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如在云端(2)

这时候,我们已经把那个人的太太判离了,出了法庭,溜达到遗嘱局了,所以我就拿博士公堂离我们最近的这一部分作我这种理论的例子。我说,我认为,遗嘱局这个机关,就管理得离奇古怪。斯潘娄先生就问我,这话从何说起。我就因为他的经验,对于他尽了一切应有的尊敬(不过,我恐怕,因为他是朵萝的父亲,对他更加尊敬),回答他说,在广大的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管辖区里,一切留有财产的人,都得把他们的遗嘱的原本,保存在法庭的登记局里,整整有三百年之久;但是那个登记局,却会只是一个偶然碰到的建筑,既不是专为保存这种文件而设计的,并且只是为登记官自己多有收益而租来的,非常地不安全,连是否能防火灾都没考查过;确确实实,从屋顶到地下室,都塞满了重要文件,专为登记员盈利而投机倒把之用;他们跟大众要了大量的费用,却把大众的遗嘱,随时随地乱塞乱扔,除了一心想把这些遗嘱贱价出脱了,再就没有别的心思了:这种情况,总不能不说多少有些荒谬吧!所有各等的人,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得把他们的遗嘱交给这些登记员,这些登记员每年的收益,有八九千镑之多(至于助理登记员和分区书记员得到的收益还不在内),但是他们可不肯从那么大的收益里,拿出一丁点钱来,租一所合情合理、可保无虞的地方,来保存这种重要文件。这种情况,也许总得说多少有些不近情理吧。在这个机构里,所有的重要职位,都是派头十足、净拿干薪的人占着,而那些不幸在楼上又冷又暗的角落里真正工作的录事,却是伦敦全市里报酬最坏,照顾最差,而却又是干的活儿最重要的人,这种情况,也许得说多少有些不公道吧。所有的登记官之中,那个主管登记官,本来应该为公众预备一切他们需要的处所的,因为他们经常往这儿来,但是那位主管登记官,却就是因为做了主管登记官,就什么都不管,只做第一等拿干薪的官儿(同时,他也许还是牧师,兼职多门,在大教堂里安坐法座,还说不定有别的哪),而公众却永远得不到方便,这是每天下午、局里忙的时候,我们可以天天看到的事,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非常令人诧异的事,这种情况,不能不说有点不体面吧。简单地说吧,坎特伯雷管辖区这个遗嘱局,那样完全臭不可闻,那样荒谬绝伦,要不是因为它挤在圣保罗大教堂墓地的角落上,很少有人知道,那人们早就该把它翻了个儿,闹得它人仰马翻了。

我对于这个问题,说到相当激动的时候,斯潘娄先生就对着我笑,跟着也像对于前面那个问题那样和我辩论。他说,我说了半天,到底说明了什么哪?那只是一种感觉问题。如果大家都感觉,他们的遗嘱保存得很妥善,认为登记局无可改善的余地,是事所当然的,那有什么人会觉得不好哪?没有。有什么人会觉得好哪?所有那些拿干薪的人。好啦。这样一来,岂不好多于坏?这种制度,也许并不完美;天下就没有任何完美的事物;不过他反对的,就是硬往中间插楔子。有遗嘱局,国家强盛光荣。在遗嘱局里插上个楔子,国家就不强盛光荣了。他认为,一位绅士应当遵守的原则,就是事情本来是什么样儿,就由它是什么样儿。他毫不怀疑,遗嘱局要在我们这一辈存留下去。我自己虽然很怀疑这个问题,我却尊重他的意见。不过,我现在看出来,他说的不错。因为,遗嘱局不但一直存留到此时此刻,而且十八年前,国会曾有过一个报告(并非十分情愿),把我说的那些理由一一详列,把现时保存的遗嘱,说是只等于二年半多点的工夫所积累的,连在这个报告下它都巍然存留下去。从那时以后,他们都把那些遗嘱怎么处理了?他们把大部分都丢失了呢?还是过些日子,就把其中的一部分,卖给卖黄油的铺子了呢?我不得而知。我只觉得,我很高兴,我的遗嘱,并没存在那儿;我也希望,我的遗嘱,别存在那儿,至少有一个时期,别存在那儿。

我在写到我的幸福快乐这一章里,把所有这些话都记下来,因为这些话在那儿出现,是很自然的。斯潘娄先生和我既然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就继续谈下去,我们的散步因之也拖长了,后来我又谈到一般的题目。这样,谈到末了,斯潘娄对我说,从那一天起,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朵萝的生日,我要是那一天,能到他家里,去参加野外聚餐会,那他很高兴。我听了这个话,立刻就心意迷惘起来,第二天又收到了一张小小的花边信笺,上面写道,“爸爸嘱咐,不要忘记。”我见了这个,更语无伦次;在随后来的那一个星期里,都是情怀如痴如醉。

我记得,我给这一次幸福的聚会作准备,把所有一切荒谬可笑的事全都做了。我现在想起我当时买的领巾来,还全身发热。我的靴子,可以放到任何刑具展览会上。我准备了一个小篮子,在聚餐的头一天,交给了去诺乌德的邮车,寄给了朵萝。我送那个篮子本身,就等于表明心迹。篮子里盛着爆裂糖果[4],糖包儿上印的是一切花钱能买得到的那种顶温柔的句子。早晨六点钟,我到考芬园市场,给朵萝买了一个花球。十点钟的时候,我骑在马上(我为赴会,特为雇了一匹雄壮俊伟的灰马),马蹄轻快疾捷地往诺乌德跑去。我把花球放在帽子里保护着,免得蔫了。

我分明看见了朵萝在花园里,而却假装并没看见她;我分明骑着马走过了这所房子,而却装作急于寻找它:我想,我那是做了两件小小的傻事,我那是做了两件别的青年在同样情况下同样要做的傻事;因为那样做,在我当时是很自然的。但是唉呀!等到我真找到了这所房子,真在花园栅栏门前下了马,真拖着我那两只狠如铁石、使我受罪的脚,走到草坪,来到朵萝跟前,真看见了朵萝,在那个清朗的早晨,在那些蹁跹的蝴蝶中间,坐在丁香花下的圆椅上面,戴着一顶白色大草帽,穿着一件天蓝色长袍,那是怎样一种光景啊!

同她一块儿的,还有一位年轻的小姐——比起朵萝来,年岁稍微大一些——我得说,差不多有二十岁的样子。她是米尔小姐,朵萝叫她是朱丽叶。她是朵萝的知心密友。幸福的米尔小姐啊!

吉卜也在那儿;吉卜见了我,还是朝着我狂吠。我把花球献给朵萝的时候,吉卜咬牙切齿地吃起醋来,它那样本是应该的。如果它能了解,我都怎样为朵萝倾倒,那它就更应该吃醋了!

“哦,谢谢你,考坡菲先生!这些花儿多可爱!”朵萝说。

我本来想要说(并且我走这三英里,都一直地琢磨怎么才是最好的说法)在我还没看到这个花球那样靠近她的时候,我是觉得它美来着。但是我当时却不会说了。她太叫人神志迷惘了。看到她把花球放在她那个有小酒窝的颔下,就令人在软绵绵的陶醉中失去了一切镇定,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了。我只纳闷儿,为什么我当时没说,“米尔小姐,你要是有恻隐之心,那你就别让我再活着啦!你就叫我死在这儿好啦!”

于是朵萝把花球送到吉卜的鼻子跟前,叫它闻。于是吉卜呜呜地叫起来,不肯闻。于是朵萝笑起来,把花举得离吉卜更近,非叫它闻不可。于是吉卜就用牙把石蜡红咬住了一块,拿它当猫一样逗起来。于是朵萝打它,噘着嘴说,“可惜儿了我这美丽的花儿了!”说得那么轻怜痛惜,仿佛吉卜咬的就是我那样。我倒情愿它咬的真是我啊!

“那个讨厌的枚得孙小姐这阵儿不在这儿,你听了一定很高兴吧,考坡菲先生,”朵萝说。“她去参加她兄弟的婚礼去了,至少要去三个星期。这太叫人高兴了!”

我说,我认为,毫无疑问,她一定觉得高兴,而凡是她高兴的事,我也高兴。米尔小姐就带着比我们更懂事、对我更慈祥的样子,冲着我们微笑。

“我从来没见过有像她那样讨人厌的老东西,”朵萝说。“你简直地想不到,她的脾气有多坏,她那个人有多可厌,朱丽叶。”

“想得到,我可以想得到,我的亲爱的!”朱丽叶说。

“你也许想得到,亲爱的,”朵萝把自己的手放在米尔小姐的手上回答她说。“我一开始的时候,没把你算在那些会想得到的人里面,请你原谅我。”

我从这个话里,可以知道,米尔小姐在过去活了这些年,并非一帆风顺,也有顺有逆,曾遭过磨难;我前面说过的那种慈祥、解事的态度,也许就是由于这种磨难而来。我在那一天的工夫里,果然发现是那样。米尔小姐由于爱非其人,落得不胜凄惨,大家都认为她有了那种可怕的经验以后,已经不再涉足世事了,但是她对于没受挫折、前途有望的青年爱侣,仍旧冷眼静观,感到兴趣。

不过这时斯潘娄先生从屋里出来了,朵萝走到他跟前,对他说,“爸爸,你瞧这花儿有多好看!”米尔小姐就满腹心思地对她微笑,仿佛是说,“你们这些蜉蝣啊,趁着生命还像在明朗的晨间一样,及时行乐吧!”那时马车已经套好了,我们都从草坪那儿朝着它走去。

像那次那样乘车出游,我永远也不会再有的,像那次那样乘车出游,我永远也没再有过。轻便马车上,只有他们三个,还有他们的篮子、我的篮子和吉他盒子。那辆轻便马车,当然是敞篷车,我骑着马跟在车后面,朵萝就背着马坐在车里,面对着我。她把花球紧放在她身旁的垫子上,绝不让吉卜趴在她放花球的那一面儿,因为她怕吉卜把花球压坏了。她过一会儿,就把花球拿在手里,过一会儿,就闻一闻花球的香味儿。在那种时候,我们两个就把眼光一对。我只诧异,我那时候怎么没从灰马的脑袋上倒栽在马车里。

我相信,那时路上有尘土。我相信,那时路上有不少的尘土。不过我却只模模糊糊地记得,斯潘娄先生好像劝我,别在尘土里走;但是我当时实际上却并没听见他都说了些什么。我只感觉到,朵萝四围有一片爱、一团美、氤氲团,但是其他却一无所知。斯潘娄先生有时在车里站起来,问我四外的景致美不美。我说景致很令人心旷神怡;我敢说,我这话是真的;不过,对我说来,那一切的景致,都是朵萝。照耀的太阳是朵萝,叫的鸟儿是朵萝,吹的南风是朵萝,树篱中间开的野花,一直到每一个花骨朵,也全是朵萝。我现在引以为慰的是:米尔小姐很了解我。只有米尔小姐一个人,能完全领会我的心情。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们那时候走了多久;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们都要往什么地方去。也许那个地方离吉尔得夫[5]不远。也许《天方夜谭》里的魔术师,那天把那个地方开放,而我们从那儿走了以后,又把那个地方永远关起。那儿有青绿的草地,在一个小山上面,绿草如茵。那儿还有荫凉的树,还有石南,目力所及的地方,满是长林丰草,葱茏青翠。

我一看到那儿先已经有人等着我们了,我就觉得大不得劲;我的醋劲大发,无边无涯,即便对于女性,都是如此。但是所有其他和我同性的人——特别是其中的一个,他比我大三四岁,留着两片红色的连鬓胡子,他就倚仗着他这两片胡子而自尊自大,那股劲儿,简直叫我没法儿受——都是我的死对头。

我们都把我们的篮子打开了,准备吃正餐。那个红胡子自称会做色拉(我是不信的),在人前故意卖弄。有几位年轻的女人给他把生菜洗好了,按照他的指示,把生菜切成段儿。朵萝也是这几个人之中的一个。我只感到,命运使我和这个家伙非作对不可,我们两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红胡子把色拉做好了(我真纳闷儿,不懂得他们怎么能吃这样东西。我是怎么也不肯吃的!),就自封为酒窖的管理人;因为他是个灵巧的家伙,他就把一个空腹的树干,做成了一个酒窖。跟着我就看见他用盘子盛着一大块龙虾,端着在朵萝脚跟前吃!

我看到了这样使我丧气的光景,对于以后又发生的事,只有模糊的印象。我很嬉笑欢乐,这是我知道的;但是我那种嬉笑欢乐,却是空洞的。我和一个穿粉色衣服、有小眼睛的小妞儿鳔在一块儿,拼命地和她调笑。她欣然接受了我对她的殷勤;但是她这样,还是完全想要和我好呢,还是她对红胡子另有用心呢,我不得而知。大家都为朵萝干杯,我也为她干杯,不过我为她干杯的时候,却假装着正滔滔不绝地谈话,为给她干杯,只好暂时把话停止,干完了,马上又接着谈起来。我对朵萝鞠躬的时候,我的眼光和她的一对,我认为,她的眼光里含有对我如有所求的神气。但是那个眼光却是隔着红胡子,从他头上,射过来的,因此我坚如铁石,不为所动。

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小妞儿有一个穿绿衣服的母亲跟着;我现在想,我觉得,那个母亲,为了运用手腕,故意把我们两个隔开。不过,那时候,大家都散开了,剩下的饭菜也放在一边儿了;我就一个人溜达到树林子里,心里又愤怒,又后悔。我就心里想,我是否应该装作不舒服而骑着灰马逃走了呢——至于逃到哪儿,我是不知道的——正在琢磨不定的时候,朵萝和米尔小姐对面走来了。

“考坡菲先生,”米尔小姐说,“你怎么一点儿也不活泼呀?”

我对她说了抱歉的话,说我绝没有不活泼。

“朵萝,”米尔小姐说,“你也一点儿也不活泼。”

哦,真的吗!绝对没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