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规范

所有的资产负债表项目都列有“年初数”和“期末数”两栏,相当于两期的比较资产负债表。该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表中的“期末数”,指月末、季末或年末数字,根据各项目有关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或计算分析填列。

资产负债表的填制需要根据明细账、总账以及科目性质分别填列。

填制方法一: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例如:

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存货=(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存货跌价准备

填制方法二: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例如: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借方余额-坏账准备+预收账款借方余额

预收账款=预收账款贷方余额+应收账款贷方余额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贷方余额+预付账款贷方余额

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借方余额+应付账款借方余额

填制方法三:根据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例如: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年内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借方余额-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期末借方余额-一年内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期末借方余额-一年内收回长期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预计负债

填制方法四:据科目性质进行填列

例如:

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一栏应该填列为:余额减被抵项目后净额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上述是资产负债表编制过程中的总体方法。接下来针对该表每栏具体情况进行详解。

一、资产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尚未到收款期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果“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果“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果“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金额,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销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是“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的余额。

(12)“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13)“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填列根据该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二、负债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并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4)“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6)“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8)“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1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各种专项应付款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6)“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根据该科目余额填列。

三、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4)“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