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禹贡(8)

三百里纳秸服,秸,稿也,服瑽役。秸,本或作稭,工八反,马云:“去其颖,音鞂。”

[疏]传“秸,稿也,服稿役”正义曰:《郊特牲》云:“莞簟之安,而稿秸之设。”“秸”亦“稿”也,双言之耳。去穗送稿,易於送穗,故为远弥轻也。然计什一而得,稿粟皆送,则秸服重於纳铚,则乖近重远轻之义。盖纳粟之外,斟酌纳稿。“服稿役”者,解经“服”字,於此言“服”,明上下服皆并有所纳之役也。四百里犹尚纳粟,此当稿、粟别纳,非是徒纳稿也。

四百里粟,五百里米。所纳精者少,粗者多。

[疏]传“所纳”至“者多”正义曰:直纳粟米为少,禾稿俱送为多。其於税也。皆当什一,但所纳有精粗,远轻而近重耳。

五百里侯服。甸服外之五百里。侯,候也。斥候而服事。

[疏]传“甸服”至“服事”正义曰:“侯”声近候,故为候也。襄十八年《左传》称晋人伐齐,使司马斥山泽之险。“斥”谓检行之也。“斥候”谓检行险阻,伺候盗贼。此五百里主为斥候而服事天子,故名“侯服”。因见诸言“服”者,皆是服事也。

百里采,侯服内之百里,供王事而已,不主一。

[疏]传“侯服”至“主一”正义曰:“采”训为事,此百里之内主供王事而已。“事”谓役也,有役则供,不主於一,故但言“采”。

二百里男邦,男,任也,任王者事。任,而针反,又而鸩反,下同。

[疏]传“男,任也,任王者事”正义曰:“男”声近任,故训为任。“任王者事”,任受其役,此任有常,殊於“不主一”也。言“邦”者,见上下皆是诸侯之国也。

三百里诸侯。三百里同为王者斥候,故合三为一名。为,于伪反。

[疏]传“三百”至“一名”正义曰:经言“诸侯”者,三百里内同为王者斥候,在此内所主事同,故合三百、四百、五百共为一名,言“诸侯”以示义耳。

五百里绥服。绥,安也。侯服外之五百里,安服王者之政教。绥,息遗反。

[疏]传“绥安”至“政教”正义曰:“绥,安”,《释诂》文。要服去京师已远,王者以文教要束使服。此绥服路近,言“王者政教”,以示不待要束言安服自服也。《周语》云:“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彼“宾服”当此“绥服”。韦昭云:“以文武侯卫为安,王宾之,因以名服。”然则“绥”者据诸侯安王为名,“宾”者据王敬诸侯为名,故云“先王之制”,则此服旧有二名。

三百里揆文教,揆,度也。度王者文教而行之,三百里皆同。揆,葵癸反。度,待洛反。

[疏]传“揆度”至“皆同”正义曰:《释诂》训“揆”为度,故双言之。以王者有文教,此服诸侯揆度王者政教而行之,必自揆度,恐其不合上耳。即是安服王者之义。

二百里奋武卫。文教外之二百里奋武卫,天子所以安。奋,方问反。

[疏]传“文教”至“以安”正义曰:既言“三百”,又言“二百”,嫌是“三百”之内,以下二服文与此同,故於此解之,此是“文教外之二百里”也。由其心安王化,奋武以卫天子,所以名此服为安也。内文而外武,故先“揆文教”,后言“奋武卫”,所从言之异,与安之义同。奋武卫天子,是其安之验也。言服内诸侯,心安天子,非言天子赖诸侯以安也。

五百里要服。绥服外之五百里,要束以文教。要,一遥反。束如字,一音来。

[疏]传“绥服”至“文教”正义曰:“要”者约束之义。上言“揆文教”,知“要”者,“要束以文教”也。绥服自揆天子文教,恐其不称上旨。此要服差远,已慢王化,天子恐其不服,乃以文教要服之。名为“要”,见其疏远之义也。

三百里夷,守平常之教,事王者而已。马云:“夷,易也。”二百里蔡。蔡,法也。法三百里而差简。差,初佳反,又初卖反。

[疏]传“蔡法”至“差简”正义曰:“蔡”之为法,无正训也。上言“三百里夷”,“夷”训平也,言守平常教耳。此名为“蔡”,义简於“夷”,故训“蔡”为法。法则三百里者,去京师弥远,差复简易,言其不能守平常也。

五百里荒服。要服外之五百里。言荒又简略。

[疏]传“要服”至“简略”正义曰:服名“荒”者,王肃云:“政教荒忽,因其故俗而治之。”传言“荒又简略”,亦当以为荒忽,又简略於要服之蔡也。

三百里蛮,以文德蛮来之,不制以法。

[疏]传“以文”至“以法”正义曰:郑云:“蛮者听从其俗,羁縻其人耳。故云蛮,蛮之言缗也。”其意言“蛮”是缗也,缗是绳也,言“蛮”者以绳束物之名。揆度文教,《论语》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故传言“以文德蛮来之”,不制以国内之法强逼之。王肃云:“蛮,慢也,礼仪简慢。”与孔异。然甸、侯、绥、要四服,俱有三日之役,什一而税,但二百里蔡者,税微差简,其荒服力役田税并无,故郑注云:“蔡之言杀,减杀其赋。”荒服既不役作其人,又不赋其田事也。其侯绥等所出税赋,各入本国,则亦有纳緫、纳铚之差,但此据天子立文耳。要服之内,皆有文教,故孔於要服传云“要束以文教”,则知已上皆有文教可知。独於绥服三百里云“揆文教”者,以去京师既远,更无别供,又不近外边,不为武卫。其要服又要束始行文教,无事而能揆度文教而行者,惟有此三百里耳。“奋武卫”者,在国习学兵武,有事则征讨夷狄。不於要服内奋武卫者,以要服逼近夷狄,要束始来,不可委以兵武。

二百里流。流,移也。言政教随其俗。凡五服相距为方五千里。

[疏]传“流移”至“千里”正义曰:流,如水流,故云“移也”。其俗流移无常,故政教随其俗,任其去来,不服蛮来之也。凡五服之别,各五百里,是王城四面,面别二千五百里,四面相距为方五千里也。贾逵、马融以为“甸服之外百里至“五百里米特有此数,去王城千里;其侯、绥、要、荒服各五百里,是面三千里,相距为方六千里”。郑玄以为“五服服别五百里,是尧之旧制。及禹弼之,每服之间更增五百里,面别至于五千里,相距为方万里”。司马迁与孔意同,王肃亦以为然,故肃注此云:“贾、马既失其实,郑玄尤不然矣。禹之功在平治山川,不在拓境广土。土地之广三倍於尧,而书传无称也,则郑玄创造,难可据信。汉之孝武,疲弊中国,甘心夷狄,天下户口至减太半,然后仅开缘边之郡而已。禹方忧洪水,三过其门不入,未暇以征伐为事,且其所以为服之名,轻重颠倒,远近失所,难得而通矣。先王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馀均分之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寰宇,而使甸服之外诸侯入禾稿,非其义也。”史迁之旨盖得之矣,是同於孔也。若然,《周礼》王畿之外别有九服,服别五百里,是为方万里,复以何故三倍於尧?又《地理志》言汉之土境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验其所言山川,不出《禹贡》之域,山川戴地,古今必同,而得里数异者,尧与周汉其地一也,《尚书》所言,据其虚空鸟路方直而计之,《汉书》所言,乃谓著地人迹屈曲而量之,所以数不同也。故王肃上篇注云:“方五千里者,直方之数,若其回邪委曲,动有倍加之较。”是言经指直方之数,汉据回邪之道。有九服、五服,其地虽同,王者革易,自相变改其法,不改其地也。郑玄不言禹变尧法,乃云地倍於尧,故王肃所以难之。《王制》云:“西不尽流沙,东不尽东海,南不尽衡山,北不尽恒山。”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者,彼自言“不尽”,明未至远界,且《王制》汉世为之,不可与经合也。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渐,入也。被,及也。此言五服之外皆与王者声教而朝见。渐,子廉反。被,皮寄反。朔,朔北也。与音预。朝,直遥反。见,贤遍反。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玄,天色。禹功尽加於四海,故尧赐玄圭以彰显之。言天功成。讫,斤密反。

[疏]“东渐”至“成功”正义曰:言五服之外,又东渐入于海,西被及于流沙,其北与南虽在服外,皆与闻天子威声文教,时来朝见,是禹治水之功尽加于四海。以禹功如是,故帝赐以玄色之圭,告其能成天之功也。传“渐入”至“朝见”正义曰:“渐”是沾湿,故为入,谓入海也。覆被是远及之辞,故为及也。海多邪曲,故言“渐入”;流沙长远,故言“被及”,皆是过之急也。五服之下乃说此事,故言“此五服之外皆与王者声教而朝见”,言其闻风感德而来朝也。郑玄云:“南北不言所至,容逾之。”此言“西被於流沙”,流沙当是西境最远者也。而《地理志》以流沙为张掖居延泽是也,计三危在居延之西,太远矣,《志》言非也。传“玄天”至“功成”正义曰:《考工记》“天谓之玄”,是“玄”为天色。禹之蒙赐,必是尧赐,故史叙其事,“禹功尽加于四海,故尧赐玄圭以玄显之”。必以天色圭者,“言天功成”也。《大禹谟》舜美禹功云“地平天成”,是天功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