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7章 执法严峻——杜周

杜周,字长孺,南阳郡杜衍县人,西汉大臣,杜延年的父亲。出身南阳郡吏,甚有能名,推荐给廷尉史张汤,授御史。受命查办沿边郡县因匈奴侵扰而损失的人畜、甲兵、仓廪问题,在查办过程中,严格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执法严峻,奏事称旨,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加以重用,累迁廷尉、御史大夫。

汉武帝时代,以执法严刻著称的,除张汤外,还有杜周、赵禹、王温舒、义纵、减宣等人,其中杜周尤为突出。

杜周,出生于南阳郡杜衍县,本来是南阳太守手下的一名办事,通过巴结上司得利,受推荐给张汤,升为廷尉史。办事专门看上司的意思,上司中意的人他就故意减轻罪状,上司厌恶的人他就加以打击。

在他任廷尉职期间被关入监狱的人数大增,被关监狱的时间也延长,他的做法还受到武帝赏识,任命他为御史大夫,上升到三公的地位,家资无数。他的两个年纪大的儿子都成为重要地区的郡守,控制黄河两岸重地,而且和他们的父亲一样残暴,只有少子杜延年为人宽厚。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宽柔而内深刻,史称“内深刺骨”,比起以严酷着称的其他一些酷吏,执法尤为严酷。

当上廷尉之后,善于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以便开释。有人责备他说:“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这是批评杜周办案,不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以皇帝的意旨为转移。他回答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意思是,所谓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为准。诏狱的增加

武帝后期,用刑益严,杜周任廷尉时,秉承武帝旨意,极严刻之能事。每年二千石以上官吏因罪下狱的,前后达一百余人,加上各郡太守和丞相府、御史大夫府交付廷尉审讯的案件,每年不下一千余起。

每一起案件所牵连的人数,大的案件达到数百人,小的案件也有数十人。办案奔跑的路程,近者数百里,远者数千里。案件既多,狱吏无法一一地详细审问,只得按照所告事实引用法令条文判罪,有不服的,便采取严刑拷打、逼取供状的办法来定案。

于是,听说官府要逮捕的人,都吓得逃亡藏匿,有的案件拖延十余年之久尚未结案。当时,告状的多给别人加上大逆不道的罪名,牵连到很多人,廷尉及京师官府所属的监狱所捕的人多至六七万人,加上执法官吏任意株连,有时多达十余万人。

武帝所任用的官僚,则以其只是“诋严”而碌碌无能,以致“官事寖以耗废”,对杜周则少有肯定,讥刺其“从谀”,专以秉承上意邀功,猎取高位。

杜周,任廷尉数年,中间因事罢官,后又当上了掌管京师治安的执金吾,以“逐捕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升任御史大夫,后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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