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卢卡奇(1)

乔治·卢卡奇(George Lukacs,1885—1971),匈牙利哲学家、美学家、文艺理论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卢卡奇所处的年代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他的理论创作始终与这一运动紧密相连。按照卢卡奇与这一运动的关系,可以把他的经历和思想演变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918年前,可以称作卢卡奇走向马克思主义之前的“浪漫主义的反资本主义”时期。卢卡奇于1885年4月13日出生于布达佩斯的一个匈牙利犹太人家庭里,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大学学习期间,他先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1912~1917年卢卡奇主要生活在海德堡,在此期间,卢卡奇的思想受到黑格尔、陀思妥耶夫斯基、韦伯的影响,并且通过席美尔和韦伯间接地受到了马克思的影响。这一时期,卢卡奇的理论成果主要集中在美学和文学批评,如1910年的《心灵与形式》、1911年的《现代戏剧发展史》、1913年的《审美文化》、1916年的《小说理论》等。

1919~1929年的10年是卢卡奇开创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时期,也称为激进的马克思主义时期或救世主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时期。卢卡奇于1918年12月加入匈牙利共产党,并在1919年春天成为匈牙利共和国的人民教育委员,共和国失败以后,他逃到维也纳避难。在维也纳期间最大的事件是1923年他的《历史与阶级意识》问世。此书后来被奉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圣经”。

1930~1945年是卢卡奇相对远离政治,在苏联莫斯科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潜心研究理论的时期。这一时期卢卡奇总的思想倾向是从《历史与阶级意识》脱离,更接近于官方马克思主义立场,因此往往被称为卢卡奇的“斯大林时期”。在这十几年间,卢卡奇除了于1932年前后曾一度到柏林教书和写作外,其余时间均在莫斯科。这一时期的主要著作有《青年黑格尔》、《存在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理性的毁灭》等。

1945~1971年的二十余年是卢卡奇回到匈牙利,从事教学和理论研究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卢卡奇重新回顾和思考了自己的理论研究的历程,一方面,他继续对《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的一些观点进行自我批评,另一方面,他又试图超越苏联时期的斯大林主义立场,以社会存在本体论、日常生活等新的理论范式来阐释自己的观点,因此又被称为批判的改良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时期。这一时期主要的理论著作是1963年的《审美特性》和1971年的《社会存在本体论》。

本书选取了《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的《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和《新版序言(1967)》。《历史与阶级意识》是由卢卡奇在1918~1923年间,即匈牙利革命期间以及革命失败后几年内陆续撰写的八篇论文汇编而成的。在这些论文中,卢卡奇通过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来论证无产阶级及其阶级意识的作用,并由此批判了“梅林-普列汉诺夫正统”对马克思哲学的解释定向。在《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一文中,卢卡奇开宗明义地指出了“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即辩证的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强调总体性的首要性,而辩证法仅仅是用来对人类社会历史进行研究的方法,而不是恩格斯所说的“自然辩证法”,这一辩证法的中心内容就是论述历史过程中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他强调,这种“主体-客体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从黑格尔哲学中继承过来的最宝贵的遗产,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内容,从而恢复了黑格尔在马克思哲学中的解释定向。在《新版序言》中,卢卡奇回顾了自己一生的思想历程,其中花了很大的篇幅对《历史与阶级意识》提出了批评,认为由于把马克思主义仅仅看作是一种关于社会的理论,因此,它还带有浓厚的主观主义色彩,而要摆脱这一点,“只有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

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1]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这个本来很简单的问题,无论在无产阶级圈子中还是在资产阶级圈子中都已成为反复讨论的对象。然而在美术界,对任何信仰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表白报以冷嘲热讽已逐渐开始成为一种时髦。甚至在“社会主义”营垒中,对于哪些论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哪些论点可以“允许”批评甚至抛弃而不致丧失被看作“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的权利,看法也很不一致。于是,不是对“事实”进行“不偏不倚的”研究,而是对旧的、在某种程度上已被现代研究“超越”了的著作像对圣经那样进行学究式的解释,在它们当中而且只是在它们当中寻找真理的源泉,便被认为越来越“不科学”。如果问题是这样提出来,那么对它最恰当的回答自然只是同情的一笑。但是实际上它并不是(而且从来不是)这样简单地提出来的。我们姑且假定新的研究完全驳倒了马克思的每一个个别的论点。即使这点得到证明,每个严肃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可以毫无保留地接受所有这种新结论,放弃马克思的所有全部论点,而无须片刻放弃他的马克思主义正统。所以,正统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这个或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它是这样一种科学的信念,即辩证的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只能按其创始人奠定的方向发展、扩大和深化。而且,任何想要克服它或者“改善”它的企图已经而且必将导致肤浅化、平庸化和折中主义。

唯物主义辩证法是一种革命的辩证法。这个定义是如此重要,对于理解它的本质如此带有决定意义,以致为了对这个问题有个正确概念,就必须在讨论辩证方法本身之前,先掌握这个定义。这关系到理论和实践的问题。而且不仅仅是在马克思最初批判黑格尔时所赋予它的“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2]的意义上。更重要的是需要发现理论和掌握群众的方法中那些把理论、把辩证方法变为革命工具的环节和规定性。还必须从方法以及方法与它的对象的关系中抽出理论的实际本质。否则“掌握群众”只能成为一句空话,群众就会受完全不同的力量驱使,去追求完全不同的目的。那样,理论对群众的运动来说就只意味着一种纯粹偶然的内容,一种使群众能够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必然的或偶然的行动、而不保证这种意识的产生与行动本身有真正和必然联系的形式。

在这同一篇文章中,马克思清楚地阐明了理论能够和实践有这种关系的条件。“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3]或者像他在更早的一篇文章中所说的,“那时就可以看出,世界早就在幻想一种一旦认识便能真正掌握的东西了”[4]。只有当意识同现实有了这样一种关系时,才可能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只有当意识的产生成为历史过程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来自人的意志,但不取决于人的任意妄为,也不是人的精神发明的)所必须采取的决定性步骤时;只有当理论的历史作用在于使这一步骤成为实际可能时;只有当出现一个阶级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就必须正确认识社会这样的历史局面时;只有当这个阶级认识自身就意味着认识整个社会时;只有当这个阶级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客体,而且按这种方式,理论直接而充分地影响到社会的变革过程时,理论的革命作用的前提条件——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才能成为可能。

这种局面实际上随着无产阶级进入历史而出现了。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宣告现存世界制度的解体,只不过是揭示自己本身存在的秘密,因为它就是这个世界制度的实际解体。”[5]说明这种情况的理论同革命之间的联系绝不是偶然的,它也不特别复杂和容易误解。相反,这个理论按其本质说无非是革命过程本身的思想表现。这个过程的每个阶段在它当中被记录下来,因此它可以被概括和传播,被使用和发展。由于理论无非是记录下每一个必要的步骤并使之被意识到,它同时成为下一个步骤的必要前提。

弄明白理论的这种作用也就是认识理论的本质,即辩证的方法。这一点极其重要,由于忽略了它,在辩证方法的讨论中已造成了许多混乱。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论述对于后来理论的作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不管我们怎样看待这些论述,认为它是经典也好,批评它也好,认为它不完整甚至有破绽也好,我们都必须承认在那里没有谈到这个方面。就是说,他把概念在辩证法中的形成方式与在“形而上学”中的形成方式对立起来;他更尖锐地强调指出在辩证法中概念(及其与之相应的对象)的僵化轮廓将消失;他认为,辩证法是由一个规定转变为另一个规定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矛盾的不断扬弃,不断相互转换,因此片面的和僵化的因果关系必定为相互作用所取代。但是他对最根本的相互作用,即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连提都没有提到,更不要说把它置于与它相称的方法论的中心地位了。然而没有这一因素,辩证方法就不再是革命的方法,不管如何想(终归是妄想)保持“流动的”概念。因为这意味着未能认识到,在一切形而上学中,客体,即思考的对象,必须保持未被触动和改变,因而思考本身始终只是直观的,不能成为实践的;而对辩证方法说来,中心问题乃是改变现实。如果理论的这一中心作用被忽视,那么构造“流动的”概念的优点就会全成问题,成为纯“科学的”事情。那时方法就可能按照科学的现状而被采用或舍弃,根本不管人们对现实的基本态度如何,不管现实被认为能改变还是不能改变。的确,正如马克思拥护者中的所谓马赫主义者所表明的那样,这甚至会更加加强这样的观点,即现实及其在资产阶级直观唯物主义和与之有内在联系的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规律性”是不可理解的、命定的和不可改变的。至于马赫主义也能产生出一种同样资产阶级的唯意志论来,与此丝毫不矛盾。宿命论和唯意志论只是从非辩证的和非历史的观点来看才是彼此矛盾的。从辩证的历史观来看,它们则是必须互相补充的对立面,是清楚地表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对抗性、它们的问题从其本身考虑无法解决的情况在思想上的反映。因此,“批判地”深化辩证方法的企图都必然导致肤浅平庸。因为任何一种“批判”立场总是以这种方法与现实、思想与存在之间的分离作为方法论的出发点。而且它正是把这种分离当作一种进步,认为它给马克思方法的粗糙的非批判的唯物主义带来了真正的科学性,值得百般赞扬。当然,谁也不否认“批判”有这样做的权利。但是我们必须着重指出,它这样做,将背离辩证方法的最核心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这一点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恩格斯说:“这样,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6]马克思表述得甚至更明确:“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范畴表现……存在形式、存在规定……”[7]

如果把辩证方法的这一含义弄模糊了,它就必然成为一个累赘,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或“经济学”的装饰品。甚至显得简直是阻碍对“事实”进行“实事求是”、“不偏不倚”研究的障碍,是马克思主义借以强奸事实的空洞结构。伯恩施坦部分地由于他的没有受到任何哲学认识妨害的“不偏不倚”,反对辩证方法的声音叫得最响最尖锐。然而他从这种想使方法摆脱黑格尔主义的“辩证法圈套”的愿望中得出的现实的政治结论和经济结论,却清楚地表明了这条路是通向何处的。它们表明了,如果要建立一种彻底的机会主义理论,一种没有革命的“进化”理论,没有斗争的“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就必须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中去掉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