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战争事典009:孙膑的奇谋决断
- 指文烽火编委会主编
- 7590字
- 2020-06-25 00:46:34
第二次英荷海战的火力至上
此后,随着英荷两国争夺殖民地矛盾的激化,第二次英荷战争(1664—1667年)爆发了。1664年秋冬,英国舰队都在普利茅斯港休整。11月9日,詹姆士抵达舰队并接管了指挥权。11日,他将舰队分为三支分舰队,并在16日与22日发布了新的《航行训令》和《战斗训令》。《航行训令》与之前共和国时期的大同小异,只是以“上将”取代了之前的“将军”头衔,并增加了在白昼与夜间弃锚漂流的命令。而《为了国王陛下的舰队在战斗中更为有序的训令》(即《战斗训令》)包括十六项条文,与共和国时期的训令也十分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共和国版本的第三条要求“舰长保持直线,与司令官一起组成一道战列线”被改成要求舰长“进入战前命令中指定的位置与序列”(第二条)与“按照指定的阵型与敌人交战”(第三条)。其中,第十五、十六条是全新的:它们规定了左舷或右舷逆风时组成纵队的情形,并规定,进入合理的交战距离后没开火的战舰指挥官应受到军事法庭的严厉惩处。
这些战斗训令显示了当时的舰队组织:舰队分为前卫(白)、中央(红)、后卫(蓝)三个分队,每支分舰队再分成前锋、中央、后卫三部分,分别由一位前锋司令、一位中央司令与一位后卫司令指挥;每艘船的战斗序列位置事先就被指定了。另一项证据来自1665年2月1日爱德华·蒙塔古从唐斯出海时额外发布的五条训令,第一条是:“如有时间,舰长们即按照事先已发布的分舰队航行或战斗序列进行航行。”在那个年代,战斗序列还是新规定,其作用是为每艘战舰指定其战列线的位置,舰长们应尽快事先组织好战列线以免开战时战舰无法抵达正确的位置。
1665年4月10日,詹姆士又发布了新的训令,其目的似乎是增强舰队的纪律性,同时建立一些简单清晰的战术原则。其第一条训令,明确要求指挥官“应尽力将舰队保持为一条纵队,尽可能地保持战前计划的战斗序列。”第四条提出,天气合适时,战舰应在半链(1链为0.1海里,半链约90米)的距离上同敌人交战。第二、三条则规定,如果舰队要迎击从上风处驶来的敌人,先导舰队应驶向敌军舰队的首端,如果舰队迎击来自下风处的敌人,则指挥官们应尽力将舰队的战列线保持在紧靠上风的位置。由此可知,使用战列线战术且固定战斗序列是17世纪海战战术最重要的进步之一。
第六条:“在敌军主力溃逃或被瘫痪之前,陛下舰队中的任何战舰都不应追击任何少数的敌舰。”第七条:“任何战舰的追击行动都不应超出旗舰的视野,所有追击战舰必须在夜间返回。”第八条:“瘫痪的战舰,如果没有陷入沉没或被俘的危险中,便由最后方的友舰加以救援,而舰队的其他部分应通过痛击敌人的方式支援我方受创战舰。”这些禁止单舰追击敌军的规定则被后世学者认为是造成战列线战术僵化的罪魁祸首,充满形式主义。赫伯特·里士满上将是这样批评的:“掌握一支舰队并获取全面胜利的原始概念与这种糟糕的形式主义混而合一,造成舰队在攻击下只想保全自己,这样的观点在漫长的和平时期成为主流,使防御凌驾于攻击。”
然而,谴责当时这些训令条文是没有道理的。“形式主义”一类的词语只能用于形式与秩序存在的场合,当时,形式与秩序并没有出现,战斗序列的概念才刚刚被接纳。
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对此指控提出相反看法。P.H.哥伦布认为,把船排成一列直线就能轻易避开纵火船这些恐怖的东西。布莱恩·康舒妥认为,这种限制机动的命令是合理的。因为17世纪中叶的英国舰队由100艘乃至更多的军舰组成,里面混合了商船和战舰,这种命令是防止商船的船长为了赏金去追逐一艘受创的敌舰,而导致编队队形被破坏(这种现象在第一次英荷战争中很常见)。
他们说得没错,1665年的英国舰队除106艘战舰外,还有19艘征用商船,这么多素质不一的舰长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极难保持凝聚力。将领们深知,那些贵族舰长或商船舰长并不可靠——他们一心只想着俘获战利品或通过登船夺取敌舰获得荣耀。如果允许舰长私自决斗或与小组混战,阵型就会混乱,其害处远大于“保持”固定战斗序列。从第一次英荷海战就可以看到混战、无序的害处。
英荷海战催生了战列线战术,其艰苦的战斗经历巩固了战列线战术地位。英荷战争时,舰长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作战舰队规模,考虑到战列线有超过百分之十的船只是临时雇来的商船,缺乏凝聚力的情况就更是严重。1650年前的舰队指挥是“简单”的,大家只要跟着总司令的命令往前冲就好了,而战列线时代,船舰数量多且战舰有固定的战斗序列,指挥的难度比以前大。
因为舰队规模是如此庞大,纵队的舰只会把整只舰队拉得很长,队伍的长度往往超过6海里。加上北海或英吉利海峡常有浓雾,分队司令往往抱怨自己看不到总司令的信号,战舰只能跟随自己的分队指挥官移动。有时分队指挥官漏掉了舰队总司令的命令信号而自行其是。因为战术控制的前提——凝聚力与良好的协同训练都无法实现,总司令精密复杂的战术动作自然无法执行。不过,有一点非常清楚,英军指挥官的目的在于击败敌军,战术不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
由于英军舰队部署在距离荷兰港口和锚地相对较近的地方,一般情况下,舰队出港后没多久就进行作战,战后立即返回基地进行维修,不会长时间航行,自然也无法锻炼出团队精神。
组织一支中型规模、秩序良好的舰队与掌控一支规模庞大的、难以维持秩序且战术执行能力差的舰队,完全不是一回事。纳尔逊时代能做到混战与精密复杂的战术动作,是因为他的同僚皆经过良好训练、素质统一。而且,更重要的是,那时舰队的规模都较小,纳尔逊在特拉法加海战只指挥了27艘船。当然,17世纪的将军们也知道战斗训令只是一种理想,实际执行起来天差地远。因此,如果敌人的舰队在某些区域出现了小规模溃逃,不管是受创、丧失战力、士气低落还是在耍诡计,指挥官一般只能将力量完全集中于敌人的主力,夺取、击沉或瘫痪尽可能多的敌舰。
切断战线、突破敌阵,分割、冲锋,或是穿过敌军战列线,都让己方的炮火无法集中于某一目标,自然无法取得明显的战术优势。只有固定战斗序列的战列线战术能把大量的火力集中于某一目标。战舰的舰体十分坚固,只有持续的打击能使之开裂漏水,让其失去速度和机动能力,成为舰炮与纵火船的靶子。但即便如此,被重创的战舰也可能退出战列线返回母港。
◎ 第二次英荷海战交战地点
第二次英荷海战的第一场战役是1665年6月13日的洛斯托夫特海战。奥布丹指挥的荷兰舰队攻击詹姆士率领的英国舰队,双方在英格兰东海岸外的洛斯托夫特展开战斗。荷兰舰队有103艘战舰、4869门火炮和21613人,英国舰队有109艘战舰、4542门火炮和22055人。虽然荷军火炮较多,但口径不如英国舰队。此役,荷兰惨败,折损17艘船,2000多人被杀、2000~2500人被俘,主将奥布丹阵亡。英国大胜,仅损失1艘船,300~500人死亡。这是荷兰海军历史上最惨烈的挫败,英国海军的火力优势与荷兰主将的阵亡引起荷军混乱是英国制胜的原因。
◎ 1665年洛斯托夫特海战油画
《战斗训令》与实际战斗的差距都在这场战斗中展露无遗;爱德华·蒙塔古伯爵记下了他的观察:“尽管我们制定的战斗序列要求排列成直线,每艘战舰应在自己的位置参与战斗,以免误伤友军。可许多战舰第一次驶过敌阵时就未遵守。他们向上风方向转舵,使阵型有3层、4层甚至5层,行驶到敌人够不到的远方,越过前方的己军开火,但好些都打到了自己人并造成损伤。”
8月12日的卑尔根之战是第二次英荷海战的第二场战役。德·彼特准将指挥的60艘荷兰东印度公司商船绕过苏格兰北方返国,但遭遇风暴后被分散,约50艘船集结于中立国丹麦的港口卑尔根。英国海军的美洲舰队本来要去拦阻荷兰海军上将德·鲁伊特尔,知道消息后命汤玛斯海军少将率领一支约30艘船的舰队前去拦截。
英国和丹麦签署有密约,允许英国进入港内攻击荷兰舰队,然后战利品均分。问题是这道命令来不及传达到卑尔根要塞的丹麦守军手中。英军在攻击时误中要塞而遭到丹麦守军反击,攻入港内的英国海军有30艘船、600门火炮和2000人,而荷兰舰队有50艘船(包含多艘重型的武装商船),卑尔根要塞有125门火炮和200到300人。
◎ 荷兰上将德·鲁伊特尔画像
后来,德·鲁伊特尔与英国的爱德华·蒙塔古伯爵都率领舰队主力到达卑尔根,英军被逼退,封锁解除,双方没有损失任何船只。荷兰舰队回国时遇到暴风雨, 4艘战舰和2艘商船落单被英军俘虏。英军因未能虏获大部分东印度公司的商船,作战目的失败。1665年下半年,德·鲁伊特尔依靠出色的指挥,游弋于英吉利海峡、泰晤士河口外,有效保护了荷兰的对外海上贸易。但荷兰仅能维护交通线的安全,英国仍然占有战略优势。
肆虐于14—15世纪的黑死病在1665年间又卷土重来,再度入侵英国,半年内由伦敦的西区扩及东区。从1665年的5月开始,每星期约有1000名牺牲者。到了9月,每周更有7000人死于此病。一直至到冬季,死亡人数才开始变少。国王查理二世都离开伦敦避难去了。据说,有10万人死于这场灾难,虽然后来疫情放缓,但伦敦的鼠疫个案并未完全停下来。一年后,“伦敦大火”摧毁了伦敦市中心的大部分建筑,鼠疫突然彻底消失。有人认为,是大火将无数卫生条件恶劣的房屋连同疫病源头——老鼠和跳蚤付之一炬。这场鼠疫让英国国内一片混乱,暂时无法发动任何战争。
1666年1月,荷兰先后同法国、丹麦结成反英同盟。法、丹两国开始向荷兰提供各种援助。尽管法国并未积极参战,但也使英国开始处于战略劣势。詹姆士与爱德华·蒙塔古不再担任海军指挥官后,鲁伯特亲王成为英国舰队的唯一高级指挥官。而在1666年的战役中,乔治·蒙克上将,被任命与他共同指挥舰队。鲁伯特一上任就重新颁布了詹姆士的《对纵火船舰长与舰员的激励措施》:“如果纵火船向40炮以上的敌舰发起攻击并将之烧毁,每位舰员将能得到10磅的赏金,舰长还能得到1枚金奖牌;如果摧毁的是敌人的旗舰,奖赏加倍。而在纵火船袭击下解救了我军五级或以上战舰的反纵火船辅助舰队的成员则能得到40先令(20先令等于1镑)的奖赏。被租借作为纵火船或反纵火船辅助舰艇的私人船只如果在战斗中损失,船主能够获得来自海军财政金的补偿。”不管执行情况如何,这些承诺无疑展示出王国海军需要比共和国海军更强的激励措施,只有提供危险工作的额外补贴,才能招募到纵火船与那些反纵火船辅助舰艇。
◎ 1666年四日海战油画
当舰队还在为航海季节的战役休整时,1666年5月1日,在诺尔湾的“皇家查理”号上,鲁伯特亲王与乔治·蒙克共同颁布了新训令。《航行训令》与之前共和国在1653年颁布的训令的大同小异,只是增加了“最末舰首先转向”与“在白昼与夜间弃锚漂流”的两条命令。
1666年6月11日,知名的四日海战展开。因为错误的情报,鲁伯特亲王率领英国舰队中最好的22艘战舰去寻找不存在的法国舰队,所以在头三天缺了席。
战斗的前三天,乔治·蒙克率领57艘战舰在泰晤士河口与德·鲁伊特尔的84艘荷兰战舰进行了实力悬殊的苦战。在战斗的第二天,双方以常规的相反航向相互驶过,从前卫到后卫依次通过对方阵前,在后卫与敌舰脱离接触后,全体转向,再次进行类似机动。之后,荷军后卫科内利斯·特罗普(已故荷将特罗普的儿子)的分舰队被英国舰队分割,德·鲁伊特尔被迫前往救援。此时的英国舰队展现了非同寻常的力量,似乎取得了某些优势。但双方数量相差毕竟悬殊,英军遭到严重损失,乔治·蒙克选择撤退。第三天,他缓慢地进入泰晤士河口,用后来被称为的撤退阵型掩护受创严重的战舰。“皇家王子”号,这艘最初由菲尼亚斯·佩特为英王詹姆士一世建造的巨舰,在加洛普沙洲搁浅后被荷军俘获并烧毁。当日夜间,鲁伯特与乔治·蒙克会合,并于次日被编成前卫分队,英荷双方实力恢复相等。而在最后一天的十二小时苦战后,夜间的浓雾迫使双方脱离接触。
◎ 第二次英荷海战中荷军最大的战舰——旗舰“荷兰”号
◎ 第二次英荷海战中英军最大的一级战舰——英国“皇家查理”号(1655年下水)
尽管德·鲁伊特尔的操舰技术更佳,并在前三天拥有更强的兵力,荷军依然未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英军损失10艘战舰,荷兰损失4艘。
虽然自1653年后,荷军开始新的造舰计划,并在第二次英荷海战中投入了24艘更重型且火力更强的战列舰,但其战舰的火力与英舰相比,仍居下风。例如,荷舰最大的船“荷兰”号有80门炮,每次舷侧齐射时能投射总重为568磅的炮弹,但这种火力只等于英国60门炮的战舰“费尔法克斯”号,只有英军最大船只90门炮的“皇家王子”号(每次舷侧齐射总重972磅)的三分之二而已。不过,1665—1667年前后建造的英舰普遍存有设计上的问题,如1108吨皇家“凯瑟琳”号根本就是失败品,炮位和给养都还没装载,最底层的炮口离水面就只剩3英尺,这就意味着,如果再装上炮位和给养,最底层的炮门在海况恶劣时根本无法打开,不然海水会倒灌进船舱;而满载60—70门火炮以及四个月给养的荷兰军舰,最底层的炮位距离水面仍有4英尺。
此战的无序自然会降低火力的效率。A.H.泰勒少将在分析于1666年进行的四日海战时指出:“两支舰队交战时,大多是双方相对航行,并在距离敌方200多码时交火,然后双方再转向。这样的穿梭至少有十次,每次须花上三小时。英国战舰每门火炮携带了40轮射击的弹药,最后所有战舰还都剩下10轮以上的弹药。这样算来,每轮反向交战时火炮仅能射出3轮,即每门炮每小时射击一次。”
当荷兰方面首次在战斗中使用线性战术时,英国一方却背离了战列线战术。战后,海军将领威廉·佩恩爵士与塞缪尔·皮普斯聊天时评论道:“我们本该排成战列线作战的,这样我们无论如何都能打败他们。荷兰人用正确的方式作战时,我们打得一团糟(英军陷入混乱,无法排成战列线)。”这些观察足以说明,纸面上理想的《战斗训令》与实际战斗的情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1666年7月25日的圣詹姆斯日海战爆发前一周,鲁伯特与乔治·蒙克发布了《增订战斗训令》,第一条是“将敌军保持在我军的下风位置”:
“如果我们占据了上风位置,敌军冲着我们驶来,我们也冲着他们驶去,那么我军前卫舰队应保持上风位置。当与敌军后卫舰队拉开适当距离后便停下等待,直到我军的整条战列线赶上来并与敌军前卫也拉开同样距离,然后,我军整条战列线应转舵为与敌方一致的航向,同时保持上风位置,这样就不会受制于敌方前卫舰队的转向。如果敌军后卫舰队首先转向,那么我军前卫的先导舰应带头转向,然后整条战列线跟随转向,与敌人保持同样的航向。”
这一训令不再是之前双方相对驶过的那种作战方法,而是实力大致相当的两支舰队以平行的战列线进行全面交战。在洛斯托夫特海战中,詹姆士曾尝试进行这种机动,但由于打出信号需要一定时间,战术时机最终被错过。此后,鲁伯特与乔治·蒙克的训令中也没有出现代表这一机动的信号。
◎ 旧式战列线战术(双方以相反航向相互驶过)
◎ 改良后的战列线战术(双方航向相同)
这一训令是17世纪海战战术最重要的进步之一,它可以让舰队们有更长的持续开火时间,能给予敌人更严重的打击,算是17世纪时英国海军除战列线战术外最为重要的发明。它明确地告知海军指挥官该如何进行海战,被写入《永久航行与战斗条例》(第十七条),成为未来一百多年来通行的唯一一条强制性训令。严格说来,指挥官们除了选择适当时机打出信号命令舰队转向以保持与敌军航向一致外,没有其他战术选择。
《增订战斗训令》的第二条为“分割敌军舰队”:
“如果敌军占据着上风位置,海面足够宽阔,我们便应尽可能采取逆风的航向,直至我们发现分割敌军舰队的机会。如果我军前卫分队找到了敌军的空档,他们便应转向插入,力求分割敌军。前卫分舰队应先通过这一缺口到敌军的另一侧,然后转弯与敌军平行,保持与敌军航向一致。中央分队应驶向被敌军被分割部分的下风处,而后卫分队作为支援,或者驶向敌军下风处,或者努力避免其他敌军驶向上风,发挥其最大作用。”
鲁伯特亲王在四日海战就用过类似的机动。这种兵力集中的方法,更像是一种夺取上风阵位的方法。执行机动的自主权应该授予前方指挥官,而不是总司令。”这种做法在实际的海战中是正常的,因为分舰队司令往往距离总司令旗舰6海里以上,由各分队指挥官自行判断比较合理;完整分割敌军的战术,这时代还未萌芽,要到更晚的时期才到来。
1666年7月,圣詹姆斯日海战爆发,荷兰打算强攻泰晤士河的梅德韦地区,因为那里有英军海军基地。荷兰德·鲁伊特尔上将以89艘战舰、20艘纵火船和9艘小船,对抗鲁珀特亲王和乔治·蒙克上将两人指挥的英国舰队90艘战舰与16艘纵火船。
◎ 分割舰队战术示意图
◎ 圣詹姆斯日海战油画
关于此战的详细细节,我们知道得很少,只知道一开始英军前卫分队的小分队和中卫分队在与荷兰前卫分队的炮击中拥有优势,并将优势一直保持了下去。英军一直迫使荷军交战直至夜间,终于取得全面胜利。英军前卫分舰队司令汤玛斯·艾林将军生动地描述这场战役:
“我们的前卫舰队,十分勉强地组成了战列线,一些船只未加入。白天,一些舰长违反严格的命令,依旧越过好几艘我方战舰进行射击,我们在9或10时投入的战斗……前卫分队的司令很勇敢地执行他的任务……但劳而无功……我们的后卫分队也没能帮上什么忙。”
荷军损失了2艘船,5000人死伤(1200人死亡或重伤),而英军1艘船沉没,300人伤亡。此役看起来是英军大胜,但德·鲁伊特尔上将完整地保存了整支舰队,英国则因伦敦鼠疫与9月2日的大火,政府濒临破产,查理二世无力维持舰队也无法发动新战役,荷兰实际上获得了战略优势。
1666年8月的福尔摩斯篝火事件,其实不算海战,但荷兰受到的损失超过了整个战争期间英国舰队给荷兰造成损失的总和。英国的罗伯特·霍尔姆斯上将受命率领一支小型舰队(8艘战舰)突袭荷兰的弗利兰岛,意外发现了大量隐藏在那里的荷兰商船。英国舰队在几乎未遇任何抵抗的情况下,纵火焚烧了村镇与商船,并劫掠了弗利兰岛。荷兰损失2艘小型战舰和140艘商船,火光和浓烟远处都清晰可见。篝火事件不久后,“伦敦大火”爆发,荷兰人视之为上帝对英国的报复和惩罚。经过两年的战争,英荷两国都马困人乏,双方启动了和谈。
1667年6月的偷袭梅德韦可算是17世纪版本的“斯卡帕湾偷袭”。英荷谈判的同时,荷兰海军德·鲁伊特尔上将率领60艘船(包括8艘火船)、1500名陆战队溜进泰晤士河,偷袭了梅德韦地区的查塔姆军港。
这次奇袭,皇家海军蒙受了奇耻大辱,英国海军在战斗中损失13艘战舰,仅存的4艘大型战舰有3艘二级战舰被焚毁(“忠诚伦敦”号、“皇家橡树”号、“皇家詹姆士”号),整修中的一级战舰“皇家查理”号被拖回荷兰,沉没的船只堵塞水道,岸上据点和设施也多有损毁,英国损失20万镑。之前瘟疫和伦敦大火这两重灾难,财政紧张让英国政府解散了海军的水手,有船无人的窘况让船只只能停泊于港口无法出海,整个英国海军等于停摆。英国已无力再战,全国失去战斗意志。此奇袭,不仅报了福尔摩斯篝火的一箭之仇,也让谈判桌上的荷兰有了更多筹码。英荷两国的谈判进程加速。7月31日,两国签订了《布雷达和约》。英国把《航海条例》改成较有利于荷兰的形式,放弃了在荷属东印度群岛方面的权益,并归还了在战争期间抢占的荷属南美洲的苏里南。荷兰正式割让哈得逊流域和新阿姆斯特丹,并承认西印度群岛为英国的势力范围。这个和约划分了英荷两国殖民地的势力范围,第二次英荷海战随之落下帷幕。
◎ 《布雷达和约》会谈油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