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我每天都站在马厩里,让人梳理毛发,直到它们像白嘴鸦的翅膀一样光亮。五月初的一天,绅士高登家来了一个人,要带我去他家的庄园。主人说:“再见,小黑子,要做匹好马啊,尽你所能。”我不会说“再见”,就把鼻子放在他手心里。他轻柔地拍拍我,我就离开了这第一个家。在绅士高登家住了好几年之后,我依然会记得这里的一些事。
绅士高登的庄园在波特威克村边缘。从一扇巨大的铁门进去后,先是会看到一栋小房子立在那里,然后穿过枝叶茂密的老树林,沿平缓的小路跑下去,走过另一栋小房子和另一道门,就能看到主人家和花园了。再往前是家庭小牧场、老果园和几座马厩,那里容得下许多马和四轮马车。
讲讲马厩吧,那是我要住的地方。它很宽敞,有四个十分坚固的马房,还有一扇巨大的,开向庭院的边窗。马厩里空气清新,令人愉快。
第一个马房是巨大的正方形,木门紧闭。其他的都是普通马房,也很结实,但没第一个那么大。马房里有一个低低的木架子,用来搁干草,还有一个矮槽,可以放谷子进去。在这样的单间马厩里生活,马不会被拴起来,可以随意活动——自由的屋子真是太好了。
马夫牵我走进了一间漂亮的马房,里头干净温馨、空气新鲜,我还没住过比它更好的地方。它的侧栏不是很高,这样我就能越过横在上面的铁栏杆,看见四周的一切。
马夫喂我吃了些新鲜燕麦,拍了拍我,和善地说过几句话就离开了。
吃完燕麦后,我抬起头看了看周围。旁边的马房里站着一匹胖胖的小灰马,鬃毛浓密,尾巴蓬松,有着漂亮的脑袋和小巧玲珑的鼻子。
我把头搁在马房顶端的铁杆上,对他说:“你好,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灰马敏捷地转过身——难为他戴着缰绳还能转得那样快。他抬起头说:“我叫快活腿。我长相英俊,女孩子们都喜欢骑我,有时女主人也会坐在安乐椅上,让我拉着出门。每个人都很看重我,詹姆斯也是。你要住在我隔壁吗?”
“是的。”我说。
“那好吧。”他说,“希望你脾气不错,我可不喜欢有个爱咬人的邻居。”
突然,一个马头从另一间房探了出来,耳朵竖向后方,眼睛里闪着怒气。这是一匹高大的栗色母马,脖子修长,很优雅。她打量着我发了话:“这么说,就是你霸占了我的窝?真是太不像话了,为你这匹新来的小马,就把一位女士赶出她自己的家。”
“对不起,”我说,“我没有赶走谁。是带我来的那个人牵我进来的,我可什么也没做。至于说我是小马驹——我四岁了,已经成年了。我从没跟公马或母马吵过架,只想安安静静地生活。”
“好吧,”她说,“走着瞧。当然啦,我才不想跟你这样的小东西吵架呢。”
我不再说什么了。
下午她出去后,快活腿跟我聊起她,说她名叫生姜。
“是这样的,”快活腿说,“生姜有个爱咬人的坏习惯,这也是为什么人们要叫她‘生姜’。她在马房里咬过许多次,有次把詹姆斯的胳膊都咬出了血,吓得弗洛拉小姐和杰西小姐都不敢来马厩找我玩了。她们很喜欢我,总会带些好吃的来,一只苹果、一条胡萝卜或是一片面包。可只要生姜在这儿,她们就不敢来了。我很想念她们,要是你不咬人,真希望她们这会儿就来。”
我说除了青草、干草和谷子,我不喜欢咬别的,而且不明白为什么生姜喜欢。
“哦,我不认为她乐在其中,”快活腿说,“那只是个坏习惯。她说从来就没人对她好,所以为什么不咬?当然啦,这习惯很坏。但是我敢说,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在她来这儿以前,一定有人虐待过她。现在约翰正在变着法儿讨好她,詹姆斯也是如此,而且只要马不做坏事,我们主人是绝不会用鞭子的。所以啊,过上一阵子,她的脾气就会变好的。”他一副伶俐的模样,“我十二岁了,见过很多事。告诉你吧,对一匹马来说,全国没有比这儿更好的地方了。约翰是世上最好的马夫,他在这里待了十四年。在别处,你也别想找到詹姆斯那么善良的男孩。所以说,生姜不能待在原来的马房,只能怪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