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是只猫儿。要说名字嘛,至今还没有。

我出生在哪里,自己一直搞不清楚。只记得好像在一个昏黑、潮湿的地方,我曾经“喵喵”的哭叫来着,在那儿第一次看见了人这种怪物。而且后来听说,我第一次看见的那个人是个“书生”[1],是人类当中最凶恶粗暴的一种人。据说就是这类书生时常把我们抓来煮着吃。不过,当时我还不懂事,所以并不懂得什么是可怕,只是当他把我放在掌心上,嗖的一下举起来的时候,我有点悠悠忽忽的感觉罢了。我在书生的掌心上,稍稍镇静之后,便看见了他的面孔。这恐怕就是我有生以来第一遭见到的所谓人类。当时我想:“人真是个奇妙之物!”直到今天这种感觉仍然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甭说别的,就说那张应当长着茸毛的脸上,竟然光溜溜的,简直像个烧水的圆铜壶。我在后来也遇到过不少的猫,可是不曾见过有哪一只残废到如此的程度。不仅如此,面部中央高高突起的黑洞洞里还不时地喷出烟雾来,呛得我实在受不了。最近我才知道那玩意儿就是人类抽的烟。

我在书生的掌心里舒舒服服地坐了一会儿,可是没过多久,我便觉得头晕眼花,胸口难受。我不知道这是书生在转动呢,还是我自己在转动,心想这下子准没命啦。最后只听见“咚”的一声响,我两眼立刻冒出了金星。我的记忆就到此为止,再往后究竟出了什么事,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来了。

随后,我突然清醒过来,那个书生已经不见了,原先那么多兄弟姐妹也一个看不见了,就连我那最最亲爱的妈妈也去向不明。而且,这里和我早先呆的地方不同,亮得出奇,几乎令人睁不开眼睛。我想:“真奇怪,这是怎么回事呢?”于是我试着慢慢爬了几步,只感到浑身疼得要命。原来我是从稻草窝里一下子被丢进了矮竹丛里。

我费了好大力气从矮竹丛里爬了出来,抬头一看,对面是个很大的池塘。我坐在池塘前寻思起来:“我该怎么办呢?”我一时想不出好主意来。过了一会儿,我忽然想到如果我哭上一会儿,也许那个书生会来接我的。“喵喵,”我试着叫了几声,却不见人影。不久,池塘上刮过来一阵阵凉风。天色渐渐暗了,我的肚子饿得厉害,想哭也哭不出声来。我不得已决心去找一个有点吃食的地方。于是我慢腾腾地沿着池塘向左绕过去。我强忍着浑身酸痛。拼命地往前爬,总算爬到了一个似乎有人家的地方。我想只要进入里边,就会有办法的。于是我通过竹篱笆的破洞钻进了一个宅院。缘分这东西真不可思议,假如篱笆上没有破洞,我也许就会饿死在路旁。俗语说:“一树之荫,前世之缘。”说得一点不错。时至今日,篱笆上的那个破洞,仍是我走访邻居三毛姑娘[2]的通路。且说那个宅院,我钻进去后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这时,天色已黑,我饥肠辘辘,加上寒气逼人,老天爷又偏偏下起雨来,我是一会儿工夫也忍不下去了。出于无奈,我只好朝着那明亮似乎又挺暖和的地方爬去。现在想起来,当时我已经进入了这户人家的屋子里面。在这里,我有机会再次看到了书生以外的人。我首先遇到的是女仆阿三。阿三比那个书生还要凶得多。她一看见我,就不容分说一把抓起我的颈项,向屋外扔去。我以为这下完了,只好紧闭双目,听天由命。然而,我实在无法忍受饥寒交迫的味道,于是再一次趁阿三不注意的当儿,偷偷爬进了厨房。可是不一会儿,又被扔了出来。我记得就这样被扔出来爬进去,反复了四五次。当时,我真对阿三讨厌透了。直到最近我偷吃了她的秋刀鱼[3],才算报了这个仇,消除了心里的积愤。阿三最后一次拎起我准备往外扔的时候,这家的主人走了出来,嘴里说着:“真吵得慌!怎么回事?”阿三拎起我,对主人说:“这只小野猫,我几次把它扔出去,它总是钻进厨房来,讨厌死了!”主人一边拈着他鼻子下边的黑毛,一边把我打量了一番,然后说声:“那就让它待在家里吧。”就回到内室去了。显然,主人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阿三满心不痛快地把我扔到厨房里。就这样,我终于把这户人家当做了自己的家。

主人难得和我见上一面。听说他的职业是教师,每天从学校回来就一头钻进书斋,几乎再不出来。家里的人认为他是个勤奋好学的人。他本人也摆出一副做学问的架势。其实,他并非像家里人所说的那样好学上进。我时常蹑着脚儿偷偷窥探他的书斋,见他经常大睡午觉,有时把口水流到摊开的书本上。他消化不良,所以皮肤淡黄,缺乏弹性,没有生气。可是他食量很大,每次填饱肚皮之后,就吃胃散[4],然后摊开书本,读上两三页就发困,往书本上流口水,这是他每天晚上重复的“功课”。我虽然是一只猫儿,却时常想:“干教师这一行实在是惬意。如果我生来是人,我就只做教师!因为像这样睡着觉也能干好的差事,对于我们猫儿来说也是能胜任的。”可是,据我家主人说,再也没有比做教师更辛苦的了。每当朋友来访时,他总要发一阵牢骚。

我在这个家里住下来的当初,除了主人外,我不受任何人的欢迎。不管走到哪里,他们都对我推推搡搡,没有一个人搭理我。我如此不受重视,只要从直到今天还不给我起名字一事,就不难看出吧。我万般无奈,只好尽量呆在收留我的主人身旁。每天清晨,主人读报的时候,我总是坐在他的膝头上。他睡午觉时,我就趴在他的脊背上。这倒不是说我喜欢主人,而是因为没有人搭理我而不得已如此罢了。后来我的经验丰富了,每天清晨就趴在盛热饭的小木桶上,晚上睡在“被炉”[5]上,天气晴朗的晌午,就躺在走廊里。我感到最舒服的还是夜里钻进孩子们的被窝,同他们一起睡觉。这家的两个小女孩,一个五岁,一个三岁,每天夜里两个孩子单独睡在一间屋,并且同睡一个被窝。我总是在她们中间找出个容身之地,想方设法挤进去。可是,有时运气不佳,一旦有个孩子醒来,我就大祸临头了。两个孩子——尤其那个岁数小的脾气最坏——会不顾深更半夜大声哭喊:“猫来了!猫来了!”于是,那个有神经性胃痛的主人必定醒来,从邻室跑过来。就拿前几天来说吧,他用尺子在我的屁股上狠打了一通。

我和人同居,经过仔细观察,我断言他们都是极其任性的。尤其是两个经常和我同衾的小女孩,更是无法无天。她们一时高兴,便任意胡来,把我倒拎着,或者往我头上套纸袋,要不就把我扔出去,或者塞进炉灶里面。可是,我只要稍一还手,他们就会全家总动员,四处追我,对我加以迫害。前几天,我在席子上稍微磨了一下爪子,女主人立刻大发雷霆。从那以后,轻易不允许我进入客厅。我即使在厨房的地板上冻得浑身打战,他们也无动于衷。令我敬佩的、住在对街的白娘子[6],每次和我见面,总是告诉我:“再也没有比人类更冷酷无情的啦。”前些天,白娘子生下四只俊俏可爱的小猫,可是谁知她家的书生第三天就把他们弄到后院,一只不剩地扔进了水池子里。白娘子流着热泪原原本本向我诉说了这件事儿,然后说:“为了实现我们猫族的母子之爱,为了我们能过上美满的家庭生活,我们必须向人类开战,非将他们除尽杀绝不可!”我觉得她的见解入情入理。还有隔壁的三毛君,也非常愤慨地对我说:“人类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所有权。”按我们猫族的常规来说,不管是沙丁鱼串的鱼头,还是鲻鱼的肠子,谁先找到,谁就有吃的权利。如果对方不遵守这个规矩,便可以诉诸武力。但是人类显然丝毫没有这种观念,我们找到了美味佳肴,他们必然会夺去。他们总是依仗自己力气大,若无其事地抢走理应归我们吃的东西。白娘子住在军人家里;三毛君的主人是个律师。我因为住在教师家里,对待这类事儿比起他们两位来要乐观得多。我只要能够一天一天地对付下去就心满意足了。别看他们是人类,也未必永远繁荣昌盛吧。让我们耐心等待“猫儿走运的时代”到来吧!

提到任性,倒使我想起我家主人由于这种任性吃了苦头的故事。本来,我那主人的本领就比不过人家,可是他偏偏对什么都喜欢弄一手。他时而写俳句[7]往《杜鹃》杂志上投稿,时而给《明星》杂志写“新体诗”,时而写错误百出的英文,还学过“谣曲”[8],而且有一阵子,吱吱嘎嘎地拉过提琴。遗憾的是,没有一样搞出点名堂来。不过,别看他是个老胃病,一旦搞起这些名堂来,却认真极了。他在茅房里唱“谣曲”,结果前邻后舍给他起了个诨名叫“茅厕先生”,他却满不在乎,还是大唱其“吾乃平忠盛[9]是也”。惹得人们一听到他唱就发笑说:“快听,又是平忠盛!”也不知这位主人是怎样想的,在我住进他家大约一个月之后,他领取月薪的那天,拎着一个大包,急匆匆地回到家来。我在想他买回什么来了?原来是水彩颜料和画笔,还有华特曼纸[10],看来他决心从今天起放弃“谣曲”和“俳句”专搞绘画了。果然,从第二天起,有一段时间里他每天连午觉也不睡,在书斋里专心致志地画画。但是,看他画出来的东西,谁也无法断定究竟是什么。大概他本人也觉得画得不太高明。有一天,一个像是研究美学的朋友来他家,我听见他们进行了如下的一段对话:

“实在是很难画好啊。看别人画觉得很容易,可自己一拿起笔来,才真正感到作画之难。”这是主人发出的感慨。不错,这倒是他为人诚实的地方。他的朋友透过金丝边眼镜,瞅着他的面孔说:“不可能一开头就画得很好的。且不说别的吧,像你这样闷在屋子里,单凭想象作画,肯定是画不好的。意大利大画家安德利亚·特尔·萨尔德说过这样的话:‘夫欲从事绘画,则须摹写自然本身。天有星辰,地有露华,上有飞禽,下有走兽,池中有金鱼,枯木立寒鸦,所有的自然,无不为一幅绝妙之图画也。’你想要画出像样的画来,不妨也试试写生如何?”

“嘿!安德利亚·特尔·萨尔德说过这样的话吗?我一点也不知道。言之有理,的确如此。”主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而那人的金丝边眼镜后边,分明露出一丝嘲弄般的笑意。

就在第二天,当我照例来到廊子舒舒服服睡午觉的时候,主人破例走出书斋,在我背后不停地折腾着。我突然醒来,把眼睛睁开一道细缝看看,他在干什么?原来他正在聚精会神地效法安德利亚·特尔·萨尔德呢!看到这种情景,我忍俊不禁,他受了朋友的揶揄后,首先拿我作模特儿,写起生来了。我已经睡足,非常想打个呵欠。但是想到主人难得这样认真地挥动画笔,如果我挪动身体,岂不对不起他?于是我尽量忍耐着,一动不动。他已经画好了轮廓,正在为我的面部着色。我不得不承认,作为一只猫儿,我的确算不上俊俏。无论身材、毛色,或者脸上的眉眼儿,我决不认为自己胜过其他的猫儿。但是我生得再怎么丑陋,总不至于像主人现在画出来的那副怪模怪样呀。先说毛色就不像,我的毛色很像波斯猫,淡灰中含有微黄,而且带有像黑漆一般的花纹。这是谁都不会怀疑的事实。可主人现在涂的色彩,非黄,非黑,非灰,也非褐色。那是一些颜色的混合色,无法说出是什么颜色。尤其妙的是,画中的猫竟然没有眼睛。当然,他画的是我大睡方酣时的姿态,情有可原,但是连个像眼睛的地方都看不出,根本无法判断这是瞎猫还是睡猫了。我心中暗想:不管你怎样效法安德利亚·特尔·萨尔德,这种画法肯定是画不出名堂的。但是,他那种认真的精神,不能不令我钦佩。我本想如果可能,尽量呆着不动,但是我老早就憋着一泡尿。全身筋肉紧张得难熬,已经到了一分钟也忍不了的地步。不得已,我只好对不起了,便把两腿使劲向前一伸,把头用力向下一低,打了一个大呵欠。唉!事情既然如此,再老实待下去也毫无意义。反正主人的计划已经让我打破了,不如趁机到房后去解决我的小急吧。我慢腾腾地走开去。于是,主人发出了失望而又愤怒的声音,在客厅里大喝一声:“你这个混蛋!”我家主人有个毛病,骂人的时候总是使用“混蛋”这个字眼。除此外,他不懂得其他的骂法,所以只好随他去骂吧。主人一点不理解我为他憋了这么久的心情,一味地骂我“混蛋”,真是太不近人情啦。而且,如果平时我趴在他脊背上的时候,他能多少给我一点好颜色看,我还可以忍受这种辱骂,可是他从未做过半点对我有好处的事儿,我解小便就被骂作“混蛋”,未免太过分啦。说起来,人类总以为自己的力量了不起,所以狂妄自大得很。如果不出现个比人更强大的东西来惩治他们,那么他们会无法无天到什么地步,那就很难逆料啦。

人的任性,如果只到此为止,那还可以容忍。但我听说人干下的许多缺德事儿,远要比这个可悲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