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隐公(起二年,尽四年)(1)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会盟,例皆时。

恶,乌路反。好,呼报反。非朝,直遥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传,直专反,年末“相传”同。

[疏]注“凡书会者”至“外好也”。

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义故也。

注“古者诸侯”至“逾竟”。

解云:案《曲礼下》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闲隙之地”。以此言之,则会合於礼。言会为恶之,非朝时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会,非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

注“古者不治”至“勿追”。

解云:言当是所传闻之世,王者草创,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书晋灭下阳,末书楚灭穀、邓是也。而此经录戎者,来者勿拒故也。

注“东方曰夷”至“曰狄”。

解云:下《曲礼》及《王制》皆有此文。

注“朝聘”至“皆时”。

解云:朝书时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来朝”之类是也。其聘书时者,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文六年“夏,季孙行父如陈”之属是也。其会书时者,即庄十三年“春,齐侯、宋人”以下“会于北杏”,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属是也。盟书时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之属是也。其有书日月者,皆别著义,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属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国而不居,故云尔。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怨结祸,更相报偿,伏尸流血无巳时。诸侯擅兴兵不为之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鲁人杞不讳是也。入例时,伤害多则月。

莒,音举。向,舒亮反,国名。更,音庚。偿,时亮反。擅,市战反。

[疏]“入者,何”。

解云:侵、伐、战、围、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帅帅,故执不知问。

注“凡书兵”至“得也”。

解云:言《春秋》之内,凡书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

注“诸侯”至“是也”。

解云:保伍连帅者,即《礼记·王制》云“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谓礼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若州内有无道者,则长、帅、正、伯当征之,若其不征,则与同恶,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恶者,正以《春秋》之义,内大恶皆讳不书。而鲁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者是也。若然《礼》法“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而保伍连帅得有征伐之道,谓随州伯故也。

注“入例”至“则月”。

解云:入例时者,即成七年秋,“吴入州来”;定五年夏,“於越入吴”之属是也。伤害多则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遂帅师入杞,氏公子也。

骇,户楷反。

[疏]“无骇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复无氏,故执不知问。

注“据公子遂帅师”至“子也”。

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贬。贬,犹损也。

贬,彼检反,损也。曷为贬?据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贬也。疾始灭也。以下终其身不氏,知贬。疾始灭,非但起入为灭。

[疏]注“据公子遂俱用”至“贬也”。解云:欲决隐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

注“以下终”至“为灭”。

解云:即下八年“无骇卒”,传曰“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然则若直欲起此入为灭,止应此经贬之而巳,不应终身贬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灭也。

始灭,昉於此乎?昉,適也,齐人语。据传言拨乱世。

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齐人语”。

解云:胡毌生齐人,故知之。若《郑谱》云“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之类。

注“据传言拨乱世”。

解云: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乱世,明知往前相灭非一矣。而此经为始疾灭,是以据而难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

郜,古报反。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

[疏]注“谓宋灭郜是也”。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传云“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彼注云“从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是也。然则宋灭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为讬始焉尔?据战伐不言讬始。

[疏]注“据战”至“讬始”。

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

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

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

注“灭例月”至“同月”。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注“常案下”至“日不”。

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

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

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

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

注“以逆”至“大夫”。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

解云:在成八年夏。

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

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母”至“师友”。

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

注“称诸父”至“以行”。

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

注“宋公”至“称使”。

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

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

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

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

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

[疏]注“礼所”至“先女也”。

解云:出《昏义》文。

注“於庙者”至“於户”。

解云:即《书传》云“夏后氏逆於庙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者是也。

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无前也。

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礼,故知往前宜有不亲迎之事矣。

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曷为讬始焉尔?据纳币不讬始。《春秋》之始也。《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

治,直吏反。

[疏]注“夫妇正”至“之端”。

解云:《昏义》郑注云“言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是也。

注“内逆女常书”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孙侨如之属是也。

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未离父母之辞,“纪履緰来逆女”是也。

未离,力智反,下同。在途称妇,在途见夫服从之辞,“公子结媵陈人之妇”是也。

[疏]“女曷为或称女”者,即此经是也。或称妇者,庄十九年“陈人之妇”是也。

注“在涂见”至“之辞”。

解云:案僖二十五年,宣元年传皆云“其称妇者何?有姑之辞也”者,兼二义故也,何者?在涂称妇者,服从夫辞;其至国犹称妇者,对姑生称也。

入国称夫人。入国则尊,尊有臣子之辞,夫人姜氏入是也。纪无大夫,书纪履緰者,重婚礼也。月者,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亲迎例时。

[疏]注“入国”至“入是也”。

解云:在庄二十四年秋是也。

注“月者”至“例时”。

解云:不亲迎例月者,即此文及桓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宣元年正月公子遂之属是也。其亲迎时者,即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之属是也。有不如此者,别见义,即文四年“夏,逆妇姜”,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之属是也。当文自有解,不能逆说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伯姬者何?内女也。以无所系也。不称公子者,妇人外成,不得独系父母。

[疏]“伯姬者何”。

解云:欲言内女,於纪言归;欲言外女,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不称公”至“父母”。解云:正以庄元年传云“群公子之舍,则巳卑矣”明有得称公子之道,故注者决之。

其言归何?据去父母国也。妇人谓嫁曰归。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二归之道。书者,父母恩录之也。礼,男之将取,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女之将嫁,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内女归例月,恩录之。

取,七住反。

[疏]注“妇人生”至“为家”。

解云:谓始生时。

注“明有二归之道”也。

解云:即此“伯姬归于纪”,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之属是也。

注“礼男之”至“女将嫁”。

解云:皆出《礼记·曾子问》。

注“内女归”至“录之”。

解云:即此文冬十月、隐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记於竹帛,故有所失也。

“纪子伯,《左氏》作“子帛”。远,于万反。燔,扶元反。毋,音无。

[疏]“纪子伯者何”。

解云:欲言纪君,经不称侯;欲言大夫,复叙人君之上,故执不知问。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以不书葬。

[疏]“夫人子氏者何”。

解云:欲言鲁之夫人,终无葬处,弟子未识,故执不知问。

注“以不书葬”。

解云:今隐公欲表巳让,故宜屈卑。其母不成夫人之礼,是以见其不书葬,知其是隐公母也。

何以不书葬?据姒氏书葬。

姒,音似。

[疏]注“据姒氏书葬”。

解云:即定十五年九月,“辛巳,葬定姒”是也。彼定姒之子哀公者,未逾年之君也,其母亦得书葬。今隐公虽欲让桓,不作成君,应比未逾年之君。今其母不书葬,故据而难之。

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据已去即位。

去,起吕反。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号。义与仲子同。书薨者,为隐公恩录痛之也。日者,恩录之,公夫人皆同例也。

下,遐嫁反。

[疏]注“子者”至“子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