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法律与文学虽然有着显著的差异,但二者作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行为的规范、对社会秩序的构建以及道德伦理的形成都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也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法律与文学都如同空气与阳光一样,影响着其中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与日常行为。所以,古今中外的人们对法律的制定与研究、对文学的创作与阅读从未停歇。虽然不同国家、不同朝代的立法与文学所呈现出的特点或大相径庭,或各有千秋,但二者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是殊途同归的。

“法律与文学”作为一个法学流派传入中国以来,已引起不少专家学者的关注,也已有学术成果展示于世人。笔者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知识产权法教学工作经验的高校教师,同时又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初次接触这一法学流派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在阅读了诸多大家的论著之后,自己也萌生了写一写的想法。只是由于才疏学浅,未敢轻易动笔。在积累了相当的资料以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之后,才正式开始撰写。

但笔者并不是纯粹从“法律与文学”这一法学流派出发来研究、创作这本书的,因为这一法学流派本身尚不成熟,传入我国的时间也不长,现有的学者们的观点存在一定的分歧,有些观点笔者也并不认同,所以笔者就抛开了这一法学流派的束缚,转而按照自己在法律教学与科研以及业余文学创作过程中形成的观点与认识,从自己的理解与感悟来谈论、探讨法律与文学的关系。

笔者首先分析了法律与文学的异同点,其次介绍了法律对文学的保护与规范,同时也对法律在保护与规范文学时遇到的困境与迷惑进行了探索。再次基于自己对文学的强烈爱好,在大量阅读经典文学作品的基础上,将几部典型作品中所展现的法律内涵进行分析阐述。接下来对法律化的文学进行深入剖析,以探究此现象出现的背景、原因及导致的后果。最后从文学的角度研究法律文书的撰写以及从法律的角度探求法治文学的创作。

笔者是一位女性,因此书中流露出的一些观点以及所列举的许多例子,不可避免地会带有女性视野与笔触的痕迹。但笔者作为一名法律教师,所要论证与表达的观点是基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进行的,主要是对法律与文学自身的剖析与诠释,而不只是对女性权益的关注与呐喊。法律成果与文学作品浩如烟海,而本书所能涉及的连九牛一毛都不到,只是笔者平常很感兴趣、关注思考较多的部分而已。因此,此书仅是笔者基于自己的专业背景与兴趣爱好完成的一点儿微不足道的成果,是对以往探索思考的一个总结。

是为序。

白慧颖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