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请做取悦自己的贵族
- 请至少爱一个像男人的男人
- 张小娴
- 12387字
- 2019-07-19 01:21:47
【滚床单应该滚什么床单?】
你有多爱自己,看你肯买什么床单,
也看你肯滚什么床单。
大部分女人到了意大利米兰附近那个著名的销金窟Serravalle designer outlet(塞拉瓦莱名品奥特莱斯)都会忍不住挥金如土,捧走一大堆打折的衣服、鞋子和包包,可我的朋友捧回来的是Frette(芙蕾特)的床单,她甚至还笑靥如花拿着这份战利品在outlet外面留影。
床单是买给自己的,她有个若即若离、不跟她住、不肯结婚,而且永远长不大的男友。
Frette有什么好?上网搜一下就知道了,能够与之匹敌的,大概只有Pratesi(普达狮)。Frette用的是顶级的埃及棉,而Pratesi用的是尼罗河畔最高级的苏丹棉。
据说,用Frette的有麦当娜、比尔·盖茨、罗马教皇、欧洲皇室、六星级酒店和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嗯,这个有点不吉利,一去不回啊!)
用Pratesi的有可可·香奈儿、海明威、迈克尔·杰克逊、珍妮弗·安妮斯顿和已故巨星伊丽莎白·泰勒。这个年轻时颠倒众生的女人,去到哪里都要用Pratesi,从家里的睡房到下榻的酒店,她都要用它,这不稀奇,可就连到医院动整容手术,她也要躺在Pratesi上。她曾经因为巴黎一家酒店用的不是Pratesi而拂袖离去。我真想知道,长眠的那天,载着她的那一口小小的棺木里面垫着的是否也是Pratesi?
问题来了,Frette和Pratesi都那么好,你要睡到哪一边?要是你足够富有,那就多情一点,每晚睡一边吧。
什么样的床单才是好?专家会教你看纱支数、密度和克重,可谁会花时间牢记着这堆数字呢?谁都知道好东西是什么价钱,价格决定质量。但你不必一整套地买,等减价的时候一点一点地买也无妨,它又不是时装,它才不会过时;它也像衣服,自己配搭就好,你也不见得一定要买Frette和Pratesi,这世上还有许多好东西。
女人买好东西,首先买的往往是包包,然后是手表,鞋子,衣服,内衣,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才会是床单,或者永远不会是床单。最贴身的,难道不是内衣和床单吗?我们总是先活给别人看,后来才懂得活给自己看。
等你有钱了,给自己买许多漂亮的衣服、鞋子、包包,甚至珠宝,你还不算爱自己,你要舍得买床单,你才是懂得爱自己。当你拥有一张好床单,决定不了今天晚上该穿哪一件衣服出去约会,那就把它们一件一件扔到床上慢慢再挑吧,这张柔软的床单配得起你最昂贵的那条裙子。
伤心难过的夜晚,一个人幽幽地回到家里,踢掉鞋子,扒掉身上的衣服,脸也不洗了,扑倒在床上大哭一场,哭着哭着睡了过去,明天一觉醒来,又是一条女汉子。这些孤单凄凉的长夜,怎么可以让一张粗糙的床单弄皱你已经憔悴的脸?
于是又回到那个老掉牙的问题了:你宁愿在一张Frette床单上哭还是在一张IKEA(宜家)床单上笑?
曾经为谁哭又为谁笑?后来的一天,你再也不那么容易为任何人哭了,人生所有的失意和失望,所有的愤恨,都无所谓了,你顶多只会为自己哭。
不是说一生中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睡眠中度过吗?陪伴你最久的,也许是你的床和你的枕头。一个人睡也好,两个人一块儿睡也好,谁说香水只能用在身上?对自己慷慨些,在你那张如丝般细腻的床单和枕套上擦一点点乳香、茉莉、橙花、铃兰、法国玫瑰或是阿拉伯沉香……几滴就好,只要是你这个夜晚最想闻到的香水都可以。所有这一切,是为了做一场好梦,梦的那边,有你熟悉的味道,这味道是要把你从梦里唤回来的。
床单还是应该让女人去买的,一个男人对寝具太讲究,你会有点担心他多么耽溺于床上活动,男人只要对床伴讲究些就好。女人是应该对床单、被子和枕套讲究的,当你夜里蹬被子的时候,你蹬的是一条轻柔的羽绒被,它会抚爱你两只疲倦的脚丫。枕席厮磨,即便动作再怎么激烈,你花了很多钱买的那个用尼罗河畔的苏丹棉织成的枕套也绝不会磨皱你的脸。那一刻,一切都物有所值了。
你有多爱自己,看你肯买什么床单,也看你肯滚什么床单。有没有一个人,你和他滚床单可以滚一辈子?你好想对他说:“你的床单,我滚定了。”这张床单,你找到了吗?或者说,漫漫长路,他找到你了吗?
两个人滚完床单,他没有丢下你呼呼大睡,而是陪你说一会儿话,直到其中一个首先睡着了。滚床单时刚好来月经,他爬起来和你一起洗床单,而不是要你一个人做这事,那么,这个男人是可以厮守的。
唯有爱可以直抵心房,而血肉之躯又能去多远呢?滚床单就应该滚这种床单。
一起生活多年的两个人,偶尔不做什么也可以裸睡,要是还没攒够钱买Frette和Pratesi,那就索性睡在他身上或者把一条腿架在他腿上吧。据说这样睡可以增进感情。你要担心的不是不穿衣服睡觉的两个人会不会着凉,而是一丝不挂之后什么都没发生。
多少年过去,触动你的从来不是技巧,而是那份温暖的感觉。滚床单滚着滚着睡着了,醒过来笑着又再滚一次。无数个夜晚,看着他酣睡在你枕畔,听着他在你身边打呼噜,所有这些私密的时光,是要陪你到白头的。
你滚过的那些床单,在你记忆里温暖如故,犹有余温,抑或,有些床单,你再也不想滚一次,你恨自己曾经如此卑微,不懂自爱?
要不要相信爱情?要不要相信男人?这些问题有多么傻气啊!
一个女人,当你爱过一些男人,只要你不笨,你就知道无所谓相信或者不相信,好好去拥抱爱情吧,就像那个秋天的明媚的早晨,阳光穿过窗帘落在你赤裸裸的背上,你懒懒地拥抱着一床被子,梦着也醒着。
好好去拥抱爱情吧,就像那个苦寒的冬夜,你搂着厚厚的被子像个孩子般蜷缩在床上,外面刮着风,房间的暖气开了,那股干燥的温暖的气味使得眼前的一切看起来都不再那么真实,就像梦一样朦胧。
爱情是归乡还是梦乡?曾经那么近,有一刻,却也遥远而苍凉。
什么是安全感?所爱的人的怀抱?那些睡在他身旁的时刻?有什么是恒久的呢?连安全感都不是。是爱吗?是钱吗?是知识和梦想吗?这些难道不会失去吗?既然一切都不恒久,终将失去而无法永远把握,那你还害怕什么呢?
床单之上,你和被子之间是什么?是几滴幽香?一朵微笑?是所有那些枕畔的细语呢喃和私密时光?是那股熟悉的味道?是爱人的怀抱与体温?一起变老却终将离别,多么幸福,也多么伤感。就像房间里开了暖气的那个苦寒的夜晚,一切都不那么真实,梦乡也是异乡。
她问的不是她的灵魂,
也不是她的个性,而是她此时此刻横陈在你面前的肉体。
【要是我胖了三十斤,你还爱我吗?】
连时间都打败不了我们,
那就不要让脂肪把我们打败。
“要是我胖了三十斤,你还爱我吗?”女人这么问的时候,你得小心回答。
款款深情地说:“宝贝,我就爱你原本的样子。”满以为她会感动,这答案却会让你死得很惨。什么是原本的样子?她问的不是她的灵魂,也不是她的个性,而是她此时此刻横陈在你面前的肉体。
笑笑说:“那得要看胖在哪里,是不是胖在该胖的地方。”
这个答案比第一个答案好些,却不算很好,她听完,瞅你一眼,噘噘嘴说:“色鬼!你就不能好好回答我的问题吗?”三十斤啊,岂会那么善解人意都去了该去的地方?脂肪才不是热恋时那个对你百依百顺的男朋友,你想他去哪儿他都听你的。
面对这个问题,最机智的回答是:“那还用说?我掉头就跑!”你会发现,这个答案居然让她笑起来。女人是这世上多么奇异的、教人摸不着头脑的一个物种!难怪聪明如霍金也说他从来不了解女人。
伦敦帝国理工学院刚刚在英国知名医学期刊《柳叶刀》发表了最新一份研究报告。研究人员在40年间比较了1920万成年男女的体质指数(BMI)变化,中国肥胖人口逼近9000万,已经超越美国,名列第一,成为全球肥胖人口最多的国家。天哪!美国人可是吃牛排、汉堡包和喝汽水长大的呀。
这接近9000万个胖子里,胖女又比胖男多,男人占4320万,女人占4640万。
女胖子是不是将要比女汉子的阵容更庞大?这样下去,女人将会变成什么模样啊?我们是吃太多和太好,还是好吃懒做?你有多久没做运动了?你总有借口说太累太忙不想动。这世上哪里有不劳而获?你是真的连走路都没时间还是你吃的意志更坚韧?
谁不爱美食?那你得付出。我每天做运动时想着的是等下可以吃什么,这是我的动力。我努力了,就可以毫无罪疚地吃我喜欢吃的东西、喝我喜欢喝的酒,并且偶尔在饭后来两块厚厚的坚果黑巧克力和一大杯宇治抹茶雪糕。
别忘了只有男人腰上的两团肉才可以称为爱的扶手,那是给女人搭车时抓住当扶手用的,女人腰上那个只能叫肥肉。男人若有一个小肚子,那代表的是温暖可靠老实,冬天可以让你把冻僵了的两只脚丫贴上去呼呼地取暖,女人那圆鼓鼓的肚子是下半身消化循环不好。
男人爱不爱你,不在于你胖了几斤或者瘦了几斤,而在于多年以后两个人是不是还有说不完的话题,又是不是依然渴望对方。爱的消逝,几乎都跟体重无关。爱你就爱你原本的样子,也爱你现在和将来的样子,谁不会老?又有谁的青春不会溜走?不爱了,往往不是你变了,而是我变了。
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可有没有想过,爱情必然是肉感的?是两个人终于血肉相连的感觉。深深爱着一个人,嘴里说:“要是你胖了三十斤,我掉头就跑!”心里却知道她是你心头的那块肉,虽然没有血缘,却是彼此的血肉和骨头,也是这生这世自己唯一可以选择的亲人。既然是亲人,我们是要一起到老的。
爱一个人,你只要他快乐,问题不是那三十斤,而是这三十斤把你熬成什么样子,它是否拿走了你的健康?有些事情,明明在自己手里,是可以努力的,只是我们常常战胜不了自己,也从来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爱自己。只有当你好好活着,才能够和所爱的人一起老去。日子漫长,青春不再,身边终究还是你,连时间都打败不了我们,那就不要让脂肪把我们打败。
【请做取悦自己的贵族】
多少年来,你一直努力取悦别人、取悦你想要取悦的人、取悦这个世界,又要多少年后,你才懂得取悦自己?
在以前住的那幢大厦,我常常碰到一对老夫妇,这两个老人,你很难对他们没有印象,这么说吧,他俩像两棵行走的圣诞树,每次出现穿得七彩缤纷,非常耀眼。
有一次,我跟朋友说起这对夫妇,才知道她原来也认识他俩,听说老先生经营一爿小生意,颇有积蓄,两老早就退休,最大的嗜好是穿衣打扮。在他们身上,你从来不会看到黑、白、灰这些单调的颜色,有时是男的嫩绿,女的桃红,有时是男的鲜黄,女的粉橙,姹紫嫣红开遍,多恩爱,也多甜蜜!这一生,多么难得有个人和你一样热衷打扮,品位和你如此接近,你喜欢的衣服他也喜欢。
也许有人会笑话他们,都什么年纪了?穿得像孔雀开屏。可他们伤到谁了?自己觉得好看,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们又凭什么认为这样的相濡以沫比不上两个同样爱读书、爱研究或者爱极地冒险的人?
他们是由衷地热爱装扮,甚至不介意让身上的衣服成为主角,自己退居配角的位置。别人若懂得赞美,固然是好,不懂也没关系,那是你不懂欣赏他的好。要是连做自己喜欢的事也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同,那活得多累啊。
有人可能会说穿得像圣诞树哪里有品位?可是,美和品位岂止一个标准?有的人喜欢黑、白、灰,有的人就是喜欢五颜六色,不必去深究为什么,要是每个人都喜欢黑、白、灰,这世界将会是什么颜色?
爱穿和会穿是两回事,就像爱吃和会吃、爱做菜和会做菜压根儿是两码子的事,但你不会取笑爱吃和爱穿的人。我甚至觉得那些喜欢穿得七彩缤纷的人特别善良,他们都有一颗不老的童心。
刚刚离世的八十七岁纽约街拍鼻祖Bill Cunningham(比尔·坎宁安)几十年来风雨无改,每天骑着一部自行车在纽约街头捕捉穿得好看和有趣的路人,他是真正的街拍大师。有一位老太太Anna Piaggi(安娜·皮亚姬)一直是Bill Cunningham镜头下的宠儿,她穿得古灵精怪,标奇立异,脸上永远擦着两坨红红的胭脂,就好像每次都豪气地把一辈子能用的腮红全部用上了。Bill Cunningham却特别欣赏她,说她是一个穿衣服的诗人。
谁说诗和田野只能在远方?眼前和远方不都是同一个地方吗?就像此岸即彼岸,眼前没有诗,远方也不可能会有。
同样是厚厚的粉底和两坨红红的胭脂,小丑卸装之后却觉得感伤,因为他是娱乐别人。我曾经常常遇到的那对七彩的老夫妇和纽约街头那位斑斓的老太太,你说他们像蝴蝶、像马戏团团长、像空中特技人或者像魔术师和女助手也无所谓,他们活着是为了讨好自己和灿烂自己,而我们总是害怕恶心到别人,害怕出糗,也害怕被人取笑。
谁说灿烂的颜色穿在身上就一定俗气?我忘了是哪一位法国时装设计师在一个采访里被问到她最欣赏的打扮,她回答说是落难贵族的打扮。就是啊,那些破烂、斑驳和流苏的设计,那些被时光褪掉了的颜色,自有一种体面的美。有些大师,即使再多的颜色,从他手里甩到衣服上,也绝不会俗艳,这就是功力。
我曾经拥有过为数不多的Romeo Gigli(罗密欧·吉利)的衣服,他的设计满满是落难贵族的味儿,他也的确是贵族,母亲是女伯爵,父亲是古董书籍收藏家,他的童年是在意大利一幢十六世纪的别墅中孤零零地度过,陪伴他的,是数之不尽的书。成名好多年后,他也真的成了落难贵族,跟生意伙伴拆伙,他名下的店全都没有了,钱也没有了。这位学建筑出身的时装大师,他的衣服,美到凄凉,我好后悔我没留着。是的,那么绚烂的美,美到极致,有一种凄凉,就好像我们有天一觉醒来才发现从来就没有永远。
真正的贵族,家财散尽,品位犹在,那份优雅是别人拿不走的,是一夜暴富的人再花几十年也学不来的。品位是心中的一缕诗意。
我认识一位家道中落的老太太,跟Bill Cunningham的岁数没差多少,即便在家里见朋友,她的化妆打扮也一丝不苟。她在客厅从来不穿拖鞋,只穿皮鞋,她的拖鞋是在睡房里穿的,厨房也有厨房专用的拖鞋。她喜欢色彩缤纷的衣服,她的衣服一点也不贵,都在小店里买,然后自己配搭。她脸上的粉是擦得厚了点,可能因为年纪大了,眼睛老了,对颜色没那么敏感。她年轻时可是放洋留学的清秀的大美人呢。一个老太太粉底擦得厚了点、胭脂擦得红了点,又伤到了谁?我由衷地敬佩她对生活的庄严和热情,不像我,在家老爱踢掉鞋子,赤着两只脚穿睡衣,朋友来了,我也是这样子。我对生活,甚至对生命的热爱和好奇永远比不上她。
穷得有品位,那得要多少年的修炼和教养?又得要有多少坚持、沉淀与谦逊?遇到这样的人,你得好好认识他,学习他的诗意。
你也肯定遇见过一种人,当你悉心打扮的那天,他走过来不怀好意地笑着问你:
“穿成这样是去喝喜酒吗?”
你真想骂他说:“你才去喝喜酒!”
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偶尔怀抱着赴宴的心情愉悦自己吗?人生是一场秀,我们每个人都走秀,都有自己的姿态,当你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和目光,你才能够走出自己的姿态。
多少年来,你一直努力取悦别人、取悦你想要取悦的人、取悦这个世界,又要多少年后,你才懂得取悦自己?
无论你喜欢做什么,无论你喜欢谁,只要没伤害别人都可以,恶心到别人无所谓,别恶心到自己就好。多少人为了名声和财富,为了权力、野心和其他一切,做着恶心到别人也恶心到自己的事?而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那是他们的事。
真正苍白的,是期待别人的认同,尤其是那些与你无关的人,那才是落难,却成不了贵族。
【讨自己欢心,永远不会太晚】
要是无法讨好全世界,那就首先讨好自己吧。
别等憔悴了才知道要对自己好,讨自己欢心,永远不会太早和太迟。
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听到“卡路里”三个字就难免沮丧,喜欢吃的东西为什么都有卡路里?在跑步机上辛辛苦苦跑了一个小时才燃烧掉两百个卡路里,啃一块草莓蛋糕就前功尽弃,太残忍了。
听到“抗氧化”三个字,每个女人也会马上为之精神一振,若能留住青春,那该多好?吃什么能够年轻就都给我吃吧,听说葡萄抗氧化,也就有借口多喝几口红酒了。
要是听到“我爱你”呢?那得要看是谁说的,又是在什么时候说的。听太多了、来得太迟,又或者说这句话的人不是我所爱,那么,那一刻也许会感伤,而不是微笑。
我是希望我听太多了。
去年年底,我在广州担任一个讲座的嘉宾,那天在座的都是事业有成的女性,讲座尾声,我问了大家一个问题:
“这一年快要过去了,你都做了什么证明你爱自己?”
这时,一位样貌清秀、约莫四十岁的女士站起来,微笑告诉大家:
“我今年离婚了。”
她和丈夫一起打拼多年,钱是赚到了,却不幸福。丈夫在外面有女人,对她也不好。在最难过的日子,有天晚上,她爬出客厅的窗子想闭上眼睛跳下去算了,这时,丈夫只看了她一眼,然后冷冷地回房间睡觉去。那一刻,她清醒了。这么多年来,她只知道为家庭、为孩子付出,直到如今,她才终于懂得爱自己。跟丈夫和平分手之后,她一个人过得很好,也放下了心结。
要是每个女人都能够早一点学会爱自己,那该多好?不要被人伤害到体无完肤才明白有些付出是永远没有出路的;有些人一旦从你心里走出去就没有回头路,永远不必再等。
有天在香水店里看到这些来自中东的珍贵而稀有的香油,它们不是一瓶一瓶地买,而几乎是一滴一滴地买。那天我没买,只买了一瓶保加利亚玫瑰和沉香味儿的香水,近年很迷沉香,而玫瑰,是三十岁后才爱上的。
一个月后,我又来到这家香水店,这一次,我想买一瓶夏天用的香水。两千多年前,耶稣降生为人,东方三位博士骑着马千里迢迢来到中东伯利恒朝拜圣婴,带的三份礼物分别是黄金、乳香和没药。从小读《圣经》,我对乳香和没药是完全没有抵抗力,这是自小就在《圣经》里看到的东西,要是能够拥有多好啊!于是,我买了一瓶没药香水。
买到没药,突然也对香油好奇起来,不那么好奇还好,好奇闻了一下,心都软了,想起徐四金的小说《香水》,我多喜欢那个故事;我也想起了那时年少青涩的、手头拮据的我,买不起香水,买的是香水味儿的爽身粉,粉粉嫩嫩的香味稍纵即逝。这天,为了证明我爱自己,我咬咬牙,买了几十滴玫瑰香油。
香水发明出来之前,女人用来熏香自己的就是香油。在遥远的过去,埃及艳后正是用这个香油的同一个配方色诱法老王。一代尤物早已作古,女人把自己擦得香香的,即使不是为了诱惑任何人,也还是可以诱惑自己、色迷自己。
从香水店再往前走一段路,有一家专卖德国香醋的小店,每一种都可以试一小口。吃醋能帮助消化,我很久没吃醋了,突然又想吃醋。溜一眼各种味道的果醋,看到有红石榴醋,眼睛马上亮了起来。
红石榴含有大量的石榴多酚和花青素,抗氧化性是绿茶的三倍、维生素C的二十倍。它的醋,怎能不吃呢?
买醋居然跟买那个中东香油一样,是一点一点地买,先挑一个自己喜欢的瓶子,然后就可以拿着去装醋了。幸好,果醋比香油便宜得多,可以豪气些,眼也不眨一下,几百毫升地买。
英国国家统计局最新的研究发现,绿茶是日本女人长寿的秘密,虽说绿茶的抗氧化性比不上红石榴,它始终是好东西,能补脑。你不可能天天喝一大杯醋,那会酸死你,但你可以每天喝绿茶。我用的是绿茶粉,比较方便,味道也更浓。
近年很流行喝冷压果菜汁排毒瘦身,不管是否真的能够排毒和瘦身,多吃水果和菜总是好的,抗氧化啊。我每天早上做完运动都经过这家小店,它们的果菜汁很好喝。店里也卖思慕雪(smoothie),不过,思慕雪我更喜欢自己在家里做。
我自己做的草莓思慕雪,材料很简单:草莓、香蕉、奇雅子(chia seed)、杏仁奶。奇雅子是近年流行的超级食物,低卡路里,含丰富蛋白质、奥米伽-3和纤维,抗氧化性是蓝莓的三倍。最重要的是,它不难吃。
爱自己不一定是一味消费。热恋的时候,大脑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就像吃了催情药那样,使你心如鹿撞、心情愉快,连疼痛的感觉也会大大减轻,这时候,即使有人使劲抽你两巴掌,你也许还是会傻傻地对他笑。可惜的是,爱情的多巴胺通常在一年之后就会消失。
爱情的多巴胺来得快也去得快,却不需要绝望,做运动也会刺激大脑内多巴胺的分泌,使人心情愉快。你多久没做运动了?即使再忙,走路和散步也是好的,别光说爱自己,却成天坐着不动。
还有一样,可能是你没想到的,科学家发现,当你帮助别人,也能使你的大脑产生多巴胺。人从来不会因为自私而得到多巴胺,对人好,也就是对自己好。
过了三十岁也好,还没过三十岁也好,从爱爱情到爱自己,是多么漫长的路!却也是觉悟的路。我们依旧爱爱情,但是也懂得爱自己了。要是无法讨好全世界,那就首先讨好自己吧。别等憔悴了才知道要对自己好,讨自己欢心,永远不会太早和太迟。
【胸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
无论做什么,这一生,
试着为自己而活,试着多爱自己吧。
平胸的她,早在十年前就想去隆胸,却一直没勇气。纠结了整整十年,她终于下定决心送自己这份生日礼物。
她找了城中最著名的整容医生为她做手术。女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总是贪婪的,反正要把它做大,做大做小的费用也一样,何不豁出去呢?她跟医生说,她想要大一些,要34 C,医生拒绝了,说她个子小,C罩杯在她身上显得太大了,不自然就不好看,B罩杯已经足够。他是最好的,找他整容的客人至少要等上一年半载,她不敢说不。
手术很成功,她后悔没有早点去做,干吗要等十年呢?她笑着抱怨说:“我十年的人生!我十年的波涛汹涌啊!”
她把内衣全扔掉,买过新的,旧的不合穿了啊。现在多出了两团肉,外衣当然也要买过新的,她的人生好像重新开始,于是她又贪婪了,跟闺密说:“都说要C罩杯嘛,医生他偏偏不肯。”
有些负担,是否像女人的乳房,永远不嫌大?
一生中,有多少回,你想要改变自己的容貌和身材,却始终没胆量?
整容医生说,他有很多客人是在丈夫出轨之后才想要隆胸的,他每次都劝她们三思。
你以为胸变大了丈夫就会回家吗?
男人一旦变心了,真的跟你的胸大不大没关系。
这方面,还是外国女人活得比我们洒脱。表哥在美国的医院工作,他说,他认识一个护士,多年来都是平胸的。有一次,她两个星期没上班,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大胸妞,走起路来摇曳生姿,顾盼自豪,直把他看傻了眼。
看到他大惊小怪的样子,她笑嘻嘻地告诉他,这个假期她跑去隆胸了,现在感觉身体负担有点大,但是慢慢会好的。
她们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一个男人的去留和爱恶。
无论做什么,这一生,试着为自己而活,试着多爱自己吧。
你不一定要隆胸,你不必改变自己的容貌,你只要珍惜自己就好。若不珍惜自己,即使变美了也还是不会幸福。
《权力的游戏》第五季中,红袍女巫独个儿回到黑城堡里的房间,当她对着镜子扒掉身上的衣服,顷刻间,她从一个美艳撩人的女人变回一个干瘪的、脸上爬满皱纹的老妪,然后幽幽地蜷缩在被窝里。这才是真正的她,天知道她到底活了多少年,多大岁数了。
总有人说,女人的皱纹也可以很美,岁月留下的痕迹可以很动人,那只是因为我们还没到那个年纪吧?如果可以,谁会歌颂皱纹?谁不知道青春有多好?可它只是一场灿烂的烟花,留给余生一个美丽的回忆和一朵苍凉的微笑。
但你总可以好好对自己,别活得那么累。
活给别人看很累,活给自己看,你会自在些,就算累了也值得。每次去日本泡温泉,我都很佩服日本女人,泡温泉明明是应该卸下所有束缚的时候,可是,我见过无数次,很多女人,不论年轻或者年老的,泡温泉时都不卸妆,脸上依然涂着厚厚的粉。我见过一个约莫六十岁的女人,泡完温泉,洗完澡,擦干身体之后,首先穿上的是束腰和束裤,然后是聚拢胸罩,这活得多累啊。
也许,只是我看着累吧。聚拢胸罩还好,它是乳房的美图秀秀,有时自欺一下又何妨?可是,束腰、束裤和塑身衣,压根儿是酷刑,而且实在是丑。
你有多爱自己就看你里头怎么穿。我永远都爱蕾丝,黑色、白色、灰色、奶油色、皮肤色、紫色、粉红色都美,既性感也感性,它只属于女人,无论多么美、多么妖娆的男人都无法驾驭它。你不需要束腰、束裤和塑身衣,若你真爱自己,好好锻炼身体吧。
至于聚拢胸罩,要丢开也许还不容易,那就稍微聚拢好了,就像修图也不能太过分,过了头就不美,夸张即庸俗。
有时候,世事不都带着几分上帝的幽默感吗?发明聚拢胸罩的正是出产莎莉蛋糕的莎莉公司(Sara Lee),我曾经很爱吃这种放冰箱里、随时可以拿出来吃的冷冻蛋糕。女人的乳房不也像放了颗糖渍樱桃的柔软的海绵蛋糕吗?可是,蛋糕总也有赏味期限。
聚拢胸罩也像甜甜的蛋糕,抚慰了多少女人的芳心?却又可曾拯救爱情?
人生可以活出几个不同的版本,试着成为最优秀版的自己吧。谁让你更爱自己和珍惜自己,他才是不自私,才是真的爱你,他不要你为他而活,他给你全然的自由。只是,这样的爱情太像天方夜谭,太难找了,只有自己给自己的爱情才能有这个高度。
胸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
当你连真正的自己都能接受,那就没有什么人是你接受不了的。
当你终于抛开一切世俗的目光,你才能更接近真实的自己。当你分得出好和更好,也分得出性感与低俗,你就是个聪明女子。
当我们离青春的肉体渐渐远了,唯愿我们是更接近美好的灵魂,而不是一无所有,只剩下一副老去的皮囊。
当我们离青春的肉体渐渐远了,唯愿我们是更接近美好的灵魂,而不是一无所有,只剩下一副老去的皮囊。
【离开任何人,你也依然可以幸福】
人生不过就是以最好的姿态回去。
归途上,若有人陪伴,当然是幸福的;假若没有,一个人也可以幸福。
那时我约莫七到八岁,蓄着一头像小男生的齐耳短发,一个人在家里玩,我对着镜子别了满头的发卡,越看越觉得自己真是好看。这时,爸爸回来了,看了看我,笑笑问我:“带你去看电影好吗?”
我兴奋地说:“好啊!”
然后,我的爸爸很幽默地说:“但你可不可以首先把头上的发卡拿掉?”
时隔多年,爸爸也不在了,可这一幕一直在我回忆里,也将陪伴我到最后,到了那一天,我早已满头花白。
每个女孩是否都曾经是个臭美的小孩?偷偷擦上红红的指甲油,穿上妈妈的高跟鞋,自个儿对着镜子老成地装模作样?那时候,若有一个大人夸你漂亮,你会羞怯地投给他一个微笑,以后也会特别喜欢这个大人。
童年的臭美是跟自己玩的游戏,长大以后,当我们爱上一个人,臭美不再是自己跟自己玩的游戏,而是对某个人撒娇,可是,男人在这方面从来不是一个很好的对手。
每个恋爱中的女人都有过这些时刻吧?那天烫了头发,或者穿上一条新买的裙子,觉得自己特别好看,心里想:“等下他见到我,肯定会说我漂亮。”
可是,饭都吃到一半了,他竟好像没看出你跟平日不一样,你终于按捺不住问他:“你有没有发现我今天有什么不同?”
他果然没发现,那一刻,你要不是想哭就是想拿起面前的饭碗砸他的头。
大部分男人都是这样的吧?发现女朋友今天跟昨天有什么不一样,从来就不是他们的专长。
不止一次,你悉心打扮之后跑去见他,只想听他说:“你今天很好看。”可他根本看不出来。你自个儿沮丧,自个儿生气,甚至抱怨他不像从前那么爱你了,竟没留意你身上那一点的变化。
爱情曾经是那么单纯、傻气又执着,只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
明知道男人从来都看不出女人身上那些微小的变化,他们就连身边的人整了容也看不出来,渐渐地,你看开了,不会再期待他发现你今天染了头发或者换了眼影的颜色,你也懒得问他了。一旦过了三十岁,你的臭美又变成自个儿的游戏。
然后有一天,你突然明白,爱情有时候也是一个人自己跟自己玩的游戏,你忙着臭美,他却没看到你有多美。
我们终究会为自己而活,然而,在为自己而活之前,我多想为爱情,也为我所爱的人而活?
只是,时间和经历会让你明白,幸福是自己的,有可以爱的人是幸福,被爱是幸福,然而,离开任何人,你也依然可以幸福。
如果不幸福,并不是因为那个人不再爱你,而是他离开以后你再也不知道怎样爱自己。
青春是什么?青春可忙了,忙着做梦,忙着犯错,忙着哀愁,忙着爱上错的人。
可是,谁没做过几件错事啊?过去不留,也留不住,人生是要一份潇洒,原谅自己,也原谅别人,脸带微笑前行。
直到一天,当别人说你看起来总是那么平静与淡然,只有你自己心里知道,而今的平静与淡然是用多少眼泪学回来的;此时此刻的波澜不惊,又是曾被多少波澜几乎淹没过。
生命中所有的挫折、伤痛和错误,所有的经历,都是为了造就你和锻炼你。岁月看似残忍,它却也温柔了你,当青春在手的时候,你绝不可能拥有这份平静与淡然。
每个曾被父母宠爱着的自恋的小女孩也会老去,长大和老去的路上,多少心碎的时刻?多少破碎了的自信、自尊、希望和梦想?谁又是完整的?过去那个愚蠢、天真、肤浅和不好的自己只是人生的一段过程,那就留给那段过去吧。我们从来没想过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走着走着就走出了现在这个模样。
破茧成蝶、浴火凤凰,总有一天,你会对着往事微笑,跟从前的那个你说:“我再也不会活得像你。”
我会活得比你好。
人生不过就是以最好的姿态回去。归途上,若有人陪伴,当然是幸福的;假若没有,一个人也可以幸福。
当你失望,当你受伤,当你心碎的时候,你低着头落寞地走在路上,这世界好像只有黑、白和灰色。然而,走着走着,当你愿意抬起头,颜色也渐渐多了。当你微笑,天色更亮了,你身上的衣服也从黑、白和灰色变成了鲜艳的颜色。这时,小花儿纷纷从天空中落下,落在你头发里,落在你肩膀上,落在你眼睛前方,黄的、青的、绿的,万紫千红,你看出了这就是人生。
当漫天的小花儿缓缓飘落在你脚边,你终于懂得淡定过日子了。阴晴圆缺,花开花谢,时光虽短,却也足够让你把曾经的苦涩和眼泪化为微笑。
【从今以后,活成更好的自己】
每一段美好的爱情都是养分,纵使分离,
也会在余生滋养你。
都说时间是魔法,分开以后,为什么想念却与日俱增,始终未能忘记?
是因为时间不够长吧?
时间是魔法,可你还是得给时间一点时间。
要是时间不够长,新欢也是好的。
要是新欢不够好,那你就学着自爱,离开以后,好好生活吧。
只有当你活得好,你才可以放下。要是活不好,你会死死地抓住那些早已经消逝、不再属于你的东西来折磨自己。
谁都可以没有谁,人生不会因此就完了,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怎样走下去,是萦绕心头,念念不忘,还是放下自在?是你自己可以决定的。
“念念不忘,终有回响”终究只是电影故事,现实生活并非如此。现实中的念念不忘,不见得一定得把那个人沉沉地压在心头,压垮自己。
就算念念不忘,也并不是不能放下的。
彼此深爱过,因为种种原因,没能一起走到最后,从今以后,无论是一个人走,还是跟另一个人继续走下去,你也要活成更好的自己。那么,有一天,当你再见到他,你可以挺直腰板,脸带微笑,让他知道,你活得很好,你活出了最好的样子。
每一段美好的爱情都是养分,纵使分离,也会在余生滋养你。
每一个曾是对的人,即使最后没能走到一起,他也把你变好了一点点。你深深知道,假如从来没有遇到过他,你是没那么好的。
爱情总是会变的,或者变得更甜,也或者变苦了,变坏了,变得没有味道了。变成什么样子,不到后来,我们无从知道。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拥有的时候倾心付出。
我是如此爱过你,分开了,无法坦然放下,但我会试着放下,把你放在想念里,让时间把我对你的想念藏在我心里最里面的一个角落,藏得深一些,再深一些,生活继续,总是可以慢慢放下的。
如若再见,你会看到我温暖的微笑,而非如同陌路。你在我生命里,终究是跟别人不一样的,是无可取代的。
离开以后,长路漫漫,走着走着,春去秋来,人生几度寒暑,渐渐老啦,放下你了,但从未忘记。
你爱的那个男人,
他的心可以是一个朴素的小村落,
他的思想最好能够是一座高楼,
被这样的男人爱着,才是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