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律新诠:《大清律例》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第二卷)
- 苏亦工 谢晶
- 1036字
- 2021-04-05 17:16:49
前言
《大清律例》系我国古代法典之最后形态及典型代表,深蕴传统法制之经验,凝结数千年绵延不竭之文化,具有极大的学术价值及现实意义。
然自20世纪初以降,我国传承数千年的固有法制,伴随着整个传统社会制度、文化的坍塌而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舶自欧美的西式法制。百多年来的西法东渐,外观虽似整肃,但其负面效应正日见彰显:举国上下,唯利是趋,伦理不存,良知泯灭;法律或滞碍难行,或沦为空文。是知无论何等先进之制度、文化,一旦背离国情民心,必若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无论其观之何等美善而终必化为泡影!职是之故,我辈学人理当急流勇退,回顾自身之传统、寻觅固有之资源,形成自新之动力,此诚法学研究当今之最急务者也。
有鉴于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中心于乙未年仲夏(公元2015年7月)举办了“《大清律例》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以前沿性、学术性和国际性为首要考量,汲引并邀请了来自我国内地、台湾地区、香港地区以及韩国、美国、加拿大、法国、瑞士等国家(或地区)的数十位《大清律例》研究相关领域之第一流学者,汇聚清华园,交流畅谈。在为期一天半的会议上,学者们由宏观而渐具体、囊中西而括古今,对律例文化及其传播、律例变迁、司法制度、商业法制、妇女犯罪等八个单元的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立体全面的探讨与交流。
会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获得海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并先后被《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凤凰网、中国青年网等媒体报道或转载信息。为记录会议的盛况,以免遗珠之憾,会务组从参会作品中遴选了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的二十余篇论文结集出版。论文研究对象囊括清代的律文、条例、则例,内容既涉及奸盗重情、户婚细故类实体性问题,也包括刑讯、定罪、量刑等程序性内容,既有对规范条文的阐释、辨析,亦有对司法实践的考察、论绎,还有对制度变迁的梳理、评议,可谓涵盖了与《大清律例》相关的方方面面的重大论题。
会议的成功举办和本论文集的出版,离不开清华大学法学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感谢清华大学郑裕彤法学发展基金对会议举办和论文集出版的资助,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潘耀华、吴丽君、赵静波等诸位老师在会议申请、筹备和举办过程中提供的无私襄助,还要感谢清华大学出版社资深编审李文彬女士为论文集出版付出的辛勤努力。
海内外学术界对《大清律例》的研究方兴未艾,愿本次会议的举办及论文集的出版能吸引更多学者加入相关讨论,推出更多更精彩的优质成果!
“律例丛刊”编委会谨识
丙申年四月初九日
公元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