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着重号的改造和统一

着重号在我国使用的历史很久,但正式列入新式标点符号的行列却很迟。

着重号是我国传统的一种标点符号,形式和用法的随意性很大,有用着重单圈号的,用于直行文稿字右或字的右下角。有用着重竖线号的,在直行文稿的需要强调的文字右边加一条连续直线。有用着重顿点号的,用于直行文稿字右,俗称“莲花点”。也有用其他符号的。

五四前后,在拟定的新式标点方案中,大都没有着重号,因为西文用字母大写表示强调,没有着重号,影响所及,因而起初没有引起一般学者的重视。受传统的影响,加之实际需要,不少人主张中文中应当有着重号。起初,名称、形式自然不够统一。卢戆章在《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中拟定的标点有“要语,语之右旁写连环”,这就是一般人所说的“莲花点”,用来表示精彩或重要的语句。胡适在《论文字符号杂记四则》(1916年)中是主张用着重号的,名称为“提要号”,形式是一条浪线或一条双线。有人称为“标明线”,形式也是一条浪线。后来还有人称为“特提号”,形式是一连串空心的小圆圈。或称为加重号、加重点,形式是实心小圆点,因为加在竖行文稿字的右旁,所以,印刷工人习称“旁点”。鲁迅用过的着重号就有好几种:《阿金》《脸谱臆测》里用的是直线着重号,《门外文谈》用的是小圆点儿着重号,《忽然想到》(八)用的是双重小圆圈着重号,《并非闲话》用的是小圆圈着重号,他也用过当时人们曾经用过的实心或空心三角着重号。这样,着重号至少曾经用过这样一些形式“·、○◎-﹏△▲。”直行文字位于字右,横行文字位于字下。

1919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的《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中尚没有正式设立着重号,但这并不影响实际运用,只是形式和名称不够一致。

根据实际情况,1951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正式定名为“着重号”,并确定用圆点的形式。自此,着重号在标点符号中才有了正式位置,名称、形式都得到了统一。新式标点的着重号无论名称、形式还是用法都和古代表示强调的句读符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推陈出新的结果。

1990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修订颁行的《标点符号用法》继续沿用了1951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