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球拍

(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黏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黏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黏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黏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 “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于整个表面。

● “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遍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物以及黏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拍身边缘上的包边应无光泽,不得呈白色。

(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她)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