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可不知的哲学知识(3)

无为

无为是《道德经》中的重要概念。它的意思是,道,就是严格按照自己的职责办事,职责范围以内的事,一定要做得恰到好处;职责范围以外的事,一概不做。无为指经过有为的思考,以时势、趋势的判断做出顺势而为的行为,即顺应自然的变化规律,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而不人为做作,从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根据处理问题不同,“无为”的态度即可用与政治的政策方针,也可以用于修身养性。

道家中的“无为”一般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崇尚天道(自然法则),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无为。提出“道法自然”“天地生万物,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二是崇尚人道(人事规范),即人类活动应与天道般自然无为。提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其中在崇尚人道方面又有两层意思,一即提倡人应顺应自然界,随缘而动,不要随意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二即社会人际关系方面,提倡应统治者效法“道”的自然无为精神,尽量简化社会的各种制度与规范以保持民间民风纯朴。

因此无为不能理解为无所作为,《淮南子·原道训》:“无为为之而合于道”。道家的“无为”,是清静自守之义,是道家以“道”修身所要达到的“合于道”的理想境界。能达到这种理想境界便无所不能为(“无为而不无为”)。无为后来成为道教徒对自然界的运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认识,以及人的安身立命的基本态度。

齐物

齐物是道家思想术语。指超越万物差别,了解万物齐一的道理(“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是达到逍遥境界的方法。思想主要陈述于《庄子》内篇的齐物论。齐物思想对后来尤其魏晋南北朝的思想产生影响。

逍遥

逍遥是道家思想术语。指个体精神解放的最高层次,即无矛盾地生存于世界之中。达到这种境界的方法是齐物。

老子

老子(前600年—前470年之后)姓李名耳,字伯阳,又称“老聃”。中国春秋时代思想家,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今河南鹿邑或安徽涡阳)。传说老子出生时就长有白色的眉毛及胡子,所以后来被称为“老子”。老子著有《道德经》,是道家学派的始祖,他的学说后被庄周发展。道家后人将老子视为宗师,与儒家的孔子相比拟,史载孔子曾学于老子。在道教中,老子是太上老君的第十八个化身。

老子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主要著作《道德经》,也直接叫作《老子》。

庄子

庄子(约前369年—前286年),名周,生卒年失考,约与孟子同时。战国时代宋国蒙人(今河南商丘人,另说安徽蒙城人),曾任漆园吏。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者。后世将他与老子并称为“老庄”。他也被称为蒙吏、蒙庄和蒙叟。据传,又曾经隐居南华山,故唐玄宗天宝初,诏封庄周为南华真人,称其著书《庄子》为南华经。

庄子是蒙人。蒙又称“萧蒙”或“小蒙”,据考证在宋国国都商丘附近。对于庄子作蒙漆园吏,一般认为是管理蒙地的漆园,也有认为漆园是邑名。

庄子淡泊名利,主张修身养性、清静无为、顺应自然,追求精神逍遥无恃的自由境界。一直过着深居简出的隐居生活。

杨朱

杨朱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名思想家,字子居,卫国人,生平已不可考。在当时各家的著述如《孟子》《荀子》《庄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他的名字曾多次出现。他的行踪多在鲁、宋、梁一带。据《庄子》记载,他曾经见过老子。其活动的年代,比墨子稍后,而又早于孟子。有云他是老子弟子,或为道家别支。其学说在当时相当著名,但早已散佚不存,散见于《孟子》《列子》及《淮南子》中。据《孟子》记载,杨朱提倡的属于极端个人主义。

刘安

刘安(前179年—前122年),西汉沛郡丰(今江苏省丰县)人,刘邦之孙,刘长之子,淮南王。招宾客一同撰写《鸿烈》(后世称《淮南子》)。《汉书》记载,汉武帝时刘安因谋反之事败露而自杀。另有记载,刘安“得道升天”。

据记载,刘安是豆腐以及很多养生之道的发明者。据传刘安于母亲患病期间,每日用泡好的黄豆磨成豆浆给母亲饮用,刘母之病遂逐渐好转,豆浆也随之传入民间。至于豆腐起源,古籍记载刘安在淮南八公山上炼丹时,曾不小心将石膏混入豆浆里,经化学变化成为豆腐。

刘安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成语的来源。

《艺文类聚·卷第七十八·灵异部上·仙道》:“汉淮南王刘安,言神仙黄白之事,名为‘鸿宝万毕’三卷;论变化之道,于是八公乃诣王,授丹经及三十六水方。俗传安之临仙去,余药器在庭中,鸡犬舐之,皆得飞升。”

《道德经》

《道德经》,原称《老子》,又称《道德真经》《五千言》,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当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李耳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在前,《德经》在后,并分为81章。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

《道德经》提出了“无为而治”的主张,成为中国历史上某些朝代,如西汉初的治国方略,在经济上可以缓解人民的压力,对早期中国的稳定起到过一定作用。

《庄子》

《庄子》,一般认为是集庄子及庄学后人的篇章,整理而成,是道家最著名的三本书之一,分为内篇、外篇与杂篇,其他两本为《老子》和《列子》,魏晋玄学则称《老子》《庄子》《易经》为“三玄”,为清谈的主要典籍。道教中也奉《庄子》为经典,称为《南华真经》或《南华经》。

唐代时,《庄子》《老子》《文子》《列子》并列为道教四部经典。

《淮南子》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刘向校定时名之“淮南”,是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李尚、苏飞、伍被、左吴、田由等八人,仿秦吕不韦著《吕氏春秋》,集体撰写的一部著作。

刘安是汉武帝刘彻的叔父,刘安撰作《淮南子》的目的,是针对初登基的汉武帝刘彻。原书内篇21卷,外篇33卷,至今存世的只有内篇。这部书的思想内容接近于道家,同时夹杂着先秦各家的学说,故《汉书·艺文志》将之列为杂家类,胡适说:“道家集古代思想的大成,而淮南书又集道家的大成。”

三、墨家知识

墨家

墨家,是中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派别之一,创始人为墨翟,世称“墨子”,墨家之名从创始人而得。

墨家和儒家同为春秋战国时期显学(《韩非子·显学》),当时有“不入于儒,即入于墨”之说。先秦时期,儒、墨两家曾是分庭抗礼。战国后期,墨学的影响甚至一度在孔学之上。

墨家同时被视为中国最早的民间结社组织,有着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其最高的领袖被称为“钜子”或“巨子”,墨家的成员都自称为“墨者”。

墨翟可能是第一代“钜子”。巨子由上代指定,代代相传,在团体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淮南子·泰族训》)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尤重艰苦实践。墨者中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墨者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

按墨家的规定,被派往各国做官的墨者,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做到“有财相分”。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精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战国后期,分化为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不过也有一说是分成三派,例如韩非子说墨子死后,墨家分裂为相里氏、相夫氏、邓陵氏三派。

但是战国末期以后,墨家已经开始衰落。到了西汉时,由于汉武帝在位时代的独尊儒术政策、社会心态的变化以及墨家本身并非人人可达的艰苦训练、严厉规则及高尚思想,墨家在汉武帝在位之后基本消失。

兼爱

完全的博爱。最初见于《墨子》。是战国时期墨子的主要思想。墨子以兼爱为其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认为当时社会动乱的原因就在于人们不能兼爱。兼爱与儒家的亲亲相对,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对待亲人的方式,扩展到其他陌生人身上。也就是对待别人要如同对待自己,爱护别人如同爱护自己,彼此之间相亲相爱,不受等级地位、家族地域的限制。

非攻

反对侵略战争。“非攻”是墨学的重要范畴,是墨子军事思想的集中体现,同时也包含着丰富的政治、哲学、科学、文化、伦理思想。墨子认为,战争对于战败者的伤害,以及伤人命、损其才,是没有意义的破坏行动。而对于胜方而言,仅仅是获得了数座城池与税收,但总的来说伤害与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战争是没有意义的行为。

尚贤、尚同

尚贤即是指不分贵贱,唯才是举。尚同是指上下一心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兴利除弊。(有一说法为“上同”,认为天子是百官之首,而百姓听令百官,与上而同,此乃“上同”之意。)

节用、节葬

节用是指节约以扩大生产。反对奢侈享乐生活。

节葬即是说不要把社会财富浪费在死人身上。(反对儒家的厚葬耗钱财,守丧则需三年,三年过后人虚弱需要人扶才能起行,影响国家生产力,乃浪费之事。)

墨子

墨子(约前479年—前381年)是战国时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宋国人。姓墨名翟。提出“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墨学在当时影响很大,《孟子·滕文公》篇云:“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可知春秋战国之世,杨朱之学与墨学齐驱,并属显学。

墨子一生过着简朴的生活,“量腹而食,度身而衣”,主张“节用,节葬,非乐”,他的弟子也是“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

孟胜

孟胜是战国初人。墨子的学生,后为墨家巨子。其著名事迹是为了守义,与约180名弟子死于楚国阳城君(一说鲁阳文君)的封地。

孟胜和楚国的贵族阳城君交好,受阳城君所托帮他守卫封地。阳城君参与旧贵族反对吴起,因箭射吴起,射中悼王尸体,遭楚肃王(悼王子)追究而出逃,封地被没收。孟胜为履行墨家的“义”,与弟子183人集体自杀以殉。

《墨子》

战国末期,墨家后学将该派的著作汇编成《墨子》一书,《墨子》一书是墨子言行的忠实写照,又称《墨经》《墨辩》。

此书文风朴实无华,但部分内容诘屈聱牙,以致两千年来,很少有人问津。直到近代,才有学者认真解读这本古书,才发现早在二千多年前墨家便已有对光学(光沿直线前进,并讨论了平面镜、凹面镜、球面镜成像的一些情况,尤以说明光线通过针孔能形成倒像的理论为著)、数学(已科学地论述了圆的定义)、力学(提出了力和重量的关系)等自然科学的探讨,可惜的是,这一科学传统也因此书在古代未得到重视而没能结出硕果。但这一发现,震动了当今学术界,使近代人对墨家乃至诸子百家更为刮目相看。

《墨子》一书政治观点和道德观念形成的共同基本核心思想,便是墨子提出的“兼爱”(兼相爱),“兼爱”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墨子的“兼爱”,是对孔子思想体系的基本观念的“仁”的改造。墨子提倡“兼相爱”,就是说无差别地爱社会上一切人。

四、法家知识

法家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代一个以君权为核心,法制为手段的思想学派,强调君主应该利用自己的力量控制臣下,并实行耕战策略管治国家。这流派盛行于春秋战国时代,为秦朝最为采用。

这个学派否定了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奖励耕战,毁弃诗书,彻底与传统文化决裂,主张以法治国。提出“法”“术”“势”等主张。法即是法制,以严刑峻法管治国家,有功者重赏,有过者则重罚;术即是权术,国君要懂得如何利用政治手段,对付政敌,以保持权位;势即是权威,国君要保持自己的权威,才能驾驭臣下。

战国时韩非乃法家集大成者,他总结了法家各种学说,认为“法”“术”“势”三者都是缺一不可,必须互相配合地运用。又在儒家荀子的理论上吸收,认为人是天性本恶,不但对普通人,就连亲子间关系也是这种特质。

这种流派主要盛行于战国时的韩、魏、赵三国,而早期的法家学派人物也来自这三国,如商鞅来自魏国、申不害来自韩国、慎到来自赵国等。法家中有三个学派: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这些学派思想由韩非集以大成,构成法家思想的终极核心。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为后来秦朝建立中央集权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人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