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里,约翰·普若思履行了一项令人愉快的职责,然后回到了他的花园。
没有任何理由向读者隐瞒,这个奇特的故事发生在美利坚合众国弗吉尼亚州的一座城市里。如果大家愿意,我们暂且把这个城市称为韦斯顿,并把它置于波托马克河右岸东区。不过如果要进一步指明这个市镇的坐标,那就没有必要了,因为,即使在该国最详尽的地图上,也是找不到它的。
那一年3月12日的上午,在某时某刻碰巧经过艾克塞特街的韦斯顿居民们,可以看见一位气度不凡的骑士纵马一路小跑,驰上一条坡度极大的马路,然后又飞奔而下,最后在靠近市中心的宪法广场停了下来。
这位骑士是个典型的美国佬,却丝毫不减他那独特的气质:年龄应该不到三十,中等偏高身材,体格优美健壮,面容端正,棕色的头发,栗色的胡子,胡子尖延长了脸庞,嘴唇上下刮得干干净净。他身披一件宽大的外衣,一直覆盖到双腿,并罩住了马屁股,显出一个圆形的轮廓。他灵巧而又果断地使唤着他那敏捷的坐骑。他的姿态处处显现出一种果断、坚决,而又率性而为的特质。他决不是那种在欲望、恐惧之间举棋不定的优柔寡断之人。不过,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他那冷漠的外表并没能完全掩盖住天生的急躁。
这位骑士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一个谁也不认识他、谁也没见过他的城市呢?他是偶然路过还是打算在此小住?如果是后一种情形,那么他要找旅馆的话,一定够他挑的了。在这方面,韦斯顿可是数一数二的。在美国或其他国家任何地方,旅客不可能享受到比这里更热情的接待,更周到的服务,更优质的菜肴,还有更舒适的设备和低廉的价格了。一个有着这么多好处的地方,地图上竟标得这么粗略,实在令人遗憾。
不!这个外地人一点也不像要在韦斯顿逗留。那些旅馆主人的殷勤微笑对他似乎没有任何作用。他挂着一副心不在焉的冷漠表情,沿着中央有个巨大土台的宪法广场周围的便道前行,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引起了公众的好奇心。
然而天知道,公众的好奇心到了什么样的地步!这位骑士刚一出现,站在门口的老板和伙计们就已经交头接耳地攀谈起来。
“他从哪边来的?”
“从艾克塞特街那边。”
“他从什么地方来的?”
“据说是从威尔科克斯镇来的。”
“他已骑着马在广场转悠了半个钟头了。”
“可能是在等人。”
“很可能。甚至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呢。”
“他一直朝艾克塞特街那边张望。”
“那人要从那边过来。”
“啊!那人……男的还是女的?”
“呵……他可真是风度翩翩啊!……”
“那么他是与人有约啰。”
“没错。一定是约会。不过不是你想的那种约会。”
“你怎么知道的?”
“这个外地人在约翰·普若思先生门前停留了三次……”
“可约翰·普若思先生是韦斯顿的法官……”
“那说明这个人是来打官司的?”
“而且他的对手迟到了。”
“有道理。”
“好啊!普若思法官会轻而易举地让他们言归于好。”
“他是个聪明的人。”
“也是个正直的人。”
确实,有可能这就是这位骑士来到韦斯顿的真正缘由。他的确在约翰·普若思先生家门前停下来好几次,不过没有下马。他看看门、窗,然后一动不动地,似乎在等什么人出来,直到他的马焦躁得踢蹬起来,催促他动身离开。
然而,这一回,就在他再次停留时,房门打开了。有人出现在通往人行道的小台阶的平台上。
外地人一看到他出现立刻就问:
“想必您就是约翰·普若思先生吧?”他抬了抬帽子。
“正是本人。”法官回答说。
“我有个简单的问题要问您,您只需回答是或不是便可。”
“请问吧,先生。”
“今天上午,有没有人来此处找过塞斯·斯坦福先生?”
“就我所知,没有。”
“谢谢。”
说完这句,骑士又抬了抬帽子,松开缰绳,纵马奔上了艾克塞特街。
现在,大家一致同意,这位外地人来找约翰·普若思先生是毫无疑问的了。听他提问的方式,想必他就是塞斯·斯坦福本人,比对方早到了一步前来赴约。然而,另一个同样激动人心的问题又来了:既然上述提到的约会时间已过,那么这位陌生的骑士会不会很快就离开这里不再回来了呢?
不用费力便能猜到,大家对于这个外地人的去留问题很快就打起赌来了:别忘了我们可是身处美洲,这里有天底下最好赌的人们。
旅馆的伙计们和聚集在广场的好事者们押了些半美元甚至只是五六美分的赌注,不会更多。输家会毫不含糊地掏腰包,至于赢家,当然是理直气壮地拿钱,因为他们都是愿赌服输的君子。
至于约翰·普若思法官,他只是目送骑士往威尔科克斯镇方向远去。这位约翰·普若思法官是个哲学家,一位贤明的司法者,他凝聚了五十年的智慧与贤达,虽然年仅半个世纪——可以说自出生起他便已经是哲学家和贤人。还应加上一点,作为一个独身者——这是他的明智的不容置疑的明证,他的一生从未被任何忧虑侵扰过,而这,大家一定不会反对,大大有助于他的哲学实践。他出生在韦斯顿,甚至是最青春年少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或很少离开过这里。辖区的居民都对他又敬又爱,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没有任何野心。
他为人相当正直。对于别人的缺点,甚至错误,总是显得极为宽容。把提交到他面前的事务解决妥当、让那些来到他那简陋法庭的人们言归于好、磨圆棱角、化解争端、缓和任何社会秩序——不管这个秩序有多么完善——所固有的冲突:他就是这样理解自己的使命的。
约翰·普若思生活相当宽裕。履行法官的职责对他来说只是兴趣。他从未想过要在这个领域步步高升。他喜爱清静,也乐于让别人安宁。他把所有人都看作生活的邻居,大家和睦相处不亦乐乎。他一向早起早睡。他有时读读自己喜爱的几个旧大陆或新大陆的作家的作品,但是报纸他只看一份——《韦斯顿邮报》,那是本城最正派、最诚实的报纸,登的广告文字比政治内容要多。他每天散步一两个钟头。在此期间,总会有人向他脱帽致敬以至用旧了帽子,而他自己也每隔三个月就得换一顶。除了散步和工作,他最大的爱好便是清静悠闲地待在自家花园里照料花朵。而花儿们为了报答他的悉心呵护,总会慷慨地报以鲜艳的色彩、甜美的芬芳,令他赏心悦目。
当我们用这么几笔勾勒出约翰·普若思的性格,对于他的形象有个真切的了解之后,我们就能明白何以这个法官并未对外地人的问题特别关注。倘若这个外地人并未与屋主直接对话,而是向老用人凯特发问,那么她很有可能会想打听更多情况。她很可能会问清楚那个塞斯·斯坦福是什么人,万一有人来打听他,该如何作答。那可敬的凯特也许还会很乐意知道那外地人会不会在上午或下午某个时候,再回到约翰·普若思家来。
约翰·普若思先生可不会容许自己有那样的好奇心和不得体的举动。这在他的女用人身上还可以原谅,况且她还是女性。不,约翰·普若思先生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位外地人的到达、出现和离开已经引起广场上闲逛之人的注目。关上门之后,他便回到花园,给他的那些玫瑰、鸢尾、天竺葵、木犀浇水去了。
好奇的人们却一点没有以他为榜样,继续在一边观望着。
此时,骑士已经到达艾克塞特街的另一端,城西最高的地方。当到达由这条路与韦斯顿市中心相连的威尔科克斯市郊时,他勒住马,却没有下来,只往周围四处张望。
从这里,他的视野可以触及到一里开外的地方。而顺着蜿蜒下滑的马路,甚至可以看到三里之外的斯蒂尔镇。在波托马克河的对岸,隐约可见钟楼的侧影。他的目光徒劳地在马路上搜寻,似乎没找到他想要寻找的东西。无意识的焦虑举动感染了他的马,以致他不得不平息它的踢蹬。
十分钟过去了。骑士小步跑回艾克塞特街,第五次往广场方向奔来。
“不管怎样,”他看了看表,自言自语地说,“她并没有迟到,我们约好十点零七分,而现在刚刚九点半。她来的斯蒂尔镇和我来的布里尔,与韦斯顿的距离是一样的,这段路不到二十分钟就可以跑完……路面很好,空气干爽,也没听说桥被河流的涨水冲垮了……所以一路不会有什么阻碍……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她爽约,那她是存心的……可是,所谓精确,就是准时到达,而不是过早露面……事实上,不精确的是我,我先到的时间已经超出了一个有条理之人应有的限度……当然,就算没有任何其他感情因素,出于礼貌,我也应该先到的!”
外地人一边顺艾克塞特街而下,一边这样自言自语着,直到马蹄再次踏上了广场的碎石路面,他才停止自己的独白。
显然,打赌他会回来的那些人赢了,所以,当外地人一路经过那些旅馆时,他们都对他摆出了笑脸,而那些输家则只好耸耸肩作为迎接。
终于,市政厅的钟敲响了十点。外地人勒住马,数过这十下钟声,便从兜里掏出自己的表对照了一下,确定两个时间完全吻合。
再过七分钟,约会时间就要到了,就要过了。
塞斯·斯坦福回到艾克塞特街路口。很明显,无论是他的坐骑还是他,都有些待不住了。
这时街上已经热闹了起来。对于那些上坡的人,塞斯·斯坦福丝毫不在意。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往下走的人身上。一有人在坡顶出现,他的眼睛就盯住了他们。艾克塞特街很长,行人需要十几分钟才能走完。可是如果开着车子或骑着马小跑,就只需三四分钟。
不过,我们的骑士和步行者可没什么关系。他甚至看都不看他们。即使最亲密的友人步行从他身边经过,他也不会察觉吧。他等的人不是坐车就是骑马来的。
她会准时到吗?只剩三分钟了,这段时间刚够用来走完艾克塞特街。可是坡顶既没有摩托车,也没有自行车。如果有一辆时速八十公里的汽车此刻正驶来,那还可能在约会时间之前赶到。可是连一辆车子的踪影都没有。
塞斯·斯坦福往艾克塞特街投去最后一瞥,眼睛里掠过一丝闪电般的光芒,同时以坚定的语气低声说道:
“如果她十点零七分时还没有到,我就不娶她了。”
正在此时,马路上方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马蹄声。好像是对他这番宣言的回应似的,只见那牲口——一匹骏马朝这边飞奔而来。一位年轻的女士,优雅而娴熟地驾驭着她的坐骑。行人们纷纷闪开让出了一条道。毫无疑问,骏马可以不受任何阻碍一路直奔广场。
塞斯·斯坦福认出了他所等待的女子。于是脸上恢复了无动于衷的表情。他不说一句话,也不做任何手势,只是调转坐骑,不动声色地回到法官门前。
这再一次引起了那些好奇的人们的兴趣。他们纷纷围拢过来。外地人却浑然不觉。
几秒钟之后,女骑士来到了广场。她的骏马喷着白沫,在门前两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外地人脱下帽子,说:
“向阿卡迪亚·沃克小姐致意……”
“向塞斯·斯坦福先生致意。”阿卡迪亚·沃克优雅地弯了弯身子,回答道。
读者一定会相信,此时那些本地人一个个全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对他们完全陌生的年轻男女,一边相互说道:
“如果他们真是来打官司的,最好结果对他俩都有利。”
“普若思先生那么能干,一定会有好结果的。”
“如果他们两个都没结婚,那么这官司最好以一桩婚事告终。”这些人就是如此议论纷纷的。
可是,无论是塞斯·斯坦福,还是阿卡迪亚·沃克,都一点也不介意成为公众好奇的对象,虽然这种好奇多少有些令人难堪。
塞斯·斯坦福正准备下马敲开约翰·普若思先生的家门,此时门打开了。
约翰·普若思先生出现在门口。这一回,她的老用人凯特跟在他身后。
他们都听到了家门口的马蹄声,所以一个离开花园,一个走出厨房,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塞斯·斯坦福留在马背上,对法官说:
“约翰·普若思法官先生,我是来自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的塞斯·斯坦福。”
“认识您非常高兴,塞斯·斯坦福先生!”
“这位是来自新泽西州特伦顿市的阿卡迪亚·沃克小姐。”
“阿卡迪亚·沃克小姐光临寒舍,荣幸之至!”
约翰·普若思先生打量过那外地人之后,把注意力移到年轻女子身上。
阿卡迪亚·沃克小姐是位迷人的女子。如果我要对她来描绘几笔,读者想必会非常乐意。她年方二十四,淡蓝色的眼睛,深栗色的头发,脸色明艳动人,野外的空气也未使她黯淡发黑,牙齿异常地洁白整齐,中等偏高身材,姿态动人,举止优雅、妩媚而又利索。
她穿着一身骑士服,随着马匹的动作优雅地变换着姿势。此时她的马正学着塞斯·斯坦福的马的样子又踢又蹬。她手上戴着精致的手套,摆弄着缰绳。内行人一眼便能看出这是一位矫捷的骑手。她浑身散发着一种出众的气质,一种说不出来的属于合众国上流社会——我们可称之为美利坚贵族——的高贵气派,如果这个字眼与新大陆居民的民主本能不相抵触的话。
来自新泽西州的阿卡迪亚·沃克小姐,如今只有一些远房亲戚。她行动自由,经济独立,富有美国年轻人的冒险精神,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她在外旅行多年,已经游遍欧洲各国。她熟知巴黎、伦敦、柏林、维也纳、罗马的风土人情。她可以用法国人、英国人、德国人、意大利人的本国语言交谈,谈论自己在那些永无止境的旅行中的所见所闻。她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人,她那已经去世的监护人给她安排了相当完备而细致的教育。她在经营业务方面也不是外行。她在管理自己钱财的过程中,就表现出了对自己利益的出色意识。
刚才我们说的这些用在阿卡迪亚·沃克身上的描述,也能够对称地——就是这个词——用于塞斯·斯坦福身上。他同样自由、富有、喜欢旅行,游历过世界各国,难得在家乡波士顿待上几天。冬天,他在旧大陆各大都市游览做客,好几次遇上这位爱冒险的同胞。夏天,他回到故地,和那些举家出游的美国阔佬们前往海滨度假。在那里,他又再次邂逅了这位阿卡迪亚·沃克小姐。
共同的爱好使得这两位勇敢的年轻人愈走愈近。好奇的人们,尤其是此时广场上的那些好奇的女人,都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确实,他们都酷爱旅行,总是急于赶到那些因发生了某些政治或军事事件而引起关注的现场,他们怎么会不合拍呢?所以,当我们得知塞斯·斯坦福先生和阿卡迪亚·沃克小姐渐渐有了在一起的念头时,一点也不会觉得惊讶。因为这样丝毫不会改变他们的习惯。从此以后,他们将不再是两艘齐头并进的舰艇,而是一艘装备更完善、更精良的环游地球的超级战舰。
不!塞斯·斯坦福先生和阿卡迪亚·沃克小姐来到这座城市的法官家门前,绝不是为了打官司,也不是来讨论或解决什么纠纷。不!他们各自在马萨诸塞和新泽西有关权威部门办完法律程序之后,约好了在这一天,3月12日的此时此刻,即十点零七分,在韦斯顿见面,以完成这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据爱好者们如是说。
如上所述,塞斯·斯坦福先生和阿卡迪亚·沃克小姐既已介绍完毕,约翰·普若思先生便只需问这两位旅行者为什么会一起出现在他面前。
“塞斯·斯坦福先生希望成为阿卡迪亚·沃克小姐的丈夫。”其中一位答道。
“阿卡迪亚·沃克小姐希望成为塞斯·斯坦福先生的妻子。”另一位补充说。
法官鞠躬说道:
“很乐意为您效劳,塞斯·斯坦福先生。还有您,阿卡迪亚·沃克小姐。”
这一回,两位年轻人鞠了鞠躬。
“你们希望婚礼什么时候进行?”普若思先生又问。
“立刻……如果您方便的话。”塞斯·斯坦福回答说。
“因为我一旦成为斯坦福夫人,就要马上离开韦斯顿。”阿卡迪亚·沃克小姐声明说。
约翰·普若思用态度表示,他以及全城居民,对于无法挽留这对此时此刻光临本地的迷人伙伴多待些时间,感到多么的遗憾。
接着他又说:
“悉听尊意。”他退后几步,想腾出门口位置让他们进屋。
塞斯·斯坦福先生用手势制止他:
“阿卡迪亚·沃克小姐和我是否有必要下马呢?”
约翰·普若思思索片刻说:
“完全不必,骑马和站着一样,都可以结婚。”
即使是在美国这个独特的国度,也很难再遇上一个比他更随和的法官了。
“只有一个问题了,”约翰·普若思继续说,“法律需要的手续都办好了吗?”
“办好了。”塞斯·斯坦福回答说。
他递给法官一式两份格式完全符合规定的许可证,那是在他们付清手续费之后,由波士顿和特伦顿的书记员撰写的。
约翰·普若思接过文件,将他的金丝边眼镜架在鼻梁上,仔细阅读着这些格式无误盖有公章的文本。
“这些文件符合标准,”他说,“我马上就给你们颁发结婚证书。”
此时越来越多的好奇者们纷纷过来围观,就像是过来当证婚人一般。这样的婚礼,在任何其他国家看来,都会显得稀奇古怪。不过这对未婚夫妻并没有因此而显得拘谨或不快。
约翰·普若思走上几级台阶,用大家都能听到的声音问道:
“塞斯·斯坦福先生,您愿意娶阿卡迪亚·沃克小姐为妻吗?”
“我愿意。”
“阿卡迪亚·沃克小姐,您愿意嫁给塞斯·斯坦福先生吗?”
“我愿意。”
法官凝神数秒,就像在圣事仪式上摄影师说“别动”时一样严肃。然后他宣布说:
“我以法律的名义宣布,波士顿的塞斯·斯坦福先生和特伦顿的阿卡迪亚·沃克小姐结为夫妻。”
两位新人走近对方,拉起了手,仿佛在为刚刚完成的事情盖章确认。
然后,他们两人分别递给法官一张五百美元的钞票。
“这是手续费。”塞斯·斯坦福先生说。
“这是给穷人的。”阿卡迪亚·斯坦福夫人说。
两人一齐向法官躬身后,松开缰绳,马匹立即往威尔科克斯郊区方向飞奔而去。
“啊呀!……啊呀!……”此时老凯特已经被眼前的一切惊得目瞪口呆,以至过了足足十多分钟才说出话来。
“您想说什么?”约翰·普若思先生问道。
老凯特松开围裙的一角。她刚才一直紧紧揉着她的围裙,如同一个职业绳匠一般。
“照我说,”她说,“这两个人,他们肯定是疯了,法官先生。”
“也许,可敬的凯特,也许如此。”约翰·普若思先生重新拿起他的喷水壶赞同地说,“不过有什么可惊讶的?那些结婚的人不都有点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