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子的学说与精神:历史与当代
- 杨晓塘主编
- 9680字
- 2021-03-27 05:37:03
《老子》中“物”之理论及生态意义研究
——郭店楚简本与王弼本的一个比较
引言
对于《老子》(或《道德经》)而言,众所周知,其最核心的词汇是“道”,如陈鼓应先生说:“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础是由 ‘道’这个观念开展出来的。”据陈鼓应本《老子》一书统计,“道”字总计出现73次,其有“道”字的章节共37章,近乎占全书章节的一半。除“道”之外,对《老子》中“有”、“无”等观念,也有许多的讨论,最早如魏晋时期的“崇有—尚无”之争。而据王弼本《老子》统计,“物”出现于书中的27个章次,共计有37处;关于“物”的另一个词“器”,出现于书中的9个章次(在第二十九章、第三十一章、第五十七章与“物”一同出现),共计11处。由此可以看出“物”在《老子》中也十分重要,奇怪的是,关于《老子》中的“物”的专门讨论却较少。
关于《老子》中“物”的研究大体有三个向度,按其讨论的热门程度依次总结如下:其一,现今由于生态危机日益严重,有部分学者关注“老子智慧”中的生态价值,因而找寻“物”的生态意义,以求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其二,受海德格尔思想的影响,致力于找寻海德格尔与老子或道家的亲缘关系,而就其双方“物”的意义做比较研究。其三,直接讨论《老子》中的“物”的理论意义,经知网检索,这方面的论述只有近二十年前的一篇论文且其仍站在唯心、唯物的立场,认为“物”即经验世界。
根据相关材料阅读和研究,笔者发现,目前对于《老子》之“物”的研究有以下不足:其一,对于“物”之理论意义的研究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一个基于《老子》具体文本研读后,对“物”的整体梳理和阐释。其二,对不同版本《老子》之间有关“物”之描述的差异,缺乏比较分析。其三,对于“物”的生态意义分析,也有待立足文本更深入的探讨,而不是简单地套用“深层生态学”理论。以上三点不足,便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及讨论的关键。
一 王弼本《老子》中“物”之理论意义研究
如前文所言,“物”在王弼本《老子》中出现的频率很高,共37次之多。笔者下文将具体分析复合词“万物”,独立词“物”以及“无物”、“奇物”在王弼本《老子》中的理论意义。
(一)“万物”一词的理论意义
“物”作为复合词“万物”使用,出现于王弼本《老子》中的16个章次,总计20处。关于《老子》中“万物”的含义,通常解释为:宇宙间一切存在物。如《辞海》释“物”第八条:“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西周初期的 ‘物’已具有较完整的存在物的意义。战国时老子以‘物’与 ‘道’相对,提出 ‘道者万物之奥’(《老子·六十二章》)。”
除了上引文的中的“万物”外,大部分“万物”亦可以宽泛解释为“一切存在物”,如“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 “万物作焉而不辞”(第二章), “(道)渊兮似万物之宗”(第四章),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第八章), “万物并作”(第十六章),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实”(第三十二章), “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衣养万物而不为主……万物归焉而不为主”(第三十四章),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 “天下万物生于有”(第四十章)、“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第四十二章),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第五十一章)“(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等。但是把《老子》中的“万物”理解为“一切存在物”的总称,结合具体文本的分析,这种解释可能会遇到两个问题:第一,“万物”之中必须有“人”?第二,“万物”一定包含“器”?
《老子》文本中涉及“万物”的另4处(3个章次):其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这个“万物”可以不包含“人”在内,作狭义理解为“纯粹自然物”而与“百姓”并列。其二、三,“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万物无以生将恐减,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第三十九章)此章的两个“万物”也可以狭义理解为“纯粹自然物”而与作为人的“侯王”对举。其四,“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第七十六章)陈先生注译此章时,删除了“万物”一词,如果保留则可把它理解为包含“草木”的一个更大的类“纯粹自然物”与前面的“人”并举。综上而言,可知《老子》中的“万物”可以涵括“人”,但并非其中一定有“人”。
关于《老子》中“万物”与“器”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老子》中“器”的基本含义为“用具”,它是“有用而人制作之物”,不具自我生成性,“制乃成,易则毁”。如“埏埴以为器”(第十一章), “朴散则为器”(第二十八章), “(兵)不祥之器”(第三十一章)等。故而《老子》中的“万物”也不必须包含“器”,可解释为“一切自然存在者”,只含“人”和“纯粹自然物”,如“水善利万物”(第八章), “万物并作”(第十六)之“万物”。
(二)其他“物”之词的理论意义
“物”作为一个独立词出现于王弼本《老子》中的12个章次,总计14处;另有2处为“无物”, 1处为“奇物”。“物”与“万物”在字源上的关联,王元化在《心物交融说“物”字解》指出:“(王国维)指出物的本义不是万物,而是杂色牛,推之以名杂帛,后更因以名万有不齐之庶物。因此,万物乃物字的引申义。”
《老子》中的“物”作为独立词大体有以下几种意义。
其一,“物”或指“道”,即“物—道”不分(2个章次,3处)。如“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第二十一章), “道之为物”即“道这个东西”,而“其中有物”,指“道”作为恍惚,似有若无,但并非绝对虚无,它是有实质的(相当于“道”之“有”)。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 “先天地生”的乃是“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第四十二章),因而此处的“有物混成”的“物”与“道”同义。
其二,“物”或指“纯粹自然物”,不包含“人”(1个章次,2处)。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第二十七章)此处“物”与“人”对举,来说明圣人之自然无为而无不为,其“物”便是“纯粹自然物”的意思。
其三,“物”或指“人”(2个章次,2处)。“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二十四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此两处的“物”与“有道者”并举,“恶”与“不处”并举,表示人的态度或情感,因而这里的“物”即“人”的意思。
其四,“物”或指“万物”(一切自然存在者),因句式及行文习惯而省“万”字(7个章次,7处)。如“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第十六章), “物壮则老”(第三十章、第六十五章),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第四十二章),以上4处的“物”,包含纯粹自然物和人,阐明了一切自然存在者之“物极必反(返)”的状态。又“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第二十九章)这里“物”与“圣人”并举,万物各具其性,圣人应顺而不施,因而不为,任期自然。“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第五十一章),《管子·心术上第三十六》云:“物固有形,形固有名。”“物形之”,即万物具有自己的形体。最后“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第六十五章),陈鼓应认为“与物反矣”有两种解释:第一,德与万物的性质相反;第二,德同万物复归于真朴,即返于道;并且赞同第二种解释。
“物”在《老子》中,除了作复合词“万物”、独立词“物”外,还有为复合词“无物”和“奇物”的情况。
《老子》中的“无物”解。“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第十四章)此段文字中的两处“无物”皆于“道”相关:前者直接指“道”,意即复归于道;后者则是对“道”的描述。
《老子》中的“奇物”解。“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此处的“奇物”,多训为“邪事”,也即此“物”为“事”意。笔者认为“奇物”亦可理解为“奢器”,因前文“人多伎巧”说人有许多的技术,善制作,故而“奢器”多而滋生、蔓延,乱人心性,“五色令人目盲,……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十二章)。
(三)“物”与“道”及“有—无”之关系
在王弼本《老子》中,“道”“物”与“有—无”之间的关系复杂,许多学者的解释也陷入一种自相矛盾之中。如果“有”、“无”均指称“道”,那么“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这里的“有”何指?按王弼“以无释道”,此“有”具象化为天地、阴阳等,则与“有无相生”(第二章)相悖。
通行本《老子》中的“有”“无”,陈鼓应先生分“道”与“物”两个层次来进行论述,这对解决上述阐释中的矛盾提供了一条继续深入的路径。
老子的“有”“无”须分道与物两个层次来说。就道而言,“有”、“无”见于通行本《老子》第1章与第40章;就物而言,有、无则见于第2章与第11章。层次之分,是首先要辨明的。如第1章、第2章都出现“有”、“无”概念,但首章有、无乃指称本体界之形上道体;而第2章之有、无则就现象界中的一组事物之对待关系而言。
下文中笔者欲接着陈鼓应先生的观点,具体以王弼本《老子》第一、十一、四十章与第二章为核心,继续讨论道、器、物与有、无之关系问题。
1.“道”之有、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第一章)此章王弼以“无名、有名,无欲、有欲”断句,今从陈鼓应先生,均以“有、无”断句。据此章可以看出,《老子》中的“有、无”是对等的,是关于“道”的不同描述,相当于一体之“道”的两面。郭象《庄子·齐物论》注曰:“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自生耳。”可知其蔽于有而不知无,把道之“无”理解为虚无,任何东西都没有。《老子》中“道”之“无”,是指“道”的否定性和无限性,无定形而不可见、无定名而不确知;“道”之“有”,则指“道”确实存在,“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它是万物产生的根源,是万物生长、发展的基础、规律和准则。
2.“器”之有、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第十一章)此处的“器”是狭义的器,即皿,生活饭食之用的器皿;其广义为人制作之用具,车、室亦可合称为器。“器”之“有”,指器的实体。“有之以为利”,直接的便利或器具之功利的发生是由于其实体。比如碗盛水或饭,直接是由碗之实体而保持水或饭;又锤子敲击,直接是由锤子之实体的接触而提供便利。而“器”之“无”,指隐于产生功利或便利之后的整个关系或发生关系的场域。碗之所以有盛水或饭的用途,是因为人生活需要饮食,而把它制作成凹的形状,并且只有在整个人口渴或饿的关系场域中,它才满或空;锤子敲击,是人需要用它敲打钉子,而制作成实心,且只有在人需要盖房子而发生的关系场域里,它才敲击或被放在柜子。
3.“物”之有、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这里的“万物”,是指一切自然存在者,也即一般理解意义上的“物”。此“物”与“器”的差异在于,“物”能自我成长、变化且保持自身特质,如草木荣至枯、人之生到死。而“器”一旦制成之后,如果其形发生改变,那么其有用性也随之变化,则不再是原先自身,而变为其他,如碗碎、锤朽。所谓“物”的“有”,指其有名、有形。“万物生于有”与“物形之”(第五十一章,“之”即物)之义近。此处“生”为长出、成形。“物”的“无”,则是指其生成性、变化性、可能性。草木生长、山川蜿蜒、石玉生窍……正是“物”的无,才保证了“器”的可能,及其功用。因而“物”乃是连接“道”与“器”的枢纽。
4.“有无相生”之有、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有无相生”,可作两种解释:其一,有、无并存,即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自存,而是与其对立面相依、共存;其二,有、无相互转化,即有化为无,无变成有。陈鼓应先生说,如果是第二种理解的“有无相生”,则只能指“物”层面的有、无,不能指“道”层面的有、无。作为“道”的有、无是绝对分别的,是对于“道”不同特点的描述,而只有当其显现,落实到“形下”的层面时才有相互转化的问题,如“太极图”中黑白(阴阳)变化就是对事物变化的把握。另外,“器”(制作物),其也没有有、无相互转变的问题。因为一器如果改变,则变为他器或非器,虽可能有新的有、无产生,但这与此前之器已无涉。
二 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物”之理论意义研究
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甲组有“物”字10处:其中6处为“万物”,又“奇物”“法物”各1处,独立词“物”2处;乙组无“物”一词;丙组有1处“万物”(此与甲组文字基本重合);共计11处。而“道”字在甲、乙、丙三组中,分别有14、10、2处,共计26处。如果单就郭店楚简本《老子》最核心、最有价值的甲组而言,“道”与“物”出现的频率是比较接近的(当然就义理而言,“物”的意义可能要单薄些)。
(一)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物”义疏证
郭店楚简本《老子》中涉及到“物”的章句如下:
1.甲组简12—13: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六十四下)
2.丙组简14:(圣人)是以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六十四下)
3.甲组简13:道恒亡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三十七)
4.甲组简14:知以静,万物将自定。(三十七)
5.甲组简17: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而弗居。(二)
6.甲组简18—19:道恒亡名,朴虽微,天地弗敢臣。侯王如能守之,万物将自宾。(三十二)
7.甲组简24:万物旁作,居以须复也。天道员员,各复其根。(十六上)
8/9.甲组简30—31:夫天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而邦滋昏。人多知天,[而] 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
10.甲组简35:物状则老,是谓不道。(五十五)
11.甲组简37:返也者,道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亡。(四十)
上面11处关于“物”的讨论,除多了7/8中的“法物”(王弼本作“法令”)1处,又10中的“之物”(王弼本做“万物”)外;其他基本都可以在上文“王弼本《老子》中 ‘物’的理论意义研究”的相关讨论中找到。“法物”,河上公注为“珍好之物”,又“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第三章), “法物”或指钱币、货物。故而除“奇物”“法物”之“物”训为“器”:人制作之用具;其余“物”即“万物”(一切自然存在者):人及纯粹自然物。由此,可以看出在郭店楚简本《老子》中,“道”与“物”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并没有“物”即“道”的情况出现。
(二)“道”与“物”:郭店楚简本与王弼本《老子》中几处文字的比较
1.甲组简21:有状混成,先天地生。(二十五)
王弼本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此句王本中的“物”,笔者在上文中指出其即为“道”。楚简释为“状”, “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第十四章),更符合《老子》文义,也可避免一些误解发生,如“道”是“唯物”还是“唯心”的争论。
2.甲组简24:天道员员,各复其根。(十六上)
王弼本第十六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此句王本的“夫物”,楚简本为“天道”,且王本多一“归”字。在王本中,“复”意为“又”或“再次”,其句指:万物生长,各自又返回它们的本根——道。“道”生万物,万物生长,并最终又回归于“道”中。而楚简本少一“归”字,“复”则为“还”或“返回”。“天道”是本真之“道”的体现,该句意:“道”环周圆转,周而复始。
3.甲组简37: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亡。(四十)
王弼本第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此句王本比楚简本只多一“有”字,但其引起文义的变化却是根本性的。陈鼓应先生指出:“虽一字之差,但在哲学解释上具有重大的差别意义。因为前者属于万物生成论问题,而后者则属于本体论范畴。”笔者在前文中层论述,王本中的是“物”层次的“有”“无”,乃是生成论性质的,指万物由无形质到有形质的变化过程,其“有”“无”能够相互转化。而郭店楚简本的“有” “无”乃是本体之“道”的层次,此“有”“无”不能转化,是“道”的一体两面,因“道”能生“物”,即其“有”生“物”和其“无”生“物”。张祥龙先生也指出,对于《老子》之“道”的理解有“水平(域)的”(有无相生)和“垂直的”(有生于无)两种方式,依郭店楚简本可以看出,《老子》之“道”原初或为“水平式的”,而“垂直式的”(突出“无”的本体优越性),可能是从战国中期的黄老学开始的。
通过以上几处郭店楚简本与王弼本的比较,可以看出《老子》文本处于郭店楚简时期,内容虽单薄一些,但其文义更清晰,且更有条理;而到王弼本,内容充实而复杂,相应的内部矛盾也就增多,从而导致其阐释的艰难性和歧义性。
三 《老子》中“物”之生态意义研究
生态(Eco—)一词源于古希腊词语oikos,其意为“在家”“住所”“栖息地”等。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提出“ecology”的概念,当时认为它是研究生物(有机体)与环境(包括生物的和非生物的)相互关系的科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三好学(Miyoshi Manabu)于1895年把ecology译为“生态学”,此汉译大约在1935年之前由武汉大学张挺教授介绍到我国。
西方生态伦理思想中,人对生态(自然)的态度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人类中心论”,人的理性至上,自然是供人利用、促人发展的资源。第二,“自然中心论”,自然存在都有其自身内在的价值,人应敬畏所有生命。第三,“生态中心论”,人与自然地位平等、和谐共存。
关于中国古代智慧尤其是道家思想的生态意义,不但是国内学者研究的一个热点,许多国外学者也已意识到其价值,如美国物理学家卡普拉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当代澳大利亚生态哲学家也评价:“道家思想是一种生态学的取向,其中蕴含着深层的生态意识,它为 ‘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实践基础。”另外有研究者指出西方“深层次生态学”理论的建构吸收了“道家”思想。
接下来的部分,笔者将以上文“物”的理论意义研究为基础,从四个方面论证《老子》处理“物”的智慧及其生态意义。
(一)人与自然之“物我合一”
狭义的“生态”,主要研究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环境)的关系。《老子》的“生态智慧”可能并不是专门针对“环境问题”的思考而产生的,而是源于人对自身的存在方式之思。
“道生万物”(第四十二章),人和其他自然物便归于一个共同的起源——“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第四十二章,甲组简23),则表明人和天地都同样遵循“道”的法则,“道”乃是天地万物(包括人)生存、发展的根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第十六章,甲组简24“天道员员,各复其根”), “道”也是万物最终的归宿。在“道”之中,人和物(纯粹自然物)的生、长、亡都是共同一体的。人并不主宰物,也不仆从于自然,两者是一种平等、共存的关系。
“物我合一”。这里的“一”即“道”(与《老子》中“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第三十九章)之“一”意同)。这种“合”,最本真的不是指分开之后的重新复合,而是一种源始的人与万物的同源、同质(“道”)。怎样保持这种源始的同一性之合呢?无为。人原初的与自然有一种亲密关系,但人的妄作,“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第七十七章),使人与“道”分离,与自然隔阂且强假于物。若“无为”,则“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甲组简13)。
(二)人与器具之“见素抱朴”
《老子》中的“物”一般是指“自然存在者”,与“器”(器具、用具或人造物)有一定区分,但也有通用的例子,如“人多伎巧,奇物滋起”(第五十七章,甲组简30—31“人多知天,[而] 奇物滋起”)之“物”。现今我们一般把“物”理解为“一切存在者”,而作为人造物的“器具”在现代的影响也日趋深远,人与技术的关系日益异化,《老子》的“见素抱朴”之思对于如今处理“人与器具”的关系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现代技术危机”,在马克思看来是资本或劳动异化的结果,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颠倒:人所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变成它自己的反面;对于海德格尔则是技术作为“座架”,人生产它,使它施于自然而求过分的回报,最后却自身控制不了它,反受其掣肘。
“见素抱朴”(第十九章,甲组简2“视素保朴”), “朴”本指未经加工的木材,“素”为没有染色的丝,“朴素”意即质朴无华。《老子》言“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第三十二章,甲组简18)“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第二十八章)“朴”乃“道”的特征和表现,人制作器具何以可能呢?人必须顺道之朴,依物之性,合人之用,方可制成。“大制不割”:最高明的制作,便是不割裂、保持物本真之质朴与道性。人如果合“道”,不忘“器”源于原初之“朴”,保持本心,则能守“器”之用,利于自身又不为其所累。
(三)人与他者之“贵柔不争”
现代都市化的人际关系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之中:陌生、敌视。所谓“陌生”即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不易相信别人,对人冷漠。而“敌视”则是人与人交往时,容易片面放大自己的欲求,当其得不到实现时便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而敌视或仇恨他人。《老子》以水譬“道”时指出的“水之德”:贵柔、不争,对于怎样处理人与他者的关系有指导意义。
“水德”之“不争”: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第八章)水处于低下、卑微的位置,奉献自身而对他者有益,却不求回报、不争名位。人不争,便是“得道”的表现,古则可为圣贤,今则能为优秀领导者。
“水德”之“贵柔”: “天下莫柔弱于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第七十八章)柔则善化,能随机应变,豁达大度,变通而胜刚。弱则坚韧,能持之以恒,水滴石穿,长久而胜强。
(四)人与自己之“爱身静心”
在现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众人追名逐利,最难的是保持本心、做自己,人之身心处于一种矛盾而分离的状态。现代人与自己“身心”的分离,大体有四种表现:轻身、害身、惘心、燥心。或过分追逐名利而轻身,或放纵食色之欲而害身,或不懂生命意义而惘心,或陷于现实生活而燥心。《老子》中的“爱身静心”思想,能缓解身心的背离,使现实生活中的人知足、安宁、幸福。
爱身。《老子》言:“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第四十四章,甲组简35—36)名誉和身体,哪个与人亲近?财物与身体,哪个对人有益?得利与亡身,哪个有害?此意名利乃身外之物。因名利而轻生,即舍自身而求外物,是舍本逐末、得不偿失。又因食色而害身者,不惜己身,何以爱他身?“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十三章,乙组简7—8)贵身、爱身之人,方可寄托天下于他。
静心。“归根曰静,静曰复命。”(第十六章)静,就是返回自身的命运,回归于道之中。“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乙组简15)人如果“少私寡欲”(第十九章,甲组简2),则能静,静则生慧,天下万物都能保持自身本质,平和、安宁。“惘心”不知生命之意义,因忘根,“燥心”不明生活之本质,因忘本。心静,则知足、安宁,便能归根返本,与“道”为一,自然而然、保持本心。爱身、静心,则身心合一,圆满而幸福。
结语
《老子》对于“物”的论述,具有深刻的理论及生态意义。其一,就“物”的理论意义而言,郭店楚简本《老子》中的“物”含义明晰,基本指“一切自然存在者”;而其在王弼本《老子》中则比较复杂,“物”还或意指“道”。此外关于“有”“无”的讨论,也要基于“物”“道”“器”的差异,才能说得更清楚。其二,就“物”的生态意义来说,它为处理当下“人与自然的矛盾” “人与器具的异化” “人与他者的敌视”“人与自己的分离”都有一定的指引和借鉴作用,有利于我们塑造和谐的“生态”之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