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译本前言(1)

海登·怀特

《元史学》是西方人文科学中那个“结构主义”时代的著作,要是在今天,我就不会这么写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本书对于更具综合性的历史著述理论有所贡献,因为它认认真真地考虑了历史编纂作为一种书面话语的地位,以及作为一门学科的状况。随着19世纪历史学的科学化,历史编纂中大多数常用的方法假定,史学研究已经消解了它们与修辞性和文学性作品之间千余年来的联系。但是,就历史写作继续以基于日常经验的言说和写作为首选媒介来传达人们发现的过去而论,它仍然保留了修辞和文学的色彩。只要史学家继续使用基于日常经验的言说和写作,他们对于过去现象的表现以及对这些现象所做的思考就仍然会是“文学性的”,即“诗性的”和“修辞性的”,其方式完全不同于任何公认的明显是“科学的”话语。

我相信,对于历史作品的研究,最有利的切入方式必须更加认真地看待其文学方面,这种认真程度超过了那含糊不清且理论化不足的“风格”观念。那种被称为比喻学的语言学、文学和符号学的理论分支被人们看成是修辞理论和话语的情节化,在其中,我们有一种手段能将过去事件的外延和内涵的含义这两种维度联系起来,藉此,历史学家不仅赋予过去的事件以实在性,也赋予它们意义。话语的比喻理论源自维柯,后继者有现代话语分析家,如肯尼斯·伯克、诺斯罗普·弗莱、巴尔特、佩雷尔曼、福柯、格雷马斯以及其他人,它仍旧是我的史学思想的核心,是我对于史学与文学和科学话语的联系,以及史学与神话、意识形态和科学的联系这种思想的核心。我致力于把比喻当作一种工具来分析历史话语的不同层面,诸如本体论和认识论层面、伦理和意识形态层面、美学和形式层面,正是这一点,使得我在如何区分事实和虚构、描述和叙事化、文本和情境、意识形态和科学等等方面与其他史学理论家不同。

比喻对想象性话语的理论性理解,涉及各种修辞(如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生成想象以及生成种种想象之间相互联系的所有方式。修辞生成的想象充当了实在的象征,它们只能被臆想,而不能直接感知。话语中(有关人物、事件和过程的)修辞之间的话语性联系并非逻辑关系或与他者的演绎性继承关系,而通常意义上是隐喻性的关系,即以凝练、换位、象征和修正这样的诗学技巧为基础。正因为如此,任何忽视了比喻性维度而对特定历史话语所做的评价都必定无法理解:尽管该话语可能包含了错误信息并存在可能有损其论证的逻辑矛盾,它还能令过去“产生意义”。

特定历史过程的特定历史表现必须采用某种叙事化形式,这一传统观念表明,历史编纂包含了一种不可回避的诗学——修辞学的成分。既然没有哪个被理解为一组或一系列离散事件的集合实际上能够描述成具有故事的结构,我便采纳了这样一种方式,由此,一组事件的叙事化将更具比喻性而非逻辑性。一组事件转换成一个系列,系列又转换成序列,序列转换成编年史,编年史转换成叙事作品,我认为,这些行为理解成比喻性的而非逻辑—演绎性的会更有益。此外,我把事件构成的故事和可能用来解释这些事件的任何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当作是由逻辑—演绎和比喻—修辞的要素构成的组合。这样,一方面是历史话语和科学话语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历史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类同,对于历史话语研究而言,如果它们不再强求,比喻的方法看上去尤其是正当的。

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是,修辞性语言如何能够用来为不再能感知到的对象创造出意象,赋予它们某种“实在”的氛围,并以这种方式使它们易于受特定史学家为分析它们而选择的解释和阐释技巧的影响。这样,马克思在1848年巴黎起义期间对法国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描述为工人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进行分析做了准备,他正是用这种分析解释他们在随后事件中的行为。这种在最初的描述和马克思的话语中紧随而来的解释之间获得的一致性是形式上的,而不是逻辑上的。它并不是给“真实的不一致性”戴上了“虚假的一致性”的面具,而是诸种事件的叙事化,这种叙事化展示了时间进程中事件群的变化和它们彼此之间关系的转变。人们不可能将一种实在的事件序列描述得表现出“喜剧”意义,除非把相关的行为者和事件过程描绘成那些能够看作是“喜剧”类型的现象。不同表现层次彼此类比相连而获得的话语的一致性完全不同于逻辑上的一致性,在后者中,一个层次被认为是能够从另一个层次演绎而来的。近来人们想要提出一种有关历史因果的融贯学说的努力失败了,这说明科学化的“法则式演绎”范式作为一种历史解释工具是不完备的。

我认为,史学家尤其想通过将一系列历史事件表现得具有叙事过程的形式和实质,以此对它们进行解释。他们或许会用一种形式论证来弥补这种表现,该论证认为逻辑一致性可以充当其合理性的表征和标示。但是,正如存在诸多不同的表现模式一样,合理性也有诸多不同的种类。福楼拜在《情感教育》中对1848年事件的描述很少有“非理性的”,即便其中有许多“假想的”和大量“虚构的”东西。福楼拜以尝试形成一种无法区分对(真实的或想象的)事件的“解释”与“描述”的表现风格而闻名。我认为,从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历经李维和塔西佗,下至兰克、米什莱、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伟大的叙事史学家往往的确是如此。在此,我们必须像米歇尔·福柯所说的那样来理解“风格”:它是某种稳定的语言使用方式,人们用它表现世界,也用它赋予世界意义。

意义的真实与真实的意义并不是同一回事。用尼采的话说,人们可以想象对一系列过往事件完全真实的记述,而其中依然不包含一丝一毫对于这些事件的特定的历史性理解。历史编纂为有关过去的纯粹的事实性记述增添了一些东西。所增添的或许是一种有关事件为何如此发生的伪科学化解释,但西方史学公认的经典作品往往还增添了别的东西,我认为那就是“文学性”,对此,近代小说大师比有关社会的伪科学家提供了更好的典范。

我在《元史学》中想说明的是,鉴于语言提供了多种多样建构对象并将对象定型成某种想象或概念的方式,史学家便可以在诸种比喻形态中进行选择,用它们将一系列事件情节化以显示其不同的意义。这里面并没有任何决定论的因素。修辞模式和解释模式或许是有限的,但它们在特定话语中的组合却是无限的。这是因为语言自身没有提供任何标准,以区别“恰当的”(或者字面的)和“不恰当的”(或修辞的)语言用法。任何语言的词汇、语法和句法都并未遵循清晰的规则来区分某种特定言说的外延和内涵层面。诗人们了解这一点,他们通过运用这种模糊性使作品获得了特殊的启示性效果。历史实在的叙事大师们也是如此。传统的史学大师们同样知道这一点,但到19世纪时,历史学越来越被一种追求明晰性、字面意义和纯粹逻辑上的一致性的不可实现的理想所束缚,情况就不一样了。在我们自身的时代中,专业史学家没能使历史研究成为一门科学,这表明那种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近来的“回归叙事”表明,史学家们承认需要一种更多是“文学性”而非“科学性”的写作来对历史现象进行具体的历史学处理。

这意味着回归到隐喻、修辞和情节化,以之取代字面上的、概念化的和论证的规则,而充当一种恰当的史学话语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