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儿八经地在报纸上发表随笔(2002年5月20日),到眼下已有11个年头了。算了一下,总共有50篇之多。

这些文字陆陆续续发在《人民法院报》《法学家茶座》《人民司法》《比较法研究》《法治周末》上。别看它们被划在科研考核的核心期刊之外,可我写作时绝不敢怠慢一点儿、真不愿偷工一丝儿,相反投之以更高热情、更多努力。每次看到被转载,每回听到肯定和好评,心中充满了欣慰和快乐。

考虑到平常人不愿意看大厚书,我从中选出33篇,标准是尽量做到“思想、制度和实践”三位一体。在主题上,涉及自由平等、立法、司法守法三个部分,分别用思想家的一句名言予以概括。

同时,利用结集出版的大好时机,我又对每一篇作出相应修订。主要表现在:(1)加上了注释,这样符合引证规范,增强所用材料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同时方便读者查阅和引用;(2)不再受字数限制,最大限度地恢复了原貌;(3)添加了新的内容和材料;(4)配上一些相关图片,尽量做到图文并茂。

挑选、修订过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些难忘的岁月,有的场景宛如在昨天,甚至当时的烦躁、激动又涌上心头。可以说,这一辈子感到最愉快的,就是能得到素不相识者的信任,很多文字是在陌生的编辑电话约稿状态下完成的。我与他们的交流自然、纯洁,完全没有名利与心计的顾虑。于是,我既是光荣任务的承担者,也成了幸福的分享者。

之所以将自己的第一本法学随笔集起名为《孟德斯鸠错了?》,有四层考虑:一是书中正好有同名的文章,省去了左思右想的烦恼;二乃尽量与他人成名作品区分度大一些,避免主题近似;三在于突出内容有古色古香之韵,毕竟大多数短文与法律文明史相关;四想借孟德斯鸠的鼎鼎大名,拥有更多的读者。

我追求用感动过自己的故事和判例来解释思想、验证制度。当然了,做得如何,还需读者诸君予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