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如何构建良好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应规范发展

林泽炎

近几年来,国内学术界才真正关注政商关系研究。实际上,只要出现商业活动,就存在政商关系。然而,商人群体以其极强的空间流动性和财富积聚能力,以及随着经济实力提升有可能提出更多政治诉求等缘由,终为中国封建专制王朝所难容,致使我国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群体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士农工商”序列中的最低层级。商人及其所从事的事业难以被纳入“以农为本”的政治经济体制,以及以地主和农民为主体的二元社会结构之中。纵然他们对于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作用显而易见,但并不能成为维持国家机器运转和延续专制统治的首要因素。因此,商业活动受到严重压制,政商关系少有人关注,也就不难理解。但是,并不能就此否认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必然存在一些商业活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得到迅猛发展。这为我们探索研究政商关系提供生动而丰富的实践,规范政商关系也就成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政商关系主要是两种特殊人群之间的关系

就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来看,政商关系包括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官员和商人的关系、政府和财团的关系、执政党和特定企业的关系、工商界和政府的关系,等等。实际上,政商关系主要是指官员和商人这两大特殊群体之间的关系。在与政府有关联或需要政府支持的特定商务活动中,更是特定商人个体和特定官员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特定而具体的呈现。具象为特殊人群关系的政商关系,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涉及特定人群、具有特定目标诉求的一种表现形式,千万不可被泛化和抽象化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等之间的关系。只是因为特定商人个体背后是企业组织,特定官员个体背后是政府,人们极易将特定商人和特定官员之间的关系,泛化或抽象化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一旦如此,就有可能出现因为个别官员或企业家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指责政府、丑化企业家群体的现象,更有可能因此无法找到扭曲政商关系的病源,难以出台科学有效规范政商关系的制度和举措。

政商关系作为一种人际关系,需要必要的规则来维系和规范。但由于官员和商人各自背后的使命和职责使然,政商关系又不同于一般的人际交往关系,更多表现为一种规制和被规制的关系。具体而言,官员要执行规则,商人要遵循规则。只是这些规则要以特定的商业活动为依托和规范对象。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政商关系就是官员按规则提供服务和实施监管与商人遵循规则开展经营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抽象化。只要官员和商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之内,按照相应的规则行事,市场经济活动中本来正常的人际互动是难以被扭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