拜手”。解云:出《大祝》文。

趋而出。本欲谏君,君以拜谢知已意,冀当觉寤,故出。灵公心怍焉,怍,惭貌。惭盾知已过。

怍,在洛反。欲杀之。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某者,本有姓字,记传者失之。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焉者,於也。是无人於闺门守视者也。上其堂,则无人焉。但言焉。绝语辞。堂不设守视人,故不言堂焉者,俯而闚其户,俯,俛头。户,室户。方食鱼飱。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吾八子之大门,则无人焉;入子之闺,则无人焉;上子之堂,则无人焉;是子之易也。易犹省也。

飱,音孙。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飱,是子之俭也。君将使我杀子,吾不忍杀子也。虽然,吾亦不可复见吾君矣。”负君命也。遂刎颈而死。勇士自断头也。传极道此者,明约俭之卫。甚於重门击柝。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此之谓也。

颈,居郢反。断,音短。重,直容反。柝,他洛反。

[疏]注“传极”至“谓也”。

解云:《易·下系辞》云“重门系柝,以待暴客”是也。

灵公闻之,怒,滋欲杀之甚,滋,犹益也。众莫可使往者。於是伏甲于宫中,召赵盾而食之。赵盾之车右祁弥明者,国之力士也。礼,大夫骖乘有车右,有御者。。

而食,音嗣,下同。祁,工支反。仡然从乎赵盾而入,仡然,壮勇貌。

仡,鱼乙反。放乎堂下而立。嫌灵公复欲杀盾,故入以为意。《礼器》记曰:天子堂高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赵盾巳食,灵公谓盾曰:“吾闻子之剑,盖利剑也。子以示我,吾将观焉。”授君剑,当拔而进其首,灵公因欲以推杀之。赵盾起将进剑,祁弥明自下呼之曰:“盾!食饱则出,何故拔剑於君所?”赵盾知之,由人曰知之,自已知曰觉焉。

[疏]注“由人”至“觉焉”。

解云:由人曰知之,此文是也。自已知曰觉者,即昭三十一年传云“夏父曰:‘以来,人未足,而旴而馀。’叔术觉焉,曰:‘嘻!此诚尔国也夫。’起而致国于夏父”是也。

躇阶而走。躇,犹超遽不暇以次。

躇,丑略反,与踱同,一本作“辵”,音同。剧不,其据反,本亦作“遽”。灵公有周狗,周狗,可以比周之狗,所指如意。

比,毗志反。谓之獒,犬四尺曰獒。

獒,五刀反。

[疏]注“犬四尺曰獒”。

解云:《释畜》文。

呼獒而属之,獒亦躇阶而从之。祁弥明逆而踆之,以足逆曰踆。

踆,音存,以足逆之。,徒腊反。

[疏]“呼獒而属之”。

解云:谓呼而指属之。今呼犬谓之属,义出於此。

绝其颔。颔口。

颔,户感反。赵盾顾曰:“君之獒,不若臣之獒也!”然而宫中甲鼓而起。甲,即上所道伏甲,约勒闻鼓声当起杀盾。有起干甲中者,抱赵盾而乘之。欲趋疾走。赵盾顾曰:“吾何以得此于子?”犹曰吾何以得此救急之恩於子邪?非所以意悟。曰:“子某时所食,活我于暴桑下者也。”某时者,记传者失之。暴桑,蒲苏桑。传道此者,明人当素积恩德。赵盾曰:“子名为谁?”后欲报之。曰:“吾君孰为介?介,甲也。犹曰我晋君谁为兴此甲兵,岂不为盾乎?子之乘矣!何问吾名?”之乘,即上车也。犹曰子以上车矣,何不疾去,而反徐问吾名乎?欲令蚤免去,不望报矣。

蚤,音早。赵盾驱而出,众无留之者。明盾贤人,不忍杀也。且灵公无道,民众不悦,以致见杀。赵穿缘民众不说,起弑灵公,然后迎赵盾而入,与之立于朝,复大夫位也。即所谓复国不讨贼,明史得用责之。传极道此上事者,明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不说,音悦。而立成公黑臀。不书者,明以恶夷獆,犹不书剽立。

臀,徒门反。剽,匹妙反。

[疏]注“不书”至“剽立”。

解云:襄公二十六年“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传云“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矣”,注云“欲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然则此处不书黑臀之立,以恶夷獆明矣,故如此解。

夏四月。

秋,八月,<虫衆>。先是宣公伐莒取向,公比如齐所致。

[疏]注“先君”至“取何”。

解云:在上四年春也。

注“公比如齐”。

解云:即四年“秋,公如齐”,五年“春,公如齐”是也。

冬,十月。

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疏]“春卫侯”至“来盟”。

解云:不书日月者,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下,何氏云“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然则成三年“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苟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亦是来盟而书日月,彼下注云“书者,恶之。《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二国既脩礼相聘,不能亲信,反复相疑,故举聘以非之”,是其恶,故不举重而书日月之义也,是当文皆有注解。

夏,公会齐侯伐莱。

秋,公至自伐莱。

大旱。为伐莱逾时也。

为,于伪反。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八年,春公至自会。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其言至黄乃复何?据公孙敖不言至复,又不言乃。

[疏]注“据公”至“言乃”。

解云:即文八年冬,“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是也。

有疾也。乃,难辞也。上言乃复,下有卒,知以疾为难。

难辞,乃旦反。何言乎有疾乃复?据公如晋以有疾乃复,弑耻,以为有疾无恶。

[疏]注“据公如”至“无恶”。

解云:即昭二十三年“冬,公如晋,至河,公有疾乃复”,传云“何言乎公有疾乃复?杀耻也”,注云“因有疾以杀,畏晋之耻”是也。

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闻丧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以丧喻疾者,丧尚不当反,况於疾乎?顺经文而重责之。言乃不言有疾者,有疾犹不得反也。敖不言乃者,明无所难为重。敖当诛,遂当绝。

[疏]注“顺经文”至“难为重”。

解云:正以传不言大夫以君命出,遇疾而还非礼,而言闻丧徐行而不反者,是其顺经文而重责之故也。

注“敖当诛,遂当绝”。

解云:以敖违命罪大,故当诛。诛者,罪累家也。遂前虽弑君,而宣公不以为罪,直以当时行事而责之,责其奉命不终而以疾辞,故当绝其身而已。

辛巳,有事于太庙。

仲遂卒于垂。仲遂者何?据不称公子,故问之。公子遂也。自是后无遂卒,知公子遂。何以不称公子?据公子季友卒,虽加字,犹称公子也。

[疏]注“据公”至“子也”。

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言虽加字者,欲道仲遂亦加字,而不称公子矣。

贬。曷为贬?据叔孙得臣卒不贬。

[疏]注“据叔”至“不贬”。

解云:即宣五年秋九月,“叔孙得臣卒”是也,何氏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然则得臣与遂同罪,而或贬或否,故难之。

为弑子赤贬。然则曷为不於其弑焉贬?据翚终隐之篇贬,欲使於文十八年“子赤卒”年中贬。

[疏]注“据翚”至“中贬”。

解云:即隐四年“秋,翚帅师会宋公”以下“伐郑”,传云“翚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十年“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传云“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是也。

於文则无罪,於子则无年。此解十八年秋如齐不贬意也。十八年编於文公贬之,则嫌有罪於文公,无罪於子赤也。卒乃贬者,元年逆女,嫌为丧娶贬也。公会平州下如齐也,嫌公遂;八年如齐,嫌坐乃复贬也。贬加字者,起婴齐所氏,明为归父后,大宗不得绝也。地者,卒外,明当有卒外礼也。日者,不去乐也。书有事者,为不去乐张本。

编,必连反。

[疏]注“元年逆”至“贬也”。

解云:即上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彼注云“嫌触讳不成其文也”是也。

注“云会”至“公遂”。

解云:即元年经云夏,“公会齐侯于平州。公子遂如齐”是也。若不言公子,直言遂如齐,文承公会於平州之下,嫌谓公遂如齐,非公子遂,是以不得去公子矣。

注“如齐嫌坐乃复贬也”。

解云:公子翚助桓篡弑,入篇即不贬,见其无罪於桓公。今此公子遂助宣篡弑,而於宣贬者,正以於子赤则无年,遂之罪重不得令免,会须贬之。诸见之处,悉皆有嫌,不得作文,是以正於卒时贬,见其事。

注“贬加字”至“绝也”。

解云:成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卒”,传云“仲婴齐者何?公孙婴齐也。公孙婴齐”,注云“更为公孙之子,故不得复氏公孙”;传文云“为人后者为其子,则其称仲何?孙以王父字为氏也。然则婴齐孰后?后归父也。归父使于晋而未反,何以后之”,注云“据巳绝也”;传云“叔仲惠伯,传子赤者也。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原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宣公死,成公幼,藏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聚诸大夫而问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为之?’诸大夫杂然曰:‘仲氏也,其然乎?’於是遣归父之家”,注云“时见君幼,欲以防示诸大夫”;“然后哭君。归父使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哭君成踊,反命于介,自是走之齐。鲁人徐伤归父之无后也”,注云“徐者,皆共之辞也,关东语。伤其先人为恶,身见逐绝不忿怼也”;“於是使婴齐后之也”,注云“弟无后兄之义,为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故不言仲孙明不与子为父为父孙是也。然遂既被贬而加字者,欲起成十五年仲婴齐以仲为氏故也。婴齐者,仲遂之子,宜称公孙而氏仲者,明为其兄公孙归父之后,不得氏公孙,故氏仲矣。所以弟为兄后者,正以大宗不得绝故也。

注“地者”至“礼也”。

解云:欲道公子季友之文皆不地。此言於垂者,正以卒於外故也。所以卒於外则地之者,明其当有卒於外之礼故也。

注“日者,不去乐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失礼鬼神例日故也。

注“书有”至“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