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奇迹之书》(7)

底境的瞭望者目不转睛地望着来人。更远更深处,憩息在那里的蝙蝠瞅见了瞭望者眼中的惊奇,呼啦啦飞了起来。城堡的卫兵瞅见涌现的蝙蝠,仿佛迎战似的举起了手中的长矛。他们很快发现这并非是入侵的敌人,于是重新放低长矛,放我们的主人翁进城了。他飞快地穿过地面上的城门。于是,如预言所述,他来到了托德纳巴之上的永无之城,见到了洒向尖塔的永恒暮光。所有的穹顶都是黄铜制成,穹顶之上的尖顶则以黄金铸造。小小的玉石台阶通向四面八方,辉煌的街道上铺着玛瑙卵石。路边的房屋有着小巧的方窗,居民在这些玫瑰色的石英窗前观望,单单看着这赏心悦目的街景也是幸福的吧。这座城市的景致始终如一,永远处于暮光的照耀之下,然而它的美奇妙非凡。城市与暮光都是天下无双,配合得却天衣无缝。它的城墙用一种我们从未见过的石材建成,这种石材不知采自何处,地精们叫它艾白克石。暮光之中整条城墙流光溢彩,永恒的暮光与永无之城交相辉映,都分不清哪里是暮光,哪里是城市了。它们是奇迹的双生子,是奇迹最美丽的女儿。时间——城市的毁灭者,曾拜访过永无之城。据我所知任何贿赂都打动不了时间,可它却没有忍心在那里留下丁点破坏,而仅仅将黄铜穹顶变成了优美的淡绿色,此外丝毫未动。然而,城中的居民却为城中从未有过变化和消逝而哭泣,为其他世界里的灾难而哀悼。他们为从银河滑落的流星修建庙宇,一直对着那些不知何年何月消逝的星辰顶礼膜拜。地上还有些其他的庙宇,谁又知道是祭拜哪尊神的呢?

鹰头飞马收起羽翼。注定独自来到永无之城的人坐在马背上穿过玛瑙街巷,欣赏目之所及,两侧的事物让他啧啧称奇。和这里比起来,遥远的中国也不足为道了。当他一直走到另一端的城墙时,却发觉这里人迹罕至,还发现先前看见的所有房屋的玫瑰色窗户,全都背对着城外。往城外望去,他突然看见远方的群山之上,有一座更为宏伟的城市。他猜不出那座城市是修筑于暮光中还是从其它世界的海上升起,它比永无之城更美。他想要乘着鹰头飞马靠近它,可是勉强进入永无之城的坐骑忽然间发了狂,怎么也不肯转头面对远方的城市,魔法缰绳也拿它毫无办法。最终,在永无之城人迹全无的偏僻外城,我们的骑手又缓缓地落地了。他明白了为何所有的窗户统一了朝向——城中居民们只看得见尘世,而不用看见那座更宏伟的城市。从台阶的最后一级,他驾着鹰头飞马猛地腾空而起,告别了底境,告别托腾纳巴闪光的地表,告别了拥有黄金塔尖的永无之城与永恒暮光,却揣着一颗沉重的心,因为他知晓与那远方的城市比起来,这里的美黯然失色。沉睡的风如猛冲的猎狗一般跃起,疾驰奔突,风声凌厉。降落在久违的世界时已是清晨,黑夜和他的斗篷一起落在了远处,白色的薄雾若隐若现,太阳闪着微弱的光芒。光线在窗户上跳跃,又跃入水波里,奶牛从牛舍来到雾蒙蒙的草地上。此时,鹰头飞马的马蹄触到了地面。他下了马,一摘下那条魔法缰绳,鹰头飞马就飕地飞走了,飞向它空中嬉戏的同族。

作为唯一去过托腾纳巴和永无之城的人,我们的主人翁闻名世界、誉满天下。唯独,他和永无之城中的居民一样,心里藏着秘密:居民们清楚,有一座城市胜过了他们的家园;而他也清楚,他被人歌颂的壮举,其实并不完美,真正宏伟的城市还在远方。

12.托马斯·沙普的加冕礼

托马斯·沙普是名售货员,他的工作就是说服顾客们货品是如何货真价实、质量上乘,以及耐心地替顾客精打细算。他住在距城市数英里的郊区,每天搭早班列车去上班。这就是他的生活。

突然有一个瞬间,他第一次领悟到(跟从书中读到道理不同,而是像真理显露在心中):他的工作,他居住的房屋,房屋的形状、构造和装饰,甚至自己穿的衣服,都是如此粗鄙而缺乏美感。从那一刻起,他的梦想、他的想象、他的抱负——实际上他的一切,都从现实中抽离开来;现实中的沙普先生身着大衣,正递钱购买车票,接下来他将会验票上车,而他身上神性和诗性的部分,却根本没走上开往城市的早班列车。

起初他常常乘着幻想之翼,在想象中的田野与河流间游荡,那里阳光充沛,胜过现实世界的南部。后来他开始想象蝴蝶飞舞,再后来,出现了身着绸缎的居民,居民们又建造了庙宇来供奉神祗。

同事们注意到了沙普先生的安静,发觉他有时甚至有些心不在焉;可他招待顾客的行为却挑不出错儿来,他对待顾客依旧和往常一样巧舌如簧。他如此幻想了整整一年,想象力变得越来越强大。尽管还是在火车上阅读半便士一份的报纸,还是和人聊着当天的热门新闻,还是给选举投票,却只有半个沙普在做这些事,他的灵魂已不在乎这些了。

这一年他过得很快乐,他的想象力常常让他惊奇,它常常去远处,去东南方向的暮光边缘,发现各种美妙的事物。他是个实事求是、逻辑缜密的人,因此他常常说:“我能轻松看到各种各样的事物,那为什么要花两便士去电影院呢?”他的行为方式是逻辑为先的,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个“健全、理智、冷静的人”。

寻常的一天,和往常一样,现实中的托马斯·沙普搭乘早班列车去城里上班,灵魂则飘到了幻象之乡。他走出车站时,神志恍惚却又绝对清醒,他突然意识到,穿着丑陋的黑色衣服走去上班的沙普不是真正的自己,真正的沙普,正漫游在一座古老的东方城市城墙外的密林边缘,那座城市从沙地上拔地而起,沙漠铺向四面八方。他称这座城市为拉喀。“毕竟,幻象与实体一样真实存在。”他逻辑缜密地说道。这是个危险的理论。

他知道现实工作中条理的重要性和价值。他从不让他的想象力跑得太远,总是特意避开密林——他不是担心遇上老虎(毕竟一切都是想象,有老虎也无所谓),而是担心蜷伏在那儿的奇怪事物。不过,想象力最终还是帮他探清了周遭的环境。他慢慢地构筑出拉喀城:一座接一座壁垒、弓箭手的高塔、黄铜的城门,整座城市逐渐成形。一天,他非常公允地考虑到,街道上所有身着丝绸的居民、居民们的骆驼、从因库斯坦运来的货物,乃至城市本身,都是他的意志的产物,因此他说服自己当了国王。自立为王之后,每当他走在从车站到商店的路上,就算没人向他脱帽致敬,他也依然微笑着。他非常务实地意识到,最好还是不要告诉别人这件事,还是让他们将他当作平常的沙普先生好了。

既然他已经是拉喀城的国王,他听凭自己的想象前往远处东方和北方的沙漠上闲逛。他带着使团出了拉喀城,骆驼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他们去往远处黄沙之上的其他城市,那些城市有整洁的白色城墙与塔尖,在阳光下令人欢欣鼓舞。他带领三队衣着华丽的使者骑着骆驼穿过城门,穿浅蓝衣裳的使者为右翼,穿绿色衣裳的使者作左翼,穿淡紫衣裳的使者在前方为他开路。当他穿过这些城市的街道,体察了居民的生活,看过阳光照向高塔,就会宣称自己是当地的国王,然后继续前行。他走过一座又一座城市,一片又一片土地。尽管沙普先生颇具慧眼,我觉得他还是跟从前的国王们一样,没能抵挡住扩展疆土的诱惑。当第一批城市向他打开闪闪发光的大门,他看见人们拜伏在他的骆驼前,长枪兵在无数的露台上欢呼,教士们前来为他封授神职——就是从那时起,现实中从未有过丁点地位的沙普先生开始变得不知足起来。他放任想象驰骋,放弃了条理,仅仅因为他是一位迫切想要扩张疆土的国王。他走得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进入前所未及的未知之境。他专心致志地推进扩张的范围,征服历史中不曾提及的国度,攻下壁垒坚固的城池。那些国家的居民都是人类,他们所惧怕的敌人却似乎并不是人类。他惊异于所见的精美绝伦的城门与高塔,人群从错综的小道上蜂拥而至,为统治者的到来欢呼。这一切都影响了他在现实中的工作。他知道,要是另一个沙普(尽管无足轻重)没能吃饱睡好,他的想象力是无法统治好这些美丽的国家的,住处与食物意味着消费,只有工作才能挣钱。他就像个心怀诡计的赌徒,小看了人类贪婪的本性。一天早上,他的想象力骑着马,来到一座如初生旭日般宏伟的城市前。乳白色的城墙上嵌着金质的城门,城门如此巨大,栅栏之间甚至流淌着一条河。城门开启时,巨型帆船可由此驶入城中。居民们带着乐器跑了出来,在城墙上奏乐迎接。正是在那个早晨,伦敦的沙普先生,没能赶上去城里的列车。

要是搁在一年前,无缘无故不去上班是不可能的;这也并不奇怪,沙普先生那么理智,谁也想不到,他的想象力看见的事物会跟他的记忆耍花招。他索性不再读报了,对政治也失去了兴趣,他对周围事物的关心越来越少。后来,没赶上早班列车的事情再次发生,公司严肃地提醒了他。但他有着劝慰自己的独特方式:艾拉斯瑞昂、阿尔贡·泽里斯,以及奥拉海岸不都是他的么?公司找他谈话时,他的想象力却正于疲惫的旅途中望着雪域上缓慢移动的数个黑点,那是驮着贡物的牦牛;或正端详着山地人的碧眼,当他从沙漠一端的城门进入尼斯城时,这儿的山地居民就惊奇地看着他。他的逻辑思维还没有抛弃他,他很清楚这些奇怪的事物并不存在,但却很骄傲于自己统治着它们,更骄傲于自己在头脑中创造了它们。于骄傲中,他感觉自己比国王更伟大,他不敢想象自己的地位!他去了佐拉城的庙宇,静静地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离去的时候,所有的教士都向他跪拜行礼。

他对平常人关心的事物——也就是伦敦的沙普的事务,越来越不在意,甚至以尊贵的王室身份自居,开始看不起普通人。

一天,在瑟尔城的索拉宫殿中,他坐在紫水晶王座上,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随后用银号发布到全境,那就是,他应当被加冕为整个奇迹之境的国王。

供奉着瑟尔神的千年神殿里,半空中搭建起亭台楼阁。树木散发出新鲜的气味,这味道在已知地图上的任何国家都闻不到;星光灼灼,只为那盛大的典礼。伴着哗哗的水声,一股喷泉直冲云霄,化作无数的钻石。一阵深邃的宁静,静待着黄金小号奏响,神圣的加冕之夜来临了。古旧的台阶绵延不断,最顶端站立着国王,他一身瑟尔神的打扮,披着缀满祖母绿与紫水晶的斗篷。斯芬克斯趴在他脚边,数周以来,是它在出谋划策,帮他处理事务。

小号开始奏响乐章,一百二十位大主教、二十位天使,还有两位大天使,不知从何处缓缓走来。他们手捧精美的王冠,这王冠曾属于瑟尔神。他们知晓日后的提拔全靠今晚的表现。国王在等待着他们,肃穆而又庄严。

楼下的医生们正在吃晚餐,看守们轻手轻脚地检查每一个房间。这里是伦敦汉威尔镇。一间舒适的宿舍里,只见我们的国王站得笔直,神情威严而不可冒犯,他们走近他,对他说话。

“上床吧,”他们说,“舒服地睡一觉。”于是他躺下并且很快地入睡了:不平凡的一天结束了。

13.柷巴与希米什

每个周二傍晚,教士们来到供奉柷巴的庙宇高唱:“柷巴之外,再无他神。”

所有人欢欣鼓舞,齐声高喊:“柷巴之外,再无他神。”蜂蜜、玉米和膏脂被供奉给柷巴,一同奉上的还有无尽的赞美。

柷巴是一尊古老的神像,从木头的颜色就能看出来。他是由桃花心木雕刻打磨而成的,竖立在闪长岩的底座上,面前摆放着用来焚烧香料的火盆和盛放膏脂的金质平底盘。人们对柷巴顶礼膜拜。

柷巴在那儿待了得有百来年了。一天,教士们带着另一尊神像来到了柷巴的庙宇,并把这神像立在了柷巴旁边的底座上,他们高唱:“希米什同在。”

所有人欢欣鼓舞,齐声高喊:“希米什同在。”

希米什一看就是一尊新神像,尽管他的木头被漆成了深红,你还是能发觉他才刚被雕出来不久。蜂蜜、玉米和膏脂同样被供奉给希米什。

柷巴开始没完没了地生气。那天晚上他气了一整夜,第二天气还没消。这种情况需要立刻召唤神迹,但他的力量又不足以引发瘟疫毁灭城市和杀掉所有的教士,因此他只好明智一些,集中神力想唤起一场小地震。“这样,”柷巴想,“我就能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神明,人们就会往希米什身上吐唾沫。”

柷巴一遍又一遍地运力,但地震没有出现。突然他意识到,讨厌的希米什也正要尝试召唤神迹。他停下来,不再折腾地震的事儿,开始倾听(或者应该说是感觉)希米什在想什么。跟凡人用五官感知外界不一样,神明们用一种特别的官能来感受思维的流动。他发现希米什也想造成一场地震。

新来的神明也想要证明自己。我怀疑柷巴是否明白希米什的动机,或许他完全不在乎。自己憎恨的死敌眼看就要成功地召唤起神迹了,这足以让一尊神像燃起熊熊的嫉妒之火。柷巴立刻运起所有的力量,死命地阻止地震发生,哪怕震一小下也不行。柷巴的庙宇中,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阵子,没有地震发生。

神明没法儿显露神迹是很尴尬的,就如同一个人费了半天劲想打个喷嚏,这本该惊天动地的喷嚏却突然无影无踪了;就好像一个人穿着长靴游泳,或是试图想起一个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名字。跟柷巴一样,希米什也有这种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