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原油是大宗资源性商品,涉及国家能源战略安全。中国在大窑湾、曹妃甸、黄岛、舟山等十余个沿海口岸通过船运进口;在漠河、阿拉山口等陆路口岸通过输油管道、铁路槽车等进口原油。2016年中国进口原油超过3.4亿吨,总货值超过1500亿美元,已居世界第一位。中国原油对外依赖度达60%以上。

目前,中国与其它国家通过海运进口原油合同分为两种:期货合同每年一签;现货合同随时定随时签。考虑到供货周期,通常是提前2个月签定原油进口合同。两类合同中对原油品质没有严格要求,双方本着互信原则,原油常规质量评价通常采用原油数据库,由于受油田开采地点和时间周期的影响,实际原油品质的数据有偏差。中国与其它国家通过陆上输油管进口原油合同是长期的,一般超过20年期限(中俄漠河管道原油一期合同20年,销售量3亿吨;原油二期合同也是3亿吨)。

进口原油的品质、计量需要进行法定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在各口岸相应设立了石油检验实验室。目前中国原油的日常检验项目包括密度、水和硫含量等指标。但是在进口原油的检验——重量与品质验收上,中国标准与其它国家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存在有诸多差异,其中,俄罗斯标准ГОСТ P51858—2002《石油 一般技术条件》规定原油检验指标为水含量、蒸气压、机械杂质、盐含量、204℃前馏分中有机氯含量、密度、硫含量、酸值、硫化氢含量、甲基硫醇含量、乙基硫醇含量、蜡含量等。由于各国原油检验标准差异大,中方执行的标准与供货方执行的标准通常不一致,而中国与多数国家原油检验标准的比对研究尚未系统开展,所以造成国际原油贸易争端不断,中方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组织开展进口原油中国标准与其它国家标准比对的专项研究是完善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技术贸易措施的前提。由于中国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的进口原油和天然气逐年增加,并且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普遍采用俄罗斯(前苏联)国家ГОСТ标准体系,因此本书以俄罗斯国家ГОСТ标准为立足点,比对研究进口原油检验鉴定俄罗斯国家ГОСТ标准与中国国家标准(包括行业标准)的差异性。同时,通过比对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共5年来,漠河中俄原油输油管道双方每天的实验数据,并研究了中俄实验数据的变化规律。相关研究成果已经纳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监管常设工作组能源计量分组3次会谈内容,在中方专家的力争下,中俄天然气合同中,已经明确注明检验标准以ISO国际标准为优先选择,如果国际标准没有的检验项目,以俄方和中方的检验标准为其次选择的标准,有效维护了中俄贸易公平和中国的国家尊严。

本书主要作为原油进口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油加工企业、石油销售企业以及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的参考资料,也可作为大专院校的石油分析、工业分析专业的参考书。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本书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并且有些观点也是一家之言,请专家和读者指正。

本书获得大连交通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在此一并致谢!

刘名扬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