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刀疤

他脸上有一条险恶的伤疤:一道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弧线,从一侧太阳穴横贯到另一侧的颧骨。他的真实姓名无关紧要,塔夸伦博的人都管他叫作红土农场的英国人。那片土地的主人,卡多索,起先不愿意出售。我听说那个英国人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主意:他把伤疤的秘密故事告诉了卡多索。英国人来自南里奥格兰德边境地区,不少人说他在巴西干走私买卖。红土农场的土地上荒草丛生,河水苦涩,英国人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跟雇工们一起干活。据说他严厉到了残忍的地步,不过办事十分公道。还说他爱喝酒,一年之中有两三次躲在那个有凸肚窗的房间里,猛喝两三天,再露面时像打过一仗或者昏厥之后苏醒过来似的,脸色苍白,两手颤抖,情绪很坏,不过仍旧跟先前一样威严。至今我还记得他冷冰冰的眼神、瘦削精悍的身躯和灰色的小胡子。他跟谁都不来往,他的西班牙语也确实差劲,讲起话来像巴西人[1]。除了偶尔有些商业信函或者小册子以外,从来没有人给他来信。

我最近一次在北方省份旅行的时候,遇上卡拉瓜塔河水暴涨,只能在红土农场过夜。没待几分钟,我发现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我想讨好那个英国人,便把谈话转到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题目上——爱国主义。我说一个具有英吉利精神的国家是不可战胜的。主人表示同意,可又微笑着补充说他并不是英国人。他是爱尔兰登加凡地方的人。话刚出口,他立刻停住,好像觉得泄漏了一个秘密似的。

晚饭后,我们到外面去看看天色。已经放晴了,可是南方尖刀一般的山峰后面的天空,不时被闪电划破,另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我们回到那个简陋的饭厅,刚才侍候我们吃饭的雇工端来一瓶朗姆酒。我们两人默不作声地喝了好长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自己有点醉意;不知是由于高兴还是由于腻烦,我忽然异想天开,提到了他脸上的伤疤。英国人脸色一沉,有好几秒钟冷场,我以为他准会把我撵出去。最后,他声调一点没有改变,对我说道:

“我不妨把这个伤疤的来历告诉你,可是有一个条件:不论情节多么丢人,多么不光彩,我都如实讲来,不打折扣。”

我当然同意。下面就是他的故事,讲的时候英语夹杂着西班牙语,甚至还有葡萄牙语。

一九二二年前后,康诺特[2]的一个城里有许多策划争取爱尔兰独立的人,我是其中之一。我当时的伙伴中间,有些人如今仍旧健在,从事和平的工作;有些人说来也怪,目前在海上或者沙漠里为英国旗帜战斗;还有一个最勇敢,拂晓时分在一个军营的场院里被那些睡眼惺忪的士兵枪决了;再有一些(并非最不走运的)在内战默默无闻甚至几乎是秘密的战斗中找到归宿。我们是一伙拥护共和、信奉天主教的人,我想我们还是浪漫主义者。在我们看来,爱尔兰不仅有难以忍受的现在,有乌托邦似的将来,它还是一个辛酸而可爱的神话;有圆塔,有红色的沼泽,是巴涅尔[3]的反抗,是歌颂盗牛的史诗,那些牛有时是英雄的化身,有时又是鱼和山的化身……一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成员,一个名叫约翰·文森特·穆恩的人从芒斯特省来到我们这里。

他年纪不到二十岁,又瘦小又窝囊,像无脊椎动物似的叫人看了不舒服。他带着死心眼的狂热熟读了一本不知什么名字的共产主义的小册子,无论谈论什么问题,总是用辩证唯物论来下结论。你有无数理由可以厌恶或者喜欢一个人,穆恩却把全部历史归纳为肮脏的经济冲突。他断言革命注定要胜利。我说仁人志士应当力挽狂澜,站在失败的一方……已经很晚了,我们从走廊、楼梯一直争论到街上。给我深刻印象的不是穆恩的观点,而是他那不容置辩的声调。这个新来的同志不是在讨论问题,而是带着轻蔑和愠怒在发号施令。

我们走到市区尽头,周围的房屋稀稀拉拉,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枪声,使我们大吃一惊(在这前后,我们经过了一家工厂或者一座军营的围墙)。我们赶紧拐进一条土路。一个士兵从着火的棚屋里出来,映着火光,身躯显得特别高大。他厉声吆喝,叫我们站住,我加快了脚步,我那个伙伴却没有跟上来。我转过身,只见约翰·文森特·穆恩吓得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我马上再往回跑,一拳把那个士兵打倒在地,使劲推推文森特·穆恩,狠狠骂他,叫他跟我走。他吓瘫了,我只得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跑。我们在火光四起的黑夜里夺路而逃,背后响起一阵密集的枪声。穆恩的右肩给一颗子弹擦过,我们逃进小松林时,他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那一年,一九二二年秋天,我在贝克莱将军的乡间宅第驻防。将军当时在孟加拉担任不知什么行政职务,我从没有见过他。那座房屋盖了还不到一百年,但很破败阴暗,有许多曲折的走廊和无用的前厅。古董摆设和大量藏书占据了底层:那些书百家争鸣,互不相容,从某种意义上说来正好代表了十九世纪的历史;波斯内沙布尔的腰刀缓和的弧线上仿佛还遗留着古战场的风声和残酷。我记得我们是从后院进屋的。穆恩嘴唇颤抖干燥,喃喃地说那晚的经历很有趣;我替他倒了一杯茶,包扎了伤口,发现他挨的那枪只擦破了一点皮肉,没有伤筋动骨。突然,他迷惑不解地说:

“可是你冒了很大的危险。”

我叫他不必担心(内战的习惯迫使我刚才非那样做不可,何况一个成员被捕有可能危害我们的整个事业)。

第二天,穆恩已经恢复了镇静。他接过我给他的一支烟,然后严格地盘问我,要了解“我们革命党的经济来源”。他提的问题很有条理,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情况很严重。南面枪声激烈。我对穆恩说,伙伴们在等着我们。我的大衣和手枪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取了回来时,发现穆恩两眼紧闭,躺在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在发烧,诉说肩膀痛得厉害。

我明白他已经怯懦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尴尬地请他自己多加保重,然后向他告别。那个胆小的人叫我害臊,好像胆小鬼是我,不是文森特·穆恩。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所有的人都有共同之处,因此,把花园里的一次违抗说成是败坏了全人类不是不公平的,说一个犹太人被钉上了十字架就足以拯救全人类也不是不公平的。[4]叔本华的名言:我即他人,人皆众生,也许有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莎士比亚就是那个可悲的约翰·文森特·穆恩。

我们在将军的大宅里待了九天。关于战争的痛苦和希望我不想评论,我的目的是叙说这条使我破相的伤疤。那九天在我的记忆中似乎成了一天,除了最后第二天。那天,我们的人冲进了一座军营,杀了十六个士兵,替我们在艾尔芬被机枪扫射死去的十六个同志报了仇。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从那座房子里溜了出来,傍晚才回去。我的伙伴在二楼等我,他因为伤痛不能下到底层。我记得他手里拿着一本有关战略的书,毛德或者克劳塞维茨[5]的作品。有一晚,他曾对我说过:“我最喜欢的武器是大炮。”他打听我们的计划,夸夸其谈地加以批评或者修改。他还经常抨击“我们可悲的经济基础”,武断而阴沉地预言结局肯定一团糟。他嘀咕着说:“这件事完蛋了。”他为了表明并不介意自己肉体的懦弱,竭力显示头脑的敏锐。我们就这样好歹过了九天。

第十天,爱尔兰皇家警察辅助部队[6]完全控制了城市。高大的骑兵悄悄地在街上巡逻,风中夹着灰烟;我从街角望见广场中央吊着一具尸体,仿佛软荡荡的人体模型,士兵们拿它当靶子,不停地练习枪法……我那天清晨出门,午前就回来了。穆恩在图书室里和谁正讲着话,我听声调知道他在打电话。我听见他提到我的名字,接着又说我晚上七点钟回来,还出点子说可以等我穿过花园时逮捕我。我那位十分理智的朋友正在十分理智地出卖我。我还听到他要求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故事的头绪到这里就乱了,也断了。我只记得那个告密者要逃跑,我穿过梦魇似的黑走廊和使人晕眩的长楼梯穷追不舍。穆恩很熟悉房子的布局,比我清楚得多,有几次几乎被他逃脱。但在士兵们抓住我之前,我把他逼到一个死角。我从墙上将军的兵器摆设中抽出一把弯刀,用那半月形的钢刃在他脸上留下了一条半月形的永不消退的血的印记。博尔赫斯,你我虽然素昧平生,我把这事的真相告诉了你。你尽可以瞧不起我,我不会难受的。

他说到这里停住了。我发现他的手在颤抖。

“穆恩后来怎么啦?”我问道。

“他领到了犹大[7]的赏钱,逃到巴西去了。那天下午,他看到几个喝醉的士兵在广场上把一个模型似的人当靶子射击。”

我等他讲下去,可是半晌没有下文。最后我请他往下讲。

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

“难道你不信吗?”他喃喃地说。“难道你没有看到我脸上带着卑鄙的印记吗?我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为的是让你能从头听到尾。我告发了庇护我的人,我就是文森特·穆恩。现在你蔑视我吧。”

一九四二年

注释:

[1]巴西讲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相近。

[2]爱尔兰西北部省份。

[3]Charles Stewart Parnell(1846—1891),爱尔兰政治家,反抗英国统治、主张爱尔兰自治的领袖。

[4]这里指《圣经》中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违犯上帝命令吃了禁果从而被逐出伊甸园和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故事。

[5]Carl von Clausewitz(1780—1831),普鲁士将军,曾任柏林军事学校校长,著有《战争论》等。

[6]此处原文为Black and Tans(黑色与棕色),指1920年英国招募的非正规军,前往爱尔兰支援皇家警察,成员穿棕黄色卡其制服和爱尔兰皇家警察的黑色皮革装备,因此得名。

[7]耶稣十二门徒之一,后出卖耶稣,得到三十枚银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