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云:吴灭州来,在上十三年冬;吴灭巢,在上二十四年冬。然则州来与巢,皆当所见世,而不书月以见之,至此乃月者,正以既灭其国,复奔其君,因责章禹不能死位,是以於二国皆不书月也。於上经既不书月,明其还同所闻之例,故何氏於州来之下注云“不月者,略两夷”是也。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季孙隐如会晋荀栎于適历。时晋侯使荀栎责季氏不纳昭公,为此会也。季氏负捶谢过,欲纳昭公,昭公创恶季氏不敢入。公出奔在外。无君命,所以书会,以殊外言来者,从王鲁录。讳亟取邑,卒大夫者,盈孙文。
荀栎,本又作“跞”,又作“泺”,示滴泺也。適,丁历反,一音狄。负箠,章蕊反,本又作“捶”。恶,乌路反。亟,去冀反。孙,音逊。
[疏]注“季氏负箠”至“不敢入者”。
解云:《春秋说》文。彼注云“负捶者,听刑之礼也”。昭公创恶季氏不敢入者,《左传》亦有其文也。
注“公出”至“鲁录”。
解云:《春秋》之义,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明其非君命者,不录之也。今昭公不在,所以书“季孙隐如会晋荀栎于適历”,又书“黑弓以滥来奔”之文,又以殊外者,从王鲁录文,故得然,不为尔时有君命也。云讳亟取邑者,即下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取滥为亟”是也。云卒大夫者,盈孙文者,即上二十五年“公逊于齐”,后“叔孙舍卒”;二十九年“叔倪卒”之徒是也。然则《春秋》之义,为君父讳恶,《春秋》之义,待君命然后卒大夫,然今君不在国,而书大夫之卒,故须解之。然则取阚不系邾娄,乃书大夫之卒者,正欲盈足讳奔言逊之义,故云盈孙文。
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始卒便名日书葬者,薛比滕最小,迫后定、寅皆当略。
[疏]注“始卒便名日书葬者”。
解云:《春秋》之义,小国始卒,名日及葬未能悉具,会二见之后,方始能备,即宣九年秋,“八月,滕子卒”;成十六年“夏,四月,辛未,滕子卒”;昭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泉卒”,“五月,葬滕成公”之徒是也。言薛比滕最小者,正以滕子卒於宣公之篇,薛今始卒,故云比於滕为小国也。而今始卒日,即得名葬具书,正由於后定、寅皆当见略,迫此之故,是以二注备书矣。其定见略者,即定十二年“春,薛伯定卒”,彼注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是也。其寅见略者,即哀十年夏,“薛伯寅卒”,彼注云“卒葬略者,与杞伯益姑同”是也;昭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彼注云“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入所见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诸侯内行也。诸侯内行小失不可胜书,故於略责之,见其义”是也。
晋侯使荀栎唁公于乾侯。
秋,葬薛献公。
冬,黑弓以滥来奔。文何以无邾娄?据读言邾娄。
黑弓,二传作“黑肱”。监,力甘反,又力暂反。
[疏]“冬,黑弓”者。谓当时公羊子口读邾娄黑弓矣。
通滥也。通滥为国,故使无所系。曷为通滥?据庶其不通也。
[疏]注“据庶其不通也”者,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是也。
贤者子孙,宜有地也。贤者孰谓,谓叔术也。叔术者,邾娄颜公之弟也,或曰群公子。
[疏]注“叔术者邾娄”至“弟也”。
解云:谓母弟也。或曰群公子,谓庶弟也。
何贤乎叔术?据叔术不书。让国也。其让国奈何?当邾娄颜之时,颜公时也。邾娄女有为鲁夫人者,则未知其为武公与?懿公与?孝公幼,不知孝公者,邾娄外孙邪?将妾子邪?
武公与,音馀,下及注皆同。颜淫九公子于宫中,所与淫公子凡九人。
[疏]注“所与”至“九人”。
解云:谓颜公一人,不应并淫九人,故以所言之。
因以纳贼,则未知其为鲁公子与?邾娄公子与?臧氏之母,养公者也。君幼则宜有养者,大夫之妾,士之妻,礼也。则未知臧氏之母者,曷为者也?养公者必以其子入养。不离人母子,因以娱公也。
[疏]“则未知其为鲁公子与”者。
解云:为内通于鲁公子也。
“邾娄之公子与”者。不知为是邾娄公子者与?古者诸侯一娶九女,二国媵之。而邾娄一国,以并有九女於鲁宫内者,盖所取於邾娄相通为九人,不必尽是一人妻矣。大夫之妾,士之妻。
注“礼也”。
解云:大夫之妾,士之妻,《礼记·内则》文,故注云“礼也”。
“则未知臧氏之母者,曷为者也”。
解云:案《内则》,大夫之妾士之妻并陈之,谓士妻不吉,乃取大夫之妾,亦得事不具矣,何者?乳食一男,何假二人乎?则未知臧氏之母,为是大夫之妾,为是士之妻,故曰曷为者。
臧氏之母闻有贼,以其子易公,抱公以逃。以身死公,则可以其子易公,非事夫之义,然而於王法当赏,以活公为重也。贼至,凑公寝而弑之。弑臧氏子也。不知欲弑孝公者,纳篡邪,将利其国也。
凑,七豆反。臣有鲍广父与梁买子者,闻有贼,趋而至。臧氏之母曰:“公不死也,在是。吾以吾子易公矣。”於是负孝公之周诉天子,天子为之诛颜而立叔术,反孝公于鲁。颜夫人者,妪盈女也,国色也,其言曰:“有能为我杀杀颜者,吾为其妻。”杀颜者,鲍广父、梁买子也。妇人以贞一为行,云尔非也。
愬,音素,本亦作“诉”。为之,于伪反,下“为我”、“为之”、“则为”并同。妪,纡具反,一音纡羽反。为行,下孟反,下“杀颜者之行”亦同。
[疏]“妪盈女也”者。
解云:谓此老妪是盈姓之女。
“国色也”者。解云:谓颜色一国之选。
叔术为之杀杀颜者,而以为妻。利其色也。有子焉,谓之盱。夏父者,其所为有於颜者也。为颜公夫人时所生也。
盱,许于反,又许孤反;本或作“晇”,一音夸。夏父,户雅反。盱及夏父,邾颜公之二子。
[疏]“谓之盱、夏父者”至“有於颜者也”。
解云:谓为颜公妻时所以有之者。
盱幼而皆爱之,叔术、妪盈女皆爱盱。食必坐二子於其侧而食之。有珍怪之食,珍怪,犹奇异也。
而食,音嗣。盱必先取足焉。夏父曰:“以来,犹曰以彼物来置我前。人未足,人夏父自谓也。而盱有馀。”言盱所得常多。叔术觉焉,觉,悟也。知小争食,长必争国。《易》曰“君子见几而作”,“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事之先见”。
长,丁丈反。先见,贤遍反,下“欲见”、“见王者”同。
[疏]注“易曰”至“先见”。
解云:皆出下《系辞》。彼文云“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是也。
曰:“嘻!此诚尔国也夫!起而致国于夏父,夏父受而中分之。叔术曰:“不可。”三分之,叔术曰:“不可。”四分之,叔术曰:“不可。”五分之,然后受之。五分受其一。
曰嘻,许其反。也夫,音扶。
[疏]注“五分受其一”。
解云:服虔成《长义》云“邾娄本附庸三十里耳,而言五分之,为六里国也”者,彼乃《左氏》之偏辞,未足以夺;《公羊》以为邾娄本大国,但《春秋》之前在名例,隐元年何氏有成解。
公扈子者,邾娄之父兄也。富夫子作《春秋》时,於邾娄君为父兄之行。公扈者,氏也。
之行,户郎反。习乎邾娄之故,故,事也。道所以言也。
[疏]注“道所”至“言也”。
解云:谓道下传所言矣。
其言曰:“恶有言人之国贤若此者乎?”恶有,犹何有、宁有此之类也。言贤者,宁有反妻嫂,杀杀颜者之行乎?
恶有,音乌,注同。诛颜之时天子死,叔术起而致国于夏父。言叔术本欲让,迫有诛颜天子在尔,故天子死则让,无妻嫂惑儿争食之事。当此之时,邾娄人常被兵于周,曰:“何故死吾天子?”犹曰何故死畜吾天子,违生时命而立夏父乎?此天子死则让之效也。夫子本所以知上傅,贤者恶少功大也。犹律一人有数罪,以重者论之,《春秋》灭不言入是也。案叔术妻嫂,虽有过恶,当绝身无死刑,当以杀杀颜者为重。宋缪公以反国与与夷,除冯弑君之罪,死乃反国,不如生让之大也。冯杀与夷,亦不轻于杀杀颜者,比其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传复记公扈子言者,欲明夫子本以上传通之,故公扈子有是言。
数,所主反。复,扶又反。
[疏]注“夫子本所以”至“恶少功大也”者。
解云:上传谓“五分之,然后受之”以上矣。
云《春秋》灭不言入是也者,即庄十年传云“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是。云当绝身无死刑者,但当绝其身以为不脩,不合杀之,故曰无死刑。然则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者,谓姑妹之徒,今一则非父子聚麀,二则嫂非姑姊妹故也。
注“当以杀”至“为重”。
解云:谓犯王命杀鲁贤臣,故以为重。
注“宋缪公以反国与”至“冯弑君之罪”。
解云:宋缪公反国之事,在隐三年,彼传文具矣。其除冯弑君之罪者,即桓二年“宋督弑其君”之下,注云“督不氏者,起冯当国。不举冯弑为重者,缪公废子而反国,得正,故为之讳”是也。云死乃反国,不如生让之大也者,言缪公死乃反国,非其全让之意,不如叔术生让,其功大矣。云冯杀与夷,亦不轻於杀杀颜者,谓冯为弑君,叔术为犯王命,皆是恶逆,其罪势等矣。云比其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者,上解云其罪势等矣。而言罪不足者,谓犯王命,杀鲁大夫,岂如宋冯弑君乎?故以为罪少于冯矣。其罪既少,其功有馀,故得贤之。
通滥,则文何以无邾娄?据国未有口系于人。
[疏]注“据国”至“于人”。
解云:言若通滥是国,宜应特达,何故文上无邾娄而已,其口仍系邾娄言之乎?故注云“据国未有口系于人”。
天下未有滥也。欲见天下实未有滥国,《春秋》新通之尔,故口系于邾娄。天下未有滥,则其言以滥来奔何?据上说天下实未有滥者,言《春秋》新通之也。《春秋》所通之,君文成矣,不言滥黑弓来奔,而反与大夫窃邑来奔同文。
[疏]注“而反与大夫窃邑来奔同文”者。
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之徒是。
叔术者,贤大夫也。绝之则为叔术不欲绝,不绝则世大夫也。此解不言滥黑弓意。叔术者,贤大夫也。如不口系邾娄,文言滥黑弓来奔,则为叔术贤心,不欲自绝于国,又触天下实有滥,无以起新通之,文不可设也;如口不绝邾娄,文言滥黑弓来奔,则嫌氏邑,起本邾娄世大夫,《春秋》口系通之,文亦不可施。
[疏]注“起本邾娄”至“可施”。
解云:若口云邾娄,文言滥黑弓来奔,即嫌大夫氏邑,欲起黑弓本是邾娄世大夫,口系于邾娄,欲通之为世大夫故也。
大夫之义不得世,故於是推而通之也。推犹因也,因就大夫窃邑奔文通之,则大夫不世,叔术贤心不欲自绝,两明矣。主书者,在《春秋》前,见王者起,当追有功,显有德,兴灭国,继绝世。
[疏]注“主书者”至“继绝世”。
解云:隐元年注云“诸大夫立隐不起者,在《春秋》前,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今此追之者,《春秋》之义,劝其后功,是以上二十年传曰“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是也。
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后昭公死外,晋大夫专执,楚犯中国围蔡也。
[疏]注“是后昭公死外”者。
解云:即下三十二年冬,“公薨于乾侯”是。云晋大夫专执者,即定元年“三月,晋人执宋仲机于京师”,传云“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大夫专执也”是。云楚犯中国围蔡也者,即定四年秋,“楚人围蔡”是也。直言围蔡足矣,何须言楚犯中国?欲言日食为夷狄强,诸夏微之象故也。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取阚。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与取滥为亟。
阚,口暂反。亟,去冀反,注同。
[疏]“阚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诸典未闻;欲言是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与取滥为亟”。
解云:取亦作“受”字者。二年之间,比取两邑,故以为亟而讳之矣。
夏,吴伐越。
秋,七月。
冬,仲孙何忌会晋韩不信、齐高张、宋仲几、卫世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邾娄人、薛人、杞人、小邾娄人城成周。书者,起时善,其脩废职,有尊尊之意也。孔子曰:“谨权量,审法度,脩废官,四方之政行焉。”言成周者,欲起正居,实外之。
量,音亮。
[疏]注“书者”至“意也”。
解云:隐七年“夏,城中丘”,传云“何以书?以重书也”。注云“以功重故书也,当稍稍补完之,至令大崩弛坏败,然后发众城之,猥苦百姓,虚空国家,故言城,明其功重,与始作城无异”。然则天子之城,不时脩理,至令大坏,方始城之。而书者,正欲起其当时之善故也,何者?当是之时,天子陵迟,诸侯奢纵,忽能脩其废职,有尊尊之心,是以书见,故曰起时善。云“孔子曰谨权量”至“行焉”者,《论语》文。云言成周者,欲起正居,实外之,正以不言京师,而言成周者,欲起正居在成周故也。言实外之者,正以王微弱,不能守成周,不是小事,猥苦天下,是以不言京师,实外天子。云云之说,在上二十六年。
十有二月,已未,公薨于乾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