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中央集权制并不是如同人们所说的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而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1
- 旧制度与大革命
- (法)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
- 2615字
- 2017-03-13 16:51:40
我曾经听过一位演说家谈论中央集权制,那个时候法国的政治会议还存在,他说:“这是一个让欧洲引以为标杆的、法国大革命的伟大成就。”的确,中央集权制是一次伟大的成就,而且被欧洲所欣赏,但是它却不是大革命的成就,而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这种体制也是所有旧制度政治体制中唯一能够适应大革命所建立的新天地的一部分。我就我的这一论点在本章给出了足够的论证,只有细心的读者才能深有体会。
我们先避开谈论那些三级会议的省,即那些自治的省或者表面上部分自治的省。
法国差不多仅有四分之一的人口来自远离王国中心区域的三级会议各省,在这些省份中,实实在在具有生机活力的省自由权的只有两个。关于三级会议省我将在后续中再行论述,我会说明,中央集权以共同的规章来约束这些省份,已经到了多么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在当时,被政治术语命名为财政区省的地方,选举权要远小于其他地方,它将是我这里的主要论述对象。这些财政区遍布整个巴黎,并且形成了一个整体,是整个法国的生命凝聚和精华所在。
通过观察王国的旧的行政制度,人们了解到多种多样的规章和权威、各种错综复杂的权力。他们凭借一种买到的权力参加政府,使得行政机构的官吏遍布全国,并使得这些官吏彼此孤立,互不依赖。他们的权限也往往彼此接近,使得他们在同类事物中避免不了相互碰撞和摩擦。
一些强制性的规章制度是在法庭的监管下制定的,这说明,一定程度上法庭已经间接地参与了立法权。行政机构有时会遭到法庭的反对,一系列措施受到谴责,而且政府官员要听其调遣。城市和乡镇的治安法令都是由居住在当地的普通法官来制定。
在城市中,体制繁多,行政长官的名称也各式各样,在这个城市称市长,到了那个城市或许就称行政专员,而在别的城市又会称行会执事。这些行政长官获得权力的方式也五花八门,有些是国王钦定,有些是旧领主或有封地的王族推荐,有些只能在任一年的,是当地百姓推选出来的,还有一些拥有无任期的其统治权是花钱买的。
这些都是旧势力的遗毒。但是有一种新兴的事物或是改良过的事物,正在这些遗毒中悄然兴起。不过这是后话,后文再详述。
御前会议以一种全新的模式将所有权力集中,在国家的权力中心建立了一个能够行使特殊权力的行政机构。
御前会议自古就有,只是最近人们才发掘到它的大部分职能。它集最高法院与高级行政法庭于一身,包括取消一切普通法院的判决权和所有特殊的管辖权。
秉承国王意志享有立法权的政府委员会,可以探讨提出大部分法律,参与制定和分派捐税。对政府官员存在指导作用的总规章是最高行政委员会特有的效用。所有的重大事务都由它来决定,下属的政权也在它的监督之下。最终它需要去处理所有的事务,成为整个国家运行中枢。然而,真正的管辖权并不是掌握在御前会议的手中。御前会议只是发表结果,而真正的决断权是掌握在国王的手中的。高等法院的谏诤书中曾说:“御前会议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那些提供意见的人,并不是真正地享有司法权。”
御前会议的成员有平凡的人、出身低下的人,还有资历高深的前总督和实际经验丰富的人,并不包含大领主,所以御前会议的成员具有可调换性。
御前会议有权力却不失低调,它的行动经常悄无声息、淡出人们视线。相比于它身边耀眼的王权,它丝毫没有存在感。御前会议这种本身强大而行事低调的行事风格,险些使其被历史所遗忘。
与领导国家行政的统一机构一样,总监是唯一一位负责管理所有内部事务的官员。
每个省份都有自己所特有的大臣,但是这些大臣大多都没有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可以从旧制度的年鉴中和记载行政机构的卷宗中一一得到印证。总监——国家事务的日常管理者,开始容纳一切与钱财有关的事务,使得几乎整个法国的公共管理都归于自己手下。这也使得总监在国家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断改变:财政大臣、内政大臣、公共工程大臣、商务大臣等。
巴黎,乃至各个省,只有单独一位中央政府的代理人。在18世纪,我们仍然能够发现一些带有省长头衔的大领主。他们是旧封建王权的统治者,而且常常世袭。
他们失去了所有的权力,只剩下人们授予的一些荣誉。所有的这些统治实权,都落在了总督的手上。
总督一职是由年轻、需要不断高升的人担任的。他出身普通,与外省没有任何联系。他获取权力方式很唯一,不是通过选举、出身或者买官职的方式,而是由政府直接从行政法院的下属官员中直接选拔,而且随时服从调换。他出身于行政法院,并且作为行政法院的代表担任总督一职,所以他也被当时的行政语言称为派出专员。行政法院所拥有的几乎全部的权力都掌握在他的手中,并且在初审中就开始行使。他如同行政法院一样,扮演着行政官和法官的双重角色。总之,总督秉承着政府的意志与所有的大臣交涉通信,有唯一代理人的位置。
他在所管辖的各地各县设置总督代理,并且可以对这些行政官员随意撤换。总督被人们视为是新晋贵族,而总督代理却始终是平民。总督在整个财政区代表着整个政府,而总督代理在其被指派的范围内代表着总督。所以总督和大臣是一个紧挨着的层级,而总督代理和总督又是一个紧挨着的层级。
在达尔让松伯爵所写的《过往史》中,约翰·劳[17]曾对他这样讲过:“我担任财政监督时的所见所闻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整个法兰西王国竟然仅由三十个总督所统治。这三十位总督是各省的行政法院审查官,他们代表着最高法院,包揽等级会议、省长的一切作用和职能,关系到各省的贫富祸福。”
总督的权力虽然很大,但是与残存的封建旧贵族相比仍旧是米粒之光,很难在那个时代散发出引人注目的光辉。所以,尽管他们已经开始掌控法兰西的角角落落,但是仍被人们所鲜见。与他们不同,贵族们在社会上拥有财富、地位和敬重,比他们的社会地位更优越,而这种敬重根据一些旧事物总是有迹可循的。整个宫廷由国王和贵族组成,同时贵族还拥有陆军和舰队的指挥权。所以,贵族不仅在那个时代令人瞩目,甚至还吸引了子孙后代的目光。在他们看来,再没有什么比提议任命一位大领主位总督更侮辱人的事情了。即便是最贫穷的贵族也对总督一职不屑一顾。在贵族们的眼中,总督不过是代表着农民和资产者的一群新职人员,是一群无名小辈,是一个借以行使权力的傀儡而已。然而,这些人却实实在在地统治着法国,就像约翰·劳所讲的那样,在后续的篇章中我们将会看到。
捐税权囊括了一切其他权利,那么我们就先从捐税权说起。
包税[18]是捐税中大家所熟知的一部分。它由御前会议和金融公司洽谈,并确立契约的各项条款和征收方式。中央政府官员则是监督或亲自确定和征收军役税、人头税和二十分之一税等其他捐税的确定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