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份制企业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股份制企业党支部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2.对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开发、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3.加强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搞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引导、保护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办好企业。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产业工人党支部

位于湘赣两省边界的安源煤矿,开办于1898年,是当时中国江南最大的煤矿,17000多路矿工人,受着中外资本家和封建包工头的层层盘剥和压迫,生活十分艰苦。安源工人曾举行过七次较大的自发斗争,都先后遭到失败。

中共湘区工作委员会和劳动组合书记部长沙分部成立以后,对安源工人运动非常重视。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蒋先云先后深入矿区,边考察,边做宣传组织工作。于1922年2月建立了由六名党员组成的党支部,由李立三任书记。到7月,党员发展到30多人,基本形成了一支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以工人俱乐部为公开组织形式的产业工人大军。在李立三为书记的安源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派来的刘少奇直接领导下,取得了1922年9月安源路矿大罢工的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