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大家庭

目前,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中华大地上生活着13亿多人口,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共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其次是壮族、满族、回族、苗族等。人口最少的民族是珞巴族。少数民族人口共计1亿多,占全国人口的9.4%,但其分布地域却占全国总面积的50%~60%。全国形成以汉族为主体和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各少数民族除了与汉族错居杂处之外,大部分居住在边疆地区以及高原、山区和沙漠地带。内蒙古、西藏、新疆、广西、宁夏分别成立了以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壮族、回族命名的自治区。云南、贵州、四川、青海、甘肃、黑龙江等省,少数民族也较多,各有自己的自治州和自治县。少数民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历史特点、民族文化和独特的风俗习惯,与汉族一道共同创造出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为缔造多姿多彩的中华文明和团结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了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