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2010年二级建造师枟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枠考试试卷解析(2)

42 .【解析】考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条件具有或然性,可能成就,可能不成就;期限具有必然性,一定会到来。

43 .【解析】考查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后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欠缺履行或信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要求。

44 .【解析】考查合同履行中的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45 .【解析】考查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46 .【解析】考查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和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如仲裁条款)的效力。

47 .【解析】考查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适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8 .【解析】考查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9 .【解析】考查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4种,分别是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50 .【解析】考查仲裁的范围。枟仲裁法枠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不受枟仲裁法枠的调整。下列纠纷不能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51 .【解析】考查仲裁调解。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52 .【解析】考查证明对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对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①众所周知的事实;②自然规律及定理;③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④已为有效公正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53 .【解析】考查担保方式。保证是人的担保;抵押、留置、定金是财产担保。抵押、留置的财产可以是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

54 .【解析】考查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55 .【解析】考查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56 .【解析】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确认。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的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以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7 .【解析】考查合同的形式。要式合同是法律或当事人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例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A,B,C属于要式合同。

58 .【解析】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59 .【解析】考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60 .【解析】考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二、多项选择题

61 .【解析】考查无效的免责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人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2 .【解析】考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包括:①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④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3 .【解析】考查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4 .【解析】考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5 .【解析】考查合同法调整范围。身份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和政府间的协议不受合同法调整。

66 .【解析】考查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表现为:①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②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③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④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A,D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C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7 .【解析】考查承包人合同解除权。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①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②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③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68 .【解析】考查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项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69 .【解析】考查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0 .【解析】考查证据的种类。民事诉讼证据包括7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71 .【解析】考查委托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72 .【解析】考查仲裁裁决的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73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条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74 .【解析】考查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财产有: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承包经营权;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75 .【解析】考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①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②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③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④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⑤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⑥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76 .【解析】考查总分包的质量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他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77 .【解析】考查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支付违约金不能并用。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两种方式冲突,不能同时适用。

78 .【解析】考查回避制度。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①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②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79 .【解析】考查仲裁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可以仍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80 .【解析】考查行政复议的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包括:①行政处罚;②行政强制措施;③行政许可;④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⑤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⑥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以下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①行政处分或人事处理决定;②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