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艾尔议会有所计划
- 精灵王之女
- (爱尔兰)邓萨尼勋爵
- 4009字
- 2019-10-30 20:34:23
艾尔人前来觐见他们的王。他们穿着红色的皮革长衫,衣长及膝。长长的红色房间里,他们的王白发苍苍,神色庄重,斜倚在雕花椅子中,听着艾尔的领头人说话。
他们的领头人这样说道:
“七百年了,您族中的领袖始终治国有方;他们的功绩为不知名的吟游诗人所记诵,依然在悦耳的歌谣中传唱。但是,我们世世代代这样生活,毫无新意。”
王问道:“你们想要什么?”
他们说:“我们想要一位会魔法的王。”
“那么,就如你们所愿。”王说道,“五百年了,我的子民已经有五百年不曾在议会上如此发言了。而议会的要求应当得到满足。你们既然如此要求,那么就能如愿以偿。”
王抬起手,赐福于他们,他们便退下了。
他们恢复了原先的生活,继续从事祖传的活计,制作马掌、加工皮革、种植花草,满足俗世生活的繁杂需求。他们沿袭着古老的生活,心中期盼着新生活的到来。而老国王则派人传话给长子,令他前来觐见。
年轻的王子很快来到王的面前。王仍然坐在那张雕花椅子中未曾挪步。越见暗淡的阳光从高处的窗户中照进来,映着王沧桑的双眼,那深邃的目光越过了旧式王朝,看向遥远的未来。王就这样坐在那里,下旨给自己的长子。
王说:“我要你去往精灵国度。从这里一直向东走,穿过我们所知的土地,一直能够走到仙境;你一见就会知道,那片土地与众不同,显然是精灵的领地。然后,越过那由暮光交织而成的结界,去往只在歌谣中传唱的宫殿。快去吧,赶快出发,赶在我百年之前。”
“那里离这儿很远。”年轻的王子说。他的名字是艾瓦瑞克。
王回答道:“确实,很远。”
王子说:“回来的路还要更远。因为精灵国度的距离和我们这儿不一样。”
他的父王说:“确实如此。”
王子又问:“找到那个宫殿之后,您要我做什么呢?”
他的父王回答道:“我要你娶回精灵王的女儿。”
年轻的王子想象着精灵公主的美丽和冰铸的王冠,记起那些美妙的歌谣中曾唱到她是多么甜美。每当黄昏时分星夜未临,那歌声就在点缀着小草莓的山野间唱响,但若闻声寻去,却不见任何歌者。有时候,那歌声轻柔飘渺,只是反复吟唱她的名字:莱拉泽尔。
莱拉泽尔是魔法国度的公主。诸神在她的洗礼仪式上投下了影子。本来还有许多小精灵也要去的,但他们害怕会看到诸神的影子,那些长长的暗影在露水丰盈的原野上摇曳不定,令他们心生畏惧,因此他们就躲在浅粉色的银莲花丛中,在那里向莱拉泽尔施以祝福。
老国王说道:“我的子民要求让一位会魔法的王来统治他们。他们很不明智,竟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只有从不露面的黑暗种族才知道这会带来什么后果。我们对此一无所知,但我们要遵循古老的惯例,满足子民在议会上提出的要求。也许,即使招致了危险的后果,仍会有未知的智慧之灵能拯救他们。那么,你就向着精灵国度的光芒去吧,那光芒会在日落之后、星斗乍现之前,赋予黄昏时光些许微明,指引你穿过我们所知的土地,抵达结界。”
随后,他解开皮质的腰带和束带,将巨大的佩剑交给儿子,说道:“这把剑,在我们的家族中代代相传,直至今日。它必将一路守护你,纵然你将离开我们所知的领域,进入精灵国度。”
年轻的王子接过佩剑,但他深知这般普通的剑器并无实际助益。
在艾尔城堡附近,有一位独居的女巫。夏日里常有雷声隆隆响彻山坡,雷电笼罩的高地上有一间低矮的茅草小屋,女巫就住在那里。她独自游荡在高地上收集闪电。经过特殊的锻造,辅以适当的魔咒,这些闪电能够制成精妙的武器,足以抵御来自尘世之外的攻击。
春色最为绚烂之时,女巫也会以年轻貌美的少女形象出现,在艾尔国度的花园中独自漫步,在高高的花丛中歌唱。夜晚,天蛾开始在花间飞舞的时候,她也出门游荡。仅有极少数的人见过她,艾尔国王的长子就是其中之一。尽管爱上她绝非幸事,尽管这让他完全迷失于虚妄幻象,艾瓦瑞克还是迷上了女巫变出的美人身形,年轻的双眸一瞬不瞬地注视着她——直到后来,不知是他讨好的甜言蜜语还是他可怜兮兮的样子打动了女巫,她没有用魔法杀死他,反而在那花园里即刻显出了原形,展现出危险女巫的本真面目。即便如此,年轻王子并没有立即移开目光,而仍然以灼热的目光追随着那个游荡在蜀葵丛中的苍老身影。就这样,他赢得了女巫的感激,这可不是金钱能买得到的,更不是凭借什么基督教品德能够赢来的。女巫引着他,他便跟着女巫走;在那雷声长鸣的山丘上,女巫告诉他,有朝一日,他将会需要一把特殊的剑,其原料不是任何一种从凡世土地中开采出的金属,其剑身上施加以魔咒,便能够抵御一切来自凡世宝剑的攻击,甚至能够与精灵国度的武器相抗衡,只有三个至尊魔咒是它无法抵挡的。
接过父亲佩剑的时候,艾瓦瑞克就想到了这位女巫。
山谷里天色将暗,他就离开了艾尔城堡,轻巧敏捷地攀上女巫居住的山丘。此时荒野的最高处仍留有一丝暗淡的霞光,艾瓦瑞克走近了那位女巫栖身的小屋,发现他要找的女巫正在屋外的篝火旁焚烧骨头。艾瓦瑞克对女巫说,现在到了他需要那把剑的时候了。女巫吩咐王子去她的花园里,翻开卷心菜底下松软的泥土搜集闪电。
艾瓦瑞克照着做了。时间分分秒秒流逝,天色越来越暗,艾瓦瑞克越来越难以看清东西,手指也逐渐适应了闪电那古怪的手感,终于在天黑前收集到了十七支闪电。他把这些闪电包裹在丝绸手帕中,带回去交给了女巫。
在女巫身边的草地上,艾瓦瑞克放下了闪电。这些降落凡世的陌生客来自奇妙的高空,惊雷将它们抖落,沿着凡人无法踏足的路线落在了女巫的魔法花园之中;尽管它们本身并无魔法,但它们却能很好地承载女巫施加的魔咒。女巫放下手中那支唯物主义者的大腿骨,转而拿起这些曾伴着风暴漫步的闪电。她先是将闪电排成一条直线,放在篝火边,然后又将燃着的木柴和余烬覆于闪电之上,拿起乌木魔杖不断拨弄,直至将那十七支闪电深深地埋住——它们是大地的表亲,离开了远在天上的家园,前来拜访我们人间。然后,女巫从篝火边退开,伸出双手,吟诵起一段可怕的魔咒。瞬间,火焰以惊人的速度暴涨。起初,这不过是夜色中孤零零的一簇篝火,跟别处的火堆没什么两样;但现在,火舌吞吐,光焰闪耀,足以令流浪者望而生畏。
一个个魔咒刺激着篝火,绿色的火焰越升越高,越发炽烈。女巫不断向后退却,只是将吟诵魔咒的声音略微提高了一点儿。她吩咐艾瓦瑞克去拾掇木柴,将散落在原野上的乌黑橡木投进篝火。艾瓦瑞克刚一投进木柴,烈焰就立刻将它们吞噬。女巫继续高声吟诵魔咒,绿莹莹的篝火更加狂烈。灰烬之下,那十七支闪电再次经受着高温的炙烤。闪电自由穿梭之时,轨迹一度跨越大地;此时在余火之中,这十七支闪电再度感受到无比的炽热,尤胜于降落此地险恶旅途中的炽热。篝火愈燃愈烈,热浪逼得艾瓦瑞克不得近前,而女巫已经退到了几码之外高声喊出咒文。魔法火焰已经将余烬燃烧殆尽,山顶上闪耀的火光也突然消失不见,地上只留下一团暗淡的赤红光芒,就像是铝热反应留下的一滩熔融物。微光中,那把剑平卧在地,尚未凝固。
女巫走上前来,从大腿处抽出一柄剑好修整新剑的边缘。然后,她就在宝剑旁边席地而坐,一边对着宝剑轻声吟唱,一边等待宝剑冷却。此时的魔咒已经完全不同于方才鼓动火焰的魔咒。方才,她的咒语使得火焰暴涨,燃尽大块大块的橡木,而现在,她只是轻柔地低声哼唱一段旋律,犹如夏日的微风,来自林间的天然花园,掠过山间溪谷——这里曾是孩童的乐园,如今却只在午夜梦回时闪现。女巫歌唱着濒临遗忘的回忆,美好年华中的黄金时刻逐一闪现又迅速淡出,再次湮灭于遗忘的阴影之中,脑海中唯余记忆那闪亮的小脚丫留下的细碎足迹,那些痕迹我们若是隐约察觉到了就将之称为遗憾。女巫还唱到了旧日里风信子盛开的夏日午后:虽是在黑暗的荒原中歌唱,她歌声中却满含清晨的朝气与黄昏的安宁,这样的点点滴滴本将消失无踪,但现在却为女巫的魔法所留存。歌声中的晨昏如此饱满生动,令艾瓦瑞克不禁猜测,这篝火从幽冥中引来的小小飞虫,会不会都是已逝时光的幽灵?是不是女巫的歌声,将它们从更加美好的往昔中唤醒?奇异的金属不断冷却硬化,白色的液体凝固成鲜红,红光渐而黯淡。与此同时,剑身不断地收缩:它的颗粒变得更加紧凑,其间的裂隙纷纷闭合,吸纳着周围的空气,女巫吟唱的魔咒便随空气渗入其中,永不消逝。这样,它就成了一把魔法剑。它拥有英国山林的一切魔法,从银莲花开到秋叶飘零;它也拥有南部开阔高地的一切魔法,那里安宁祥和,唯有绵羊群悠然漫步。它还拥有着百里香的香味和丁香花的模样,还有四月里黎明前鸟儿的齐声合唱,杜鹃花丛深以为傲的壮丽光彩,溪流的轻盈身姿与欢声笑语,以及绵延数里的山楂花。
没有人能够面面俱到地描述这把剑。有些人知道铸造它的金属曾以怎样的轨迹漂浮在宇宙中,后来地球沿轨道运行时又是怎样逐一将它们捕获;但这些人却不会花费精力去研究魔法这一类东西,因此他们没办法说清楚这把剑是怎样炼成的。有些人虽了解诗歌从何而来、人类为何需要歌唱,或者是对魔法的五十个分支中的任何一项都了如指掌,但是这些人却不会费心去学习科学知识,因此他们没办法说清楚这把剑的各种原料都来自哪里。我们只需要知道,这把剑曾经不属于凡世,而如今却与普通的石料为伍;它曾经与普通石料并无不同,现在却具备了轻音乐的特性。我们知道这一点就够了,让那些能弄明白的人们去界定它吧。
这时,女巫抓住剑柄拉过这把墨黑的利刃。女巫预先在安放剑柄的土壤上挖了个小坑,因此厚实的剑柄一侧呈现出圆滑的球状。女巫用一块奇特的绿色石头磨砺宝剑的双刃,一边磨一边继续唱着一支怪异的歌谣。
艾瓦瑞克静静看着女巫忙活,满心好奇,甚至没有注意时间的流逝。不知过了多久,可能只是瞬息,也可能已是斗转星移。突然间,女巫完工了。她站起身来,双手捧着宝剑,生硬地交给艾瓦瑞克。他刚一接过来,女巫就转身离去了,但那神情却表明她分明很想留下那把剑,或是挽留艾瓦瑞克。艾瓦瑞克抬起头来想要表达谢意,可是女巫已经不见了。
艾瓦瑞克去敲那阴森茅屋的门,又在荒原上高声呼喊“女巫!女巫!”喊声传出很远很远,甚至连遥远农庄里的人都听得见,把小孩子都吓坏了。但女巫并没有出现,最后,艾瓦瑞克只好转身回家,反正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