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童七秀才壬申生三十七岁,占前程,戊申年六月丁巳日未将未时。(子丑空亡,子丑落空),伏吟,元胎,励德。

虎常

空巳午未申玄

龙辰 酉阴 空 空 常 常 兄 丁巳 空 初(丁神)

陈卯 戌后 巳 巳 未 未 财 庚申 玄 中

六寅丑子亥贵 巳 巳 未 丁 父 甲寅 六 末

朱蛇

邵先生曰:此课主来年发解,行年到寅,寅卯同收,只是不及第,又妻为猿猴所迷,四年后移居妻家,因妻家子死,并为一家住。又合主科第,授推官将满,丧妻,再授财赋,再至任七月而终于奴婢之手,不见子息,一边动哀,一边子息喜事至。

童果次年得解,至今赴省,其家近山,妻为猿猴所迷,终日歌咲不已,邻人记得先生言治之而愈,四年遂移妻家居七年,妻父母止一子,亡,遂与童共居。戊辰科及第,授南安州司李,任满妻叶氏亡,再授临安楼务官,到任七月,二子归秋试,童死。只有五六奴婢措置后事,及子息来扶丧,次子得第七名解矣。

先生析曰;盖丁以末传寅为学堂,末寅行年卯扶,故次年发解举。又曰上常为职,初传临官天空,主声誉也,充解。中传妻宫,元武乘之,并光怪杀,申为猿,武为贼,主猿迷;归妻家者,日止一丁,巳有两丁,支上初传也,皆生于寅。宅为妻,故主入妻家,丁生于寅,故同居,充解及第,皆末传寅也。死不见子干,传中无子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