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6.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清华大学第一个党支部的建立

1926年9月,年仅21岁的山西籍青年王达成在燕京大学毕业,随后由同乡的共产党员戎之桐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接受党的任务到清华图书馆工作。北京党组织的负责人陈为人向王达成介绍当时在清华的二名共产党员雷从敏和朱莽。三人在清华三院开会,正式成立中共清华第一个支部,王达成为第一任党支部书记。

清华党支部的成立,就像在广大爱国师生的心中点燃了一盏明灯一样。党支部分析当时的政治形势和青年工作的状况,深入开展工作,使广大爱国师生在政治上开阔了眼界,提高了思想,认清了形势。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清华学子们在历次的民族存亡的紧要关头都走在了救亡的前沿,为中华民族的振兴或埋头苦干,或抛头颅洒热血,发出了时代的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