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的非逻辑思维——这就是你的“逻辑”?太不靠谱了吧(1)

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然而逻辑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太多的人有很清楚的概念。于是,很多人陷入非逻辑思维的泥潭。

语言逻辑应该以事实逻辑为基础。

——路易斯·D·布兰代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逻辑、思维是无法感知的

某些人认为,逻辑和思维都是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我们无法直接进行感知。其实,这种观点是对自身逻辑思维不重视的反应。从诞生以来,逻辑思维一直借助外在的载体——语言传递信息。

“逻辑”(logic)这个词是个舶来语,最早出现在古希腊语中,译为“逻各斯”。逻各斯,原意为事物的规律、秩序或思想、言辞等。现代汉语中,不同的语境里,“逻辑”拥有着不同的含义。比如,“中国革命的逻辑”、“生活的逻辑”、“历史的逻辑”、“合乎逻辑的发展”中的“逻辑”,指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这篇文章非常有逻辑性”、“说话、写文章要合乎逻辑”、“做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中的“逻辑”,指人类思维的规律、规则;“大学生应该学点逻辑”、“传统逻辑”、“现代逻辑”、“辩证逻辑”、“数理逻辑”中的“逻辑”,指一门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及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即逻辑学;“人民的逻辑”、“强盗的逻辑”、“资产阶级的逻辑”中的“逻辑”,则指一定的立场、观点、方法、理论、原则。

“逻辑”一词来源于西方,但并不能说明逻辑就是西方的独创,古代东方对逻辑也有研究和应用,比如,古代中国先秦时期的“名学”、“辩学”和古印度的“因明学”都是逻辑学应用的典范。由此可见,逻辑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一个共性。

这也说明,逻辑和思维并不是两个独立的概念。

有人将思维分为两种类型,即抽象(逻辑)思维和形象(直感)思维。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说法,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要经过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直接接触外界事物,在大脑中产生感觉、知觉和表象,即感性认识阶段。

第二阶段:对综合感觉的材料进行整理和改造,逐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从而形成概念,构成判断(命题)和推理,即理性认识阶段,也被称为思维的阶段。

这就是说,人们认识世界主要借助两种方式。其一,亲知,即借助自己的感官来感觉和体验;其二,推知,也就是思维,即从已经获得的知识来推论一些知识。所以说,思维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所谓的思维,概括来说,就是人们“动脑筋”、“想办法”、“找答案”的过程,并且,它必须同人们的认知过程相联系,必须是主要依靠人的大脑活动而进行的,否则,我们只能称它为感知(认识的第一阶段),而不是思维。换句话说就是,只有主要依靠人的大脑对事物外部联系综合材料进行加工整理,由表及里,逐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进而形成概念、建构判断和进行推理的活动,才称得上思维活动。

概念、判断、推理不仅是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而且是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组成思维结构的基本要素;判断,即命题,是对思维对象有所判定(包括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它主要由概念组成,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了前提和结论;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是思维形式的主体。

而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又正好是逻辑所要研究的基本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逻辑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

当然,逻辑不可能一一研究思维过程的所有方面。思维的种类有很多,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创造思维、发散思维、灵感思维、哲学思维等,这些思维都跟人们的大脑活动密切相关,但它们并不属于逻辑思维。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只有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的逻辑形式,遵守一定的逻辑规则和规律,运用简单的逻辑方法,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才可以称为逻辑思维,或理论思维。这就是说,逻辑只对从思维过程中抽象出的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进行研究,准确地说,逻辑是一门关于思维形式的科学。

但是,人的大脑的思维活动深藏于脑壳内部,看不见摸不着,它一定要借助外在的载体——语言——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我们说逻辑思维和语言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在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思维活动时,是不可能把语词、语句等语言形式抛到一边的。

我们知道,语言的表达方式不过语词、语句和句群几类,它们被形式化之后就成为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形式结构),这就意味着思维形式与语言形式是相互对应的。思维形式的概念通过语言形式的词或词组来表达;思维形式的判断通过语言形式的句子来表达,思维形式的推理通过语言形式的复句或句群来表达。不难得出,没有语词和语句,就不会有概念、判断和推理,更不可能有人的逻辑思维活动。

比如,“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六个概念是借助于六个语词来表达的,没有这六个语词,就无法表达这六个概念。再比如,“桂林山水甲天下”,这是一个判断,它是借助于一个语句来表达的,没有这个语句,就不能表达这个判断。

再看下面的小故事:

在某个晚会上,爱尔兰文学家萧伯纳独自坐在一旁想着自己的心事。

一位美国富翁十分好奇,他走过去说:“萧伯纳先生,我愿出一美元来打听您在想什么。”

萧伯纳抬头看了富翁一眼,略加思索后说:“我想的东西不值一美元。”

富翁更加好奇了,问道:“那么,您究竟在想什么呢?”

萧伯纳笑了笑,回答说:“我想的东西就是您啊!”

萧伯纳的思维过程可以用逻辑语言来整理一下:我想的东西不值一美元;那位富翁是我想的东西;所以,那位富翁不值一美元。萧伯纳的思维过程,从思维形式上看,是由三个语句组成的一个推理,如果没有这三个语句,这个推断也就无法存在了。

思维专属于人类,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就算是最被人看好的类人猿、猴子、海豚等,都不可能有思维的属性,因为思维是和语言相连接的,没有语言和文字的动物自然不会有思维。逻辑、思维形式、语言形式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无法正确认识它们的关系,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很难有所提升。

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

俗话说得好“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有很多人都把这句话当做至理名言,事实真的如此吗?假如人多了心不齐,柴多了火烧的不是地方,也许就事与愿违了,大家应该听过“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吧?

“人多力量大”,可以说是一句被大部分人认可的“公理”。但是,人多是不是什么时候都力量大呢?这就需要我们来共同探讨了。

◎人多真的力量大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一个富翁有六个儿子,他们整天不是打就是吵,谁也不帮谁。富翁看到后特别伤心,他就想用个什么办法激发他的儿子们团结起来。

有一天,富翁叫来六个儿子,然后拿出一把筷子,对他们说:“我给你们一人一根筷子,看谁可以把筷子折断。”儿子们全都笑了,并且说:“这有什么难的!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然后,他的每个儿子都是一下子就把手里的筷子折断了。

富翁又分给每个儿子十根筷子,说:“现在看谁可以把十根筷子一次折断!”六个儿子试过后,没有一个人能折断这十根筷子。富翁就对他们说:“你们看!在只有一根筷子的时候,你们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折断,可是当十根筷子结合在一起后,就不容易折断了。筷子就如你们兄弟,一个人的力量很脆弱,可把大家联合起来,就非常厉害了。”

在这故事中蕴含了一个道理,即一根筷子比一把筷子更容易被折断,而由这个道理又能推导出来一个哲理,即人多力量大!

“人多力量大”已经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在国内,有许多这方面的俗语,如“众人拾柴火焰高”、“万人万双手,拖着泰山走”、“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也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等名人名言。在国外,也有“蚊子假如一齐冲锋,大象也会被征服”(伊朗)、“一个手指握不成拳头”(阿尔巴尼亚)等哲理名言。

将“人多力量大”这一概念发挥到极致的,就非毛泽东莫属了。他从“人多力量大”中推导出来一条精髓,即“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正是凭借这一理论,中国共产党靠“小米加步枪”打败了国民党800万正规军;在朝鲜战场上,同样也是用这一理论,让武装到牙齿的美国人坐到了谈判桌前。

而经常听到的“人海战术”,也是利用人多力量大的原理来打败敌人。比如说,在一场战争中,我军士兵比敌军士兵战斗力强。假如双方各出兵200人的话,最后战斗结束的时候敌军全军覆没(即完全丧失战斗力),我军伤亡90人,那么就剩下110人。现在,假如敌军仍然出兵200人,而我军采用人海战术,出兵300人,那么在战斗结束后,我军又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是不是依旧会伤亡90人呢?

答案是否定的。假如我军出兵300人,那么伤亡人数就会少于90人。这是为什么呢?这不难理解,第一次双方各出200人的时候,假定进行了一个小时的战斗,我军在战争结束后伤亡了90人,换句话说,200个敌军一个小时可以给我军造成90人的伤亡。但是,现在我军出兵300人,300人打敌军200人,战斗根本不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果战斗仅持续半个小时的时间,那么敌军根本就来不及使我军伤亡90人,或许只能使我军伤亡30人。也就是说,假如用300人打200人的话,我军的伤亡人数就会大大下降。所以说,就算是我军单兵战斗力高于敌军,使用人海战术仍然可以减少我军的伤亡。这也恰恰是以多打少的优势,即人多力量大的作用。

◎人多不一定力量大

任何事物都有其相对的一面。常听人说起三个和尚的故事,“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假如依照“人多力量大”的“公理”来推导,三个和尚应该比一个和尚有更多的水,怎么会反而没水喝了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人多力量大”这一“公理”的成立需要附加一个前提,那就是团结。假如没有这一前提,就会产生“两个厨子烧一锅汤,不是太咸就是没盐”的情况。事实也的确如此。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笼子里关了一群猴子,猴子的主人每隔一天就会打开笼子,抓出一只猴子,并把它杀掉。

每次当主人来的时候,猴子都极度紧张,不敢有任何举动,因为它们怕引起主人的注意而被选中。当主人把目光落在某只猴子身上时,其余的猴子就希望主人赶快决定。当主人作出最后的决定时,那些没有被选中的猴子就会特别高兴。那只被选中的猴子拼命反抗,其余猴子却在一旁幸灾乐祸地观看,看着它被杀掉。

这样的过程隔天就会上演一次,最后,猴子全部被宰杀掉了。

这群猴子之所以会面临这样的结局,就是缺乏一种团结的精神。要是这群猴子群起而攻之,或许还有机会逃掉。但每只猴子不知道其余的猴子能否跟自己一起反抗,它怕自己的反抗会引起主人的注意,而被主人选中杀掉。它告诫人们:人多不一定力量大。当然,假如能够团结起来,就会产生力量大的效果。

法国心理学家林格尔曼曾经做了一个相关的实验:

由一些青年人分别以1人、2人、3人……直到8人小组的形式拔河,用测力计量器记录他们在不同群体下的用力情况。在个人拔河的情况下,平均拉力为63公斤,按力的平均叠加计算,两人组应是126公斤、3人组应是189公斤……8人组应是504公斤拉力。但实际情况是:两人组为118公斤,比叠加值少8公斤;3人组为160公斤,比叠加值少29公斤……8人组为256公斤,比叠加值少248公斤。这说明,人多不一定力量大。

之所以出现人多力量小,关键就在于缺乏一种团结的精神。只有团结起来,才会人多力量大。就像加拿大的大雁一样,本能上它们都知道合作的价值。毫无疑问,在天空中你经常会看到它们以V字形飞行,而且V字形的一边比另一边长些,因为不断地有更多的大雁加入进来。这些大雁定期变换领导者,因为为首的大雁要负责在前头开路,以便为左右两边的大雁造成局部的真空,从而减少阻力。科学家曾在风洞试验中发现,成群的大雁以V字形飞行,比一只雁单独飞行能多飞12%的距离。这就是“人多力量大”的道理,但必须以团结为前提。

同样,人类也是如此,假如能跟同伴合作而不是彼此争斗的话,通常能飞得更高、更远,而且更快。因此,处在世事的弈局之中,一个善于处世的人,绝不会单枪匹马的奋斗,或者是致力于窝里斗,而是会通过与他人精诚合作来发挥更大的力量,同时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以出身论英雄

中国有句古话:“有其父必有其子。”还有句话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它们主要用来说明儿子和父亲在某些能力和性格上的相似性,同时也是以出身论英雄理论的源头。这种出身决定论符合逻辑推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