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学研究:20位教授论设计
- 周武忠主编
- 1874字
- 2021-04-01 08:19:07
关于我国艺术设计教育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 “艺术设计”与“设计艺术”
乍一看这个标题,有人可能以为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其实不然,这里涉及一个十分严肃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教育话题。因为,根据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原来高等美术院校设置的“环境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等七个专业,除了“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和“室内与家具设计”专业的一部分,分别划归轻工纺织食品类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林业工程类的“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外,统统归并为一个专业,即“艺术设计”专业。这一大变动是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的。它对于彻底改变高等专业美术院校长期存在的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毕业生的社会适应面不宽的现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问题是,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名称,一般都是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联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相一致的,而作为本科专业名称的“艺术设计”,在相应的研究生专业名称中则被称为“设计艺术”。到底如何看待“艺术设计”与“设计艺术”这两个不同的名称?在高等专业艺术设计教育界,就成了一个经常议论的话题。
有人认为,“艺术设计”这一本科专业的名称是准确的,因为“艺术设计”的核心是“设计”,为区别于其它的设计,故附以“艺术”二字。而“设计艺术”这一名称,按照汉语组词的习惯,有中心语与限定语之分。汉语的语法在一定程度上主要依靠词序构成的,中心语在后,限定语在前,用以限定和修饰后边的中心语。这样一来,“设计艺术”这一名称,中心语变成了“艺术”,而不是“设计”。所以持这种看法的同志认为,“设计艺术”这一名称不符合“艺术设计”这一专业,以“设计”为核心的特点应当将研究生专业名称也改为“设计艺术”。
也有人认为,“艺术设计”与“设计艺术”只是词序的变化,并无本质的区别,所以,两者可以通用,不必对此过于认真。就连确定这一名称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的一些成员也是这么看。
那么,作为本科专业名称的“艺术设计”与作为研究生专业名称的“设计艺术”,究竟有没有重要区别呢?据笔者所知,尽管对这两个同一专业的不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的确定,并未作过深入细致的讨论,带有某种偶然因素。但是,现在认真思考起来,这两个名称具有不同的含义和不同的着重点,它对于我们认真研究艺术设计专业本科与研究生这两个不同学历层次的教学方针以及艺术设计教育的发展是很有警示意义的。
因为从字面上讲,“艺术设计”是本科专业的名称。正如前面有人认为它的核心和本质是“设计”。而一切“设计”都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活动,如同一般所说的工程技术设计、建筑设计一样。同时,“艺术设计”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从事各种艺术设计的专门人才,其中的关键是能够从事设计工作。“设计”它是一种应用性的专业。所以,使用“艺术设计”这一名称确实是很恰当的,它不仅突出了这一专业的本质特点,而且强调了这一专业有鲜明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同样的,从字面上看,“设计艺术”这一名称的核心是“艺术”,但并非一般的“艺术”,从它前面的限定语可以知道是指“设计艺术”。从我们通常的思维习惯来看,“设计艺术”已经成为一个整体,这中间实际上已经不存在“设计”是核心,还是“艺术”是核心的问题。它是作为艺术学这一学科之内,区别于其它兄弟学科如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的艺术学的一个分支。按照艺术学这一学科的性质,“设计艺术”这一分支主要是从艺术设计的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研究作为一门艺术的艺术设计,这一学科具有规律性,而不是着重在具体的艺术设计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具有鲜明的理论研究色彩和很强的学术性。而这也正是研究生区别于本科生的重要特点之一。因此,研究生的专业名称用“设计艺术”,而不沿用“艺术设计”恰恰是比较贴切的。事实上,我国在这一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方针上,长期以来存在着学历层次不清的现象。那就是相当一部分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教学,其重点依然放在艺术设计的实践上,而不是放在理论研究上。这与研究生的教学目的是相违背的。它很不利于艺术设计教育的健康发展和艺术学的学科建设。因此,笔者认为,“艺术设计”与“设计艺术”分别用在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的名称上,是比较恰当、比较合理的。因为它比较清楚地说明了同一专业的两个不同学历层次教育的不同的侧重点。它有助于明确这一专业研究生教学的方针和目的,提高这一专业研究生的学术水平,有利于我国艺术学这一新兴学科的理论建设。
二、 制约我国艺术设计教育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教育目标和课程设置
教育目标或称培养目标,是教育的带根本性的方向问题。它可以分成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来确定的,在这方面是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但是,高校各专业如何实现国家规定的教育总目标,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目标。在这方面,人们的认识就很不一致,需要进行认真的探讨。尤其是教育事业的超前性,需要对未来社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进行有远见的思考。而具体教育目标一旦被确定以后,能否实现这些目标,关键是课程设置是否得当。因此,教育目标和课程设置,是制约艺术设计教育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
艺术设计专业的教育目标,在过去专业分得很细的时候,不论是装潢设计专业、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染织设计专业,还是陶瓷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都有各自的教育目标。但现在看来,由于将总目标,即国家规定的教育方针代替具体的培养目标,其通病是过于笼统,如“文革”前主要强调“又红又专”, “文革”后强调“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各个专业缺乏自己鲜明的特点。由于具体的教育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也就缺乏了必要的依据。现在,艺术设计几个专业包括了以前的七个专业。它的教育目标和课程设置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从现代教育观点对专业人才的全面素质要求来看,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教育目标,应当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从三个层面来考虑。这就是观念态度目标、能力发展目标和知识技能目标。
所谓观念态度目标,主要是国家规定的对教育的要求,但又不仅仅是教育的范围,而应当包括现代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应当具有的一些基本观念和基本态度,如社会责任感,多元文化价值观念,讲究效率、交流、合作、信用等社会经济观念,自立、自主、自强的创业观念、创新意识和人文精神等。
能力发展目标,应当包括终身学习的能力、独立研究的能力,创造性思维的能力,适应和合作的能力,表达(口头表达、文字表达、视觉表达)与组织管理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等。
知识技能目标,应当包括艺术设计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和现代科技发展的信息,艺术设计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技法,以及实际操作的技能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等。
明确了上述三个层面的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就有了科学的依据。同样的,只有根据具体的教育目标而制定的课程设置,教育目标才有可能得以实现,而在过去,很少考虑这两者的关系,课程设置的盲目性比较大,课程之间的比例也往往严重失调。
当前,以课程体系改革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正在全面展开。培养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重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正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内容。深入研究、制定新的艺术设计专业的课程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也是21世纪现代教育对艺术设计这一学科的呼唤。
南京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