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极言常理。日月,阴阳之精气耳,唯其顺天之道,往来盈缩,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顺天理也。四时,阴阳之气耳,往来变化,生成万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圣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观其所恒,谓观日月之久照、四时之久成、圣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观此,则天地万物之情理可见矣。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识之?)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君子观雷风相与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不变易其方所也。)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初居下而四为正应,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势。四震体而阳性,以刚居高,志上而不下,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浚,深之也。浚恒谓求恒之深也。守常而不度势,求望于上之深,坚固守此,凶之道也。泥常如此,无所往而利矣。世之责望故素而致悔咎者,皆浚恒者也。志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恒安其处者也。柔微而不恒安其处,亦致凶之道。凡卦之初终,浅与深、微与盛之地也。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时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居恒之始,而求望于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势之甚也。所以凶,阴暗不得恒之宜也。)九二,悔亡。
(在恒之义,居得其正,则常道也。九,阳爻,居阴位,非常理也。处非其常,本当有悔,而九二以中德而应于五,五复居中,以中而应中,其处与动,皆得中也,是能恒久于中也。能恒久于中,则不失正矣。中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九二以刚中之德而应于中,德之胜也,足以亡其悔矣。人能识重轻之势,则可以言《易》矣。)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人能恒久于中,岂止亡其悔,德之善也。)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三,阳爻,居阳位,处得其位,是其常处也;乃志从于上六,不唯阴阳相应,风复从雷,于恒处而不处,不恒之人也。其德不恒,则羞辱或承之矣。或承之,谓有时而至也。贞吝,固守不恒以为恒,岂不可羞吝乎?)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人既无恒,何所容处?当处之地,既不能恒,处非其据,岂能恒哉?是不恒之人,无所容处其身也。)九四,田无禽。
(以阳居阴,处非其位,处非其所,虽常何益?人之所为,得其道则久而成功,不得其道则虽久何益?故以田为喻,言九之居四,虽使恒久,如田猎而无禽兽之获,谓徒用力而无功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处非其位,虽久何所得乎?以田为喻,故云安得禽也。)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五应于二,以阴柔而应阳刚,居中而所应又中,阴柔之正也,故恒久其德则为贞也。夫以顺从为恒者,妇人之道,在妇人则为贞,故吉;若丈夫而以顺从于人为恒,则失其刚阳之正,乃凶也。五,君位,而不以君道言者,如六五之义,在丈夫犹凶,况人君之道乎?在它卦,六居君位而应刚,未为失也;在恒,故不可耳。君道岂可以柔顺为恒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如五之从二,在妇人则为正而吉,妇人以从为正,以顺为德,当终守于从一。夫子则以义制者也,从妇人之道,则为凶也。)上六,振恒,凶。
(六居恒之极,在震之终,恒极则不常,震终则动极。以阴居上,非其安处,又阴柔不能坚固其守,皆不常之义也,故为振恒,以振为恒也。振者,动之速也,如振衣,如振书,抖擞运动之意。在上而其动无节,以此为恒,其凶宜矣。)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居上之道,必有恒德,乃能有功。若躁动不常,岂能有所成乎?居上而不恒,其凶甚矣。《象》又言其不能有所成立,故曰大无功也。)囗囗艮下乾上
(《遁》,《序卦》:“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夫久则有去,相须之理也,遁所以继恒也。遁,退也,避也,去之之谓也。为卦,天下有山。天,在上之物,阳性上进。山,高起之物,形虽高起,体乃止。物有上陵之象而止不进,天乃上进而去之,下陵而上去,是相违遁,故为遁去之义。二阴生于下,阴长将盛,阳消而退,小人渐盛,君子退而避之,故为遁也。)
遁:亨,小利贞。
(遁者,阴长阳消,君子遁藏之时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则为亨,故遁所以有亨也。在事,亦有由遁避而亨者。虽小人道长之时,君子知几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齐,与时消息,无必同也。阴柔方长,而未至于甚盛,君子尚有迟迟致力之道,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小人道长之时,君子遁退,乃其道之亨也。君子遁藏,所以伸道也。此言处遁之道,自“刚当位而应”以下,则论时与卦才,尚有可为之理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虽遁之时,君子处之,未有必遁之义。五以刚阳之德,处中正之位,又下与六二以中正相应,虽阴长之时,如卦之才,尚当随时消息,苟可以致其力,无不至诚自尽以扶持其道,未必于遁藏而不为,故曰与时行也。)
小利贞,浸而长也。遁之时义大矣哉!
(当阴长之时,不可大贞,而尚小利贞者,盖阴长必以浸渐,未能遽盛,君子尚可小贞其道,所谓小利贞,扶持使未遂亡也。遁者阴之始长,君子知微,故当深戒,而圣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与时行,小利贞”之教。圣贤之于天下,虽知道之将废,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暂安,苟得为之,孔、孟之所屑为也,王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若有可变之道,可亨之理,更不假言也,此处遁时之道也。故圣人赞其时义大矣哉!或久或速,其义皆大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天下有山,山下起而乃止,天上进而相违,是遁避之象也。君子观其象,以避远乎小人,远小人之道,若以恶声厉色,适足以致其怨忿,唯在乎矜庄威严,使知敬畏,则自然远矣。)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他卦以下为初。遁者往遁也,在前者先进,故初乃为尾。尾,在后之物也,遁而在后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处微,既已后矣,不可往也,往则危矣。微者易于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无灾也。)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见几先遁,固为善也;遁而为尾,危之道也。往既有危,不若不往而晦藏,可免于灾,处微故也。古人处微下,隐乱世,而不去者多矣。)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二与五为正应,虽在相违遁之时,二以中正顺应于五,五以中正亲合于二,其交自固。黄,中色,牛,顺物,革,坚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顺道相与,其固如执系之以牛革也。莫之胜说,谓其交之固,不可胜言也。在遁之时,故极言之。)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上下以中顺之道相固结,其心志甚坚,如执之以牛革也。)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阳志说阴,三与二切比,系乎二者也。遁贵速而远,有所系累,则安能速且远也?害于遁矣,故为有疾也。遁而不速,是以危也。臣妾,小人女子,怀恩而不知义,亲爱之则忠其上。系恋之私恩,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得其心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与二非正应,以昵比相亲,非待君子之道。若以正,则虽系,不得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虽危,为无咎矣。)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遁而有系累,必以困惫致危;其有疾,乃惫也,盖力亦不足矣。以此昵爱之心畜养臣妾则吉,岂可以当大事乎?)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四与初为正应,是所好爱者也。君子虽有所好爱,义苟当遁,则去而不疑,所谓克己复礼,以道制欲,是以吉也。小人则不能以义处,昵于所好,牵于所私,至于陷辱其身而不能已,故在小人则否也。否,不善也。四,乾体能刚断者。圣人以其处阴而有系,故设小人之戒,恐其失于正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君子虽有好而能遁,不失于义;小人则不能胜其私意,而至于不善也。)九五,嘉遁,贞吉。
(九五中正,遁之嘉美者也。处得中正之道,时止时行,乃所谓嘉美也,故为贞正而吉。九五非无系应,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是其心志及乎动止,莫非中正,而无私系之失,所以为嘉也。在《彖》则概言遁时,故云“与时行,小利贞”,尚有济遁之意;于爻至五,遁将极矣,故唯以中正处遁言之。遁非人君之事,故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遁也,亦在中正而已。)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志正则动必由正,所以为遁之嘉也。居中得正,而应中正,是其志正也,所以为吉。人之遁也,止也,唯在正其志而已矣。)上九,肥遁,无不利。
(肥者,充大宽裕之意。遁者,唯飘然远逝,无所系滞之为善。上九乾体刚断,在卦之外矣,又下无所系,是遁之远而无累,可谓宽绰有余裕也。遁者穷困之时也,善处则为肥矣。其遁如此,何所不利?)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其遁之远,无所疑滞也。盖在外则已远,无应则无累,故为刚决无疑也。)囗囗乾下震上
(《大壮》,《序卦》:“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遁为违去之义,壮为进盛之义。遁者,阴长而阳遁也。大壮,阳之壮盛也。衰则必盛,消息相须,故既遁则必壮,大壮所以次遁也。为卦,震上乾下。乾刚而震动,以刚而动,大壮之义也。刚阳大也,阳长已过中矣。大者壮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壮之义也。)
大壮:利贞。
(大壮之道,利于贞正也。大壮而不得其正,强猛之为耳,非君子之道壮盛也。)《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
(所以名大壮者,谓大者壮也。阴为小,阳为大。阳长以盛,是大者壮也。下刚而上动,以乾之至刚而动,故为大壮。为大者壮,与壮之大也。)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大者既壮,则利于贞正。正而大者道也,极正大之理,则天地之情可见矣。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学者默识心通可也。不云大正,而云正大,恐疑为一事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雷震于天上,大而壮也。君子观大壮之象,以行其壮。君子之大壮者,莫若克己复礼。古人云:“自胜之谓强。”《中庸》于“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强哉矫”“赴汤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于克己复礼,则非君子之大壮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礼弗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