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者时骏(上)
深夜11点,时骏不耐烦地看了眼手表,对嘴边有些发热的电话说道:“你已经啰唆了一个多小时,早点睡吧。我?我出去吃点东西,今晚要给客户写报告书,填饱肚子准备熬夜。不要抱怨了,正因为你是我妹妹才有特权唠叨我一个小时。好了,下次再聊。”
兄妹之间的往来总是以这样匆忙的方式结束,不是时骏不在乎唯一的妹妹,而是对他来说,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完全不会跟你讲道理。
走出家门,深冬的冷风迎面袭来,吹醒了昏昏沉沉的脑子。时骏看了眼自己的二手车,还是选择了步行前往常去的那家快餐店。
家与快餐店之间需要步行二十分钟,时骏似乎很喜欢一个人在路边慢走的感觉,脑子里天马行空地想着很多不着边际的事情,不知不觉就过了十五分钟。
无人的小巷子里,暗黄色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纤长,有一半隐没在旁边的绿化带草坪上,只要穿过这条绿化带再过了马路,便可以到达他的目的地了,想着那热腾腾的卤肉饭,胃里更觉得空空的,脚下的步子也快了一些。
无视绿化带警告“不可踩踏”的牌子,时骏打算抄近路过去。在冬季也会生长得非常茂盛的矮树丛枝叶剐到手背,被刺痛的感觉让时骏皱眉。就在他想着为什么没有戴手套出来的时候,忽听身后的右侧方传来两种脚步声。
第一个杂乱急促,第二个也同样如此,只是听起来第二个脚步声明显更快一点。时骏下意识地回头看过去,没用三五秒钟便看到一个穿米色大衣的女人叫喊着“救命啊,救命啊”朝他跑来,后面紧追上来一个戴着口罩、帽子的男人,他左手勒住女人的脖子,右手中的一把刀狠狠地刺进了女人的身体里。
“住手!马上住手!”时骏反应足够快了,在男人刺中第二刀的时候他已经飞奔出绿化带,并且拨通了报警电话:“鹤乡街五福路向北第二条小巷发生命案,被害人生死不明,身穿米色大衣,黑色高跟鞋。凶手是男性,身高175厘米左右,偏瘦,右手持刀,戴着黑色帽子,身穿黑色棉夹克、黑色裤子。”嘴里不停地说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案发现场。
或许是因为凶手戴着厚厚的棉帽子没有听见时骏的叫喊声,不知道后面有人奔来,行凶之后并没有立刻逃离现场。
时骏看到凶手弯下腰不知道在做些什么,他推测凶手正在翻找死者的手提包,便加快脚步飞奔过去。就在这时,凶手抬起头发现了他,视线碰撞,下一秒凶手转身拔腿就跑。时骏气恼地爆了句粗口后说:“他发现我了,我在追击凶手,朝莲花街以南的三叉街道跑。”
不再回答警务人员的任何提问,时骏被凶手发现后跑到被刺的女人身旁,蹲下身子摸了摸被害人脖子上的脉搏,仅用这一瞬间的判断,他便知道被害人已经死了。起步追捕凶手的时候,他看到死者的手提包还没有被打开拉链,她戴着黑色手套的手有一根手指不自然地向前伸直。
时骏没有大声叫喊的习惯,即便是警告前面拼命逃跑的凶手,其结果也只能是让他跑得更快。所以,时骏更喜欢悄无声息地接近他,突然间给予致命一击。
跑过莲花街的街口,时骏发现凶手好像在数秒钟内失去了方向感,抬起头看了看马路对面。这时,他身体内的力量蓄势待发,伸出手臂张开五指,对准凶手的衣领抓去。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凶手背对着时骏仰着头,在时骏的指尖仅差一点就碰到他的时候,这凶手猛地掉转方向,跑进了左侧的胡同里。时骏反应迅速,身体向左侧跃起却失去了最佳的抓捕时机。右脚垫上一步,利用惯性的冲击调整身体的爆发力,在黑暗如幕布般的胡同里,他宛如出笼的豹子。
凌晨2:30。
警察局刑警队会议室里,时骏不耐烦地看着坐在面前的警察,又一次问道:“该说的我都说了,凶手跑到莲花街的时候被从西面过来的一辆货车撞死,在那之前,我是在鹤乡街五福路朝北第二条小巷发现了作案现场。接着呢,我追着凶手跑到莲花街,在那条街上追着凶手来来回回地穿胡同,最后那小子跑出胡同穿过莲花街马路的时候被车撞死。”
四十多岁的老刑警王正海面无表情地看着时骏:“我们也不是今天才认识,以你的速度会追不上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你蒙谁呢?”
“听着老王,凶手非常熟悉那一带的地形,他跑的是我根本不熟悉的小胡同。现在想想几个小胡同好像是这样的。”说着,手指蘸了杯子里的水,在桌面上画下了“~”。
老王翻个白眼,手中的笔敲打着桌面:“我不管他跑了什么路线,我在意的是为什么你这个飞毛腿没抓住他?”
时骏急了,站起身把外衣和毛衣都掀开,指着自己的裤子说:“我把腰带都解下来用上了,你还想我怎么样?我没有特异功能,不可能知道凶手会被撞死。”
突然,会议室的门打开了,外面站着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被时骏此时的行为弄得一愣,随即垂下眼睛,嘴角微翘,明显是在偷笑的样子。
时骏闹了个大红脸,瞪了一眼王正海整理好衣服。
“这位是我们刚上任的队长,霍刚。霍队,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私家侦探,时骏,也是今晚抢劫杀人案的目击者。”
霍刚敛去不合时宜的笑意,正色道:“很抱歉耽误你这么久的时间,要不要我安排车送你回去?”
回去?疑惑的神色一闪即过,他婉言谢绝了霍刚的好意,在笔录上签了字,独自离开了警察局。
凌晨4点。
离开警察局的时骏并没有回家,而是返回了案发现场。他看到在现场附近仍有几个警察在忙碌着,他琢磨了一下,改变目标转向了莲花街也就是凶手被撞死的地方。
事实证明,莲花街道也有些交警在勘查现场,时骏不是警察,他自然不能靠近,正打算转身回家的时候,迎面看到了刚刚在警察局见过的霍刚。
霍刚穿了一件深蓝色的棉衣,略有些白皙的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的眼镜,看上去不像警察倒像个温文尔雅的学者。他的表情总是似笑非笑,镜片后面的一双眼睛稍稍有些淡漠,给人以亲切却又不敢轻易靠近的违和感。
此时,霍刚走到时骏的面前,似话家常地说:“我就知道你会回来。”
“我可是没想到你已经回来了。”
二人相视,同时笑了出来。霍刚拿出香烟给了时骏一根,并亲自帮他点上。灰白色的烟缭绕在他们的脸上,一样的目光、一致的视线。时骏吸了几口烟,问道:“这几年怎么样?”
“也就这样。去苏格兰场受训两年,刚刚回来。你呢?怎么还做起私家侦探了?”
时骏无所谓地说:“闲着无聊而已。”
霍刚闻言,神色忽然黯淡了下来,垂眼看着地面,几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我一直在找你。”
“找我干什么?”
霍刚抬起头来,很轻松地笑着:“警校还没毕业你就走了,联系方式也没有,能不找吗?说实在的,我差点以为你死了。”
吸进嘴里的烟呛了嗓子,时骏咳嗽了几声,不满地瞪了霍刚一眼:“你少咒我。”
看着昔日的老同学,当年警校里的头魁状元,霍刚感伤地叹息:“你从前就是个随性的人,不管做什么都凭着自己的爱好,你这种人进了警察队伍绝对是害群之马。”
时骏哑然失笑,道:“所以我早早自动消失,免得被你们压榨。”
“很不幸,这一次我有机会压榨你了。我知道你在怀疑一些问题,说说吧,你对这起抢劫杀人案怎么看?”
说到了案子,时骏也不再跟霍刚打趣,说道:“我追着凶手到莲花街口的时候,他好像失去了方向。”
“然后呢?”
“当时,凶手在莲花街以北向南跑了三四条胡同,最后还是绕回了莲花街大道。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我看不到的小胡同入口,还有一个我看不见的醉汉,这两个因素导致我没有及时抓到凶手。但是凶手对这些都了如指掌,这是不是很矛盾?”
“是啊。既然凶手刚跑到莲花街口的时候失去了方向感,就表明他不熟悉这一带,但是他能利用这里隐蔽的胡同路线绕晕你,想来是对这里充分了解才对。”
“还有一点。我发现女性死者的时候,她和凶手已经相差三米左右的距离,在那之前我却没有听见呼救声。就算再傻的人也懂得叫几声‘救命’吧?为什么死者快被追上的时候才开始喊叫?最后一点,那辆货车丝毫没有刹车的迹象,看上去……”
“那司机酒后驾驶。至于被撞死的凶手,已经查明是这一带的小混混,家庭住址也在附近。”霍刚很随意地说了几句,转而瞥了一眼时骏,光是从外表来看仍旧无法揣摩出这位昔日好友的心思。如果他仍旧是那个对谜团疯狂如痴的家伙,就一定会追查到底。想到这里,霍刚问道:“你打算插手吗?”
到底还是问了。
“至少现在不想。我现在快饿死了,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然后回家睡觉。”说着,时骏扔给霍刚一个小卡片,扬长而去。
卡片只是非常普通的名片,不花哨也不烦琐,上面写了时骏的名字和电话,简单明了。霍刚摇头苦笑的时候,谨慎地将名片收在口袋里。
上午,在家里睡大头觉的时骏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看着不请自来的霍刚,时骏发起了牢骚:“大哥,你就不能过了12点再来?”
“走吧,我请你吃饭。”
百般不情愿地跟着霍刚离开家门,二人找了一家还算安静的小饭馆用餐。简简单单的几个菜、一瓶啤酒,对两个男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席间,霍刚说起很多警校时的往事,时骏不排斥也不接话,轻描淡写地绕过对方暗示中的探寻,闭口不谈当初因为什么连毕业考试都没参加就消失。霍刚也是个聪明人,一番试探下来见他应对得圆滑,颇有些气馁,无奈地感叹:“你变了很多。”
“这都多少年了,当然会变。”
过去的就是过去了,霍刚索性放弃对他的研究,话锋一转,说道:“死者的身份查清了。昊天集团人事部部长冯鑫鑫,也是董事长冯振的女儿。”
“昊天集团?那不是距离案发现场很近吗?”
“是啊。”说着,霍刚为时骏倒了一杯酒,有意无意地瞄了一眼时骏的表情,继续说道,“案发当晚10点,冯鑫鑫去集团办公室找董事会成员之一的苗春燕商量集团裁员的事,她们一直谈到23:10,冯鑫鑫才离开。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冯鑫鑫停在集团楼门前的私家车被刺破了车胎,她只有步行走到鹤乡街的岔道口才能叫到计程车,但是很不幸,她遇到了抢劫犯。”
听罢霍刚的一番话,时骏冷笑着放下空酒杯,转过头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的街道,貌似自言自语地说:“一个抢劫犯只杀人不抢钱,我倒是第一次遇见。”
“我就知道你搜过凶手的尸体了,你小子还真是无孔不入。”
“别说得这么难听,遇上这事我本能反应快。事实是冯鑫鑫的手包被留在杀人案发现场,凶手身上却只有三十块钱。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抢劫案。”
“你过于武断了。当时凶手在行凶的时候被你发现,他怎么还会有胆子去抢被害人的手包?匆忙之下,肯定是要先逃命。”
“匆忙?当时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充满了暴戾,但是绝对没有失去理智,否则也不会在十字路口按照原计划逃跑。再者说,有哪个抢劫犯会在家门口作案?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啊,好吧好吧,不要用那种眼神瞪我,我昨天晚上找了些线索,知道那倒霉蛋的基本情况了。”
霍刚被气乐了,摘掉眼镜随手扔在餐桌上,笑道:“不错,经过我们调查,凶手王卫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最近一段时间经济方面也很干净。所以,你不能断定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吃窝边草的兔子。而且,破案需要真凭实据,不能凭空猜想,如果你没有证据,就不能说凶手有什么‘原计划’。”
时骏那痞子式的笑脸突然在霍刚眼前放大,这家伙看上去恶趣味十足地说:“哥们儿,我知道你想拖我下水,不过你要想清楚,现在我是私家侦探,你堂堂刑警队长这么做合适吗?”
“我只是想看看当年和我一起扫荡警校的家伙现在还有多少斤两,时骏,帮个忙吧。”
“什么意思?”
“这案子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以抢劫杀人结案,我刚刚上任就弄个冤假错案可不好,队里那些人我用着还不顺手,既然碰到你了,不用会遭天谴。”
“你这人还是那么精于算计。好吧,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帮你这一回。结了案子你要请大餐。”说话的时候时骏伸出手与霍刚击掌为盟,两个昔日的同学再度联手出击,这对他们来说比案子本身更有价值。
想必霍刚早有准备,拿出案子的线索资料扔给了时骏,并说道:“我调查了一下死者所在的昊天集团,发现里面问题不少。你先看最后一张。”
时骏接过递给他的文件袋,仔细看起来。
死者冯鑫鑫为昊天集团人事部部长,也是老董事长冯振的小女儿,家庭成员还有一个自国外留学回来的哥哥,名叫冯远卓,现为集团副董事长。一年前昊天集团董事会开始动荡不安,手中持有小股的股东被排挤出局,股份大都落在了冯鑫鑫和老股东萧正义的手里。原本冯鑫鑫手中有百分之十的股份,半年前冯振将自己名下百分之十的股份送给了冯鑫鑫。现在,除了冯振以外,只有萧正义手中的股份多于冯鑫鑫。
股东之一的苗春燕是三年前加入昊天集团的新股东,为人严谨刻薄,与冯鑫鑫水火不容。两个月来冯鑫鑫计划裁掉一部分工作人员,其中就有苗春燕多年的老友,为此冯与苗冲突不断。
董事会里,冯远卓对妹妹一直避而远之,除去必须碰头的事务以外,均由冯远卓的得力助手,也是昊天集团董事之一的张军代为出面。
案发时间,冯远卓、萧正义有充分的人证,而苗春燕在集团办公室逗留至凌晨1点才走,有一楼保卫人员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